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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不会改变,只要他能做得更好。无论是“贫穷”还是“未来”,像这样的字眼,对于这个年纪的男孩来说,根本不是值得迷茫和恐惧的事。温时熙想了很久,唯一的惧怕,是和姜权宇分开。长久以来,他的生命里只有姜权宇一个人,就算他知道姜权宇不是他的亲哥哥,他也已经像个寄生虫一样,在这个家里生活了太久太久。对他而言,姜权宇是他超乎血缘的家人,是他必须汲取的血液、是他赖以生活的养分,甚至是在他出生前,就已经附着在身上的黏膜。他不能离开姜权宇,也不可能离开姜权宇。他必须攀附在“哥哥”身边,如同一株阴暗、不可见光的菟丝软藤,缠绕依赖在姜权宇的生命里,守住那份只有姜权宇能给他的被需要感。他必须是姜权宇的弟弟。那时的姜权宇站在门内,表情含着一点无奈,低声道:“看来我的时熙真的长大了,已经开始思考,要成为优秀的大人了。”温时熙低着头,两只手轻轻握在一起。继而,他抬起头,小心翼翼问道。“哥,我们会一直生活在一起吗?”也许温时熙自己不记得,像这样孩子气的话,从小到大他问过姜权宇许多遍。姜权宇的回答一如既往。“当然,我说过,没有人能把你从我身边带走。”是承诺亦或大话,还没成年的温时熙分辨不出。从那天开始,温时熙突然开始忙碌起来。他的叛逆期好像来得晚了些,像个疯子一样,捂着他那颗自卑又自大的心。姜权宇能给他的东西很多,可温时熙大多都不需要。他认为人是不能贪心的,所以除了姜权宇的在乎,其他的东西他都可以自己去努力。他愿意把所有的份额都换成他想要的在乎,这样也许就不会失去了。那个年纪的学生好像就是很傻,温时熙不懂什么是阶级的差距,只傻得以为只要自己足够努力,就能得到想要的一切东西。尽管毫无感情,可温时熙还是一个人再次偷偷溜去了医院。他把零花钱转交给陌生的父母,帮两人结清拖欠的医药费。可两人每月所需的费用,是一道根本堵不上的深渊裂口。就算温时熙拿出所有零花钱,如果不去求姜权宇,也根本不够。虽是高考季,可贵族学校里的学生从不需要紧张。温时熙早早提交了前往维也纳音乐学院的留学申请,只等着日子办手续。等待留学前夕,温时熙和同班的朋友商量,到朋友家经营的餐厅打零工,又把那些属于他没用却昂贵的东西全都换成钱。他瞒着所有人,是因为他绝不能让姜权宇知道,那个他本来应该存在的世界。温时熙谎称学校补课,每天在同学家的餐厅待到晚上,再坐地铁回学校,累央央地爬上姜权宇给他安排的专车。同学觉得温时熙像个傻子,明明钢琴弹得那么厉害,随便去哪里演出都可以赚到更多的钱。可温时熙听过,却拒绝道:“不行。”他答应过姜权宇,只为姜权宇弹琴。他不属于自己,只属于姜权宇。不过在朋友的提醒下,温时熙找到了几份钢琴家教的工作。做家教的小时费远远高于做收银员,还因为时间大多在周末,更不容易被姜权宇发现。他忙忙碌碌,没有任何方向,但有时夜深,他也会细细谋划自己的未来。在那些畅想中,连他自己也没发觉,他所幻想的每一幅画面,都有姜权宇的身影。温时熙在国内参加各类钢琴国际大赛的成绩很好,他与学校老师几经商讨,私自把留学的学校,从维也纳音乐学院,换成了位于巴黎的奥比利埃国立音乐学院。他曾在网上看到过新闻,姜权宇的母亲曾是巴黎加尼叶歌剧院的常驻女高音。奥比利埃国立音乐学院与当地乐团多有合作,如果可以的话,他或许也能在巴黎歌剧院担任伴奏。温时熙知道,如果他央求,姜权宇一定会亲自送他过去。温时熙想在那里告诉姜权宇,他很谢谢姜权宇多年的培养,也已经想好了自己未来的路。而且,他也是真的想和哥哥永远在一起。他不想这句话再是哄孩子的玩笑话,而是一句认真的、郑重的承诺。然而,成年礼那天,温时熙才知道年轻的自己有多么可笑。那天回家前,温时熙还和姜权宇通了最后一个电话。在电话里,姜权宇说已经订好了前往南极的全部行程,至于礼物,等温时熙回来后自己打开看。温时熙回家后,一路小跑到姜权宇的书房去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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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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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