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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权宇敛目,口吻凉凉地,给温时熙立规矩。“从今往后,你不能再喝酒了。”至少,没有oga会在喝酒后,邀请别人一起上床。温时熙鸡同鸭讲:“我没喝酒,我就是来的路上有点晕。”姜权宇简直头疼,满脸无可奈何,从椅子上站起。安静中,温时熙又打了个哈欠。继而,他还来不及闭口,突然被人抱起,一口气堵在嗓子。姜权宇是真的不懂,温时熙为什么会连鞋都不穿。他抱了温时熙一晚上,不是为了惯得温时熙光着脚在地毯上走来走去。姜权宇托抱着温时熙的身体,继而,最后看了一眼笔记本中的资料。温时熙见状,念念叨叨催促:“哥,走啊。”姜权宇回头,看向温时熙的脸。从小到大,没人能在姜权宇工作的时候打断他,只除了那个追着他喊哥哥的小尾巴。很小的时候,他教过温时熙,如果在外面和哥哥走散,就站在原地等哥哥来接他。可当他远在华盛顿,接到温时熙接受其他alpha消息的那天,姜权宇知道,温时熙早就已经不在原地等他来接了。而此时醉酒的温时熙,像跨过漫长岁月,站在时间的纵横线上,浅浅地回望了他一眼。依偎间,这一点点借由酒精偷来的错乱时间,忽而弥足珍贵。脚步声响起,朝着书房门外走去。合着脚步声,姜权宇口吻充满轻哄,浅浅问道:“时熙,哥哥不在的时候,会想哥哥吗?”温时熙搂着姜权宇的脖颈,在听见问题后,神情渐渐一顿。在所有的童话书里,温时熙记得,自己曾经看过这样一个童话故事。童话中说,当月光漫上海岸,也许思念的人就会回来。他垂目望着姜权宇的脸,目光变得复杂又充满悲伤。卧室中,姜权宇重新将温时熙放回床上。姜权宇坐在床边,低头望着温时熙莫名盛满破碎的双眼。软唇几次开合,温时熙却始终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回答哥哥的问题。那双微睁的清冷眸子里,像散了满地的细碎钻石,又像被揉破的凌乱夜空。良久的沉默过后,温时熙轻轻闭起眼。他像是经历过太多疲惫,终于被拖入梦中,安静房间只剩最后一道梦呓,沙哑着蔓延,反问着。“姜权宇,那你有想我吗?”他口中隐含的长音,就像那些宇宙中落下的星辰,湮灭在未知的光年中。姜权宇垂着头,随着温时熙的问题,他凝望着后者的睡颜,露出一个极为浅淡的笑容,细细无声。就像酒会醒,温时熙会忘记他的话,其实这个问题,远没有意义。“嗯。”但姜权宇还是道。在那些不可能有人知道的夜晚里。“我一直很想你。”“晚安,温时熙。”酒醒了晨间海风清爽,拂过海中的巨大游轮。时间在碧波间缓慢游走,日光从初升的暖橙色,不断攀升到高空,一点点变成夺目灿阳。房内,洁白干净的床间,温时熙缓缓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玻璃窗后的甲板露台,天空一望无垠,白云静静漂浮,与窗沿相接。温时熙反应了几秒,手在枕边熟悉的位置摸索片刻。半晌后,他没摸到熟悉的手机,疑惑地缓慢起身,在一阵宿醉耳鸣中,嗅到讨厌的信息素味道。一瞬间,温时熙清醒过来,转身看向身旁人的睡颜。因为熟睡,男人以往充满冷峻的脸很是柔和,睫毛服帖垂在眼下,透出几分安宁。温时熙全身一顿,僵在床上。姜权宇……他怎么会和姜权宇睡到同一张床上——因温时熙突然坐起,被褥移动,吵醒了浅眠中的人。姜权宇皱眉,一手抬起遮住眼睛,阻隔住光线,几秒后,缓缓睁开眼。四目相对间,晨光照在温时熙的发间,从逆光的角度看去,整个人呆呆的,眼睛里透着迷茫,像只迷路初醒的小动物。他身上的睡衣泛着柔光,与洁白的被褥揉混在一起,看起来既干净又柔软。温时熙沉默片刻,从口中挤出几个字。“……我怎么会在这?”姜权宇微顿,继而开口:“酒醒了?”温时熙看了看姜权宇身上的黑色睡衣,领口微敞,露出内里匀称的肌肉。此时姜权宇不是往日那副总是经过精心整理的样子,短发微微下垂,脸上透着初醒的清爽。温时熙低头,又看了看自己身上。除去衣服上的一点褶皱,到处安然无恙。温时熙沉默了片刻,又问了一遍:“我为什么会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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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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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