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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声音莫名浅淡,含着空气中飘荡的吐司香气。温时熙:“难道我守在这里,姜权宇就能醒过来吗?”陈家乐完全不能理解:“难道你不希望他醒来后,第一眼就能见到你吗?”一时间,温时熙双唇轻抿,看着陈家乐的脸。他的眼底一片晴朗,噙着和煦的春色。“姜权宇不需要这个。”姜权宇希望他自由。温时熙说着,朝着陈家乐歪了歪头。“既然你和哥哥关系这么好,你就替我守着他吧。”青年的嗓音剔透极了:“我会把哥哥的钻石带走,如果哥哥醒了,你告诉他,如果他能在南极找到我,我们就重新成为家人。”-位于世界最南的南极洲,在四月迎来极昼。太阳全天不落,照在恒古不变的冰川上,映着深蓝色的深海,在一片冰山中,闪着绚丽的彩光。破冰船的甲板上,一道身影穿越万里,抵达地球的最南端。人影站在船头,望向远处坍塌的冰崩。总有人说,没有人类居住的南极,是世界上最后一片净土。没有喧闹、没有噪音,只有白雪、冰川、和浩瀚无染的海洋。一切变得格外简单,好像世界纯粹到极致,只能和自己对话。温时熙这一走,从初春到入秋,六个月没回来。他在南极体验了各种各样的事,随着企鹅一起迁徙,看座头鲸懒懒翻身,眺望断裂的冰山。有时,他也什么都不做,只在游轮上住下,每天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的冰海。陌生的旅途中,温时熙偶尔发觉,他好像没那么想姜权宇了。时间拉长等待,消磨着执着,让他变得格外释然。可有时,独孤也会在某些时刻,像如梦初醒一样,刺痛他的心,让他发觉,他其实没有一刻忘记姜权宇。而后,直到极昼转入极夜的那天,温时熙做了一个梦。梦中模糊的人影,朝他伸出手。手掌贴和的战栗触感,不像是梦境,更像是一道回应。醒来后,温时熙坐在床边,望着窗外的雪山,静默了良久。继而,他写了一封信。邮票黏上信封,落入邮箱的那一刻,发出沙哑的轻响。距离万里的海港市,天气再次萧瑟。大街小巷行人匆匆,霓虹灯烁玉流金,初秋的凉风吹过干枯枝头,映着港口城市的海浪。傍晚时分,陈家乐拿着一封信,与沈初霁一起来到海边别墅。两人一路上楼,朝姜权宇居住的房间走去。陈家乐边走边道:“就算醒了也找不到人啊,这不是扯淡吗?”声音飘飘荡荡,传进微敞的房门。陈家乐说着,走到门口,一边推开门,一边继续道:“南极那么大,又没有人住,谁知道温时熙现在蹲在哪个企鹅窝里,跟企鹅抢鱼吃呢?你说温时熙是怎么想的,他怎么能说走就——”声音戛然而止,陈家乐愣在原地。视线朝房内看去,那道在床上沉睡了多日的人影,脸上带着大梦初醒的迷茫,正静静坐在晚霞正中,看着自己刚刚还与人紧紧交缠的手掌。-「海港市xx别墅区01栋收」「姜权宇,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回到了十八岁,我们一起去南极,在奥恩港登陆后,穿过一望无垠的雪地,朝着南极点一直走。」「你拉着我的手,答应会给我养只胖企鹅。」「醒来后,我想起你还没有醒,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你可能永远也不会醒了,所以才会补偿给我一场梦境。」「我想把你的钻石丢进南极洲的冰海里,可想了想,没舍得。」「可我其实不要什么钻石,我真的什么也不要。」「只是,你答应过我,会和我永远在一起。」「你真的不能再失约了。」「纳瓦里诺岛北岸寄」-位于智利最南,纳瓦里诺岛北岸,坐落在世界尽头的,是一座名叫威廉斯港的安静小镇。全镇只有两千人口,码头就停着开往南极的船。雪山下,海边红白交错的小房子,在一片冷调的小雪间,与海峡对面的南极大陆遥遥相望。傍晚时分,一家位于街区尽头的小酒馆,一道身影缓缓走入。温时熙裹着厚重的大衣,走进酒馆后,看向柜台里的西班牙老板娘,说了句刚刚学会不久的西语。老板娘听过,一边给温时熙纠正发音,一边打开他要的朗姆酒。因是淡季,酒馆里一个人也没有。温时熙坐在吧台,和老板娘说了一会话。日落前,他缓缓起身,走到酒馆角落的钢琴前。温时熙几个月前刚来时,这架不知从何而来的老式钢琴,因废弃多年,发音格外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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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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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