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特图司跪下,将手覆上棺椁处的老鹰,再一次摸到那刻痕后,终是忍不住泣气。可为什么……阿诺娜……你要害那么多孩子又要救自己……似乎是猜到特图司所想,楚弃厄没有选择开口,他只看向紧闭双眼的阿诺娜,忍过手腕处鹰的烫意。他慢慢的,走过去,拉起特图司,把她手中的祭司箭取下重新放回阿诺娜手里。特图司的血洒在阿诺娜身上,滴在了她眉心,一如当初她为特图司点上那枚红色印记。突然。阿诺娜的脸开始变化,逐渐剥离,如同辛裴当时那样剥离。楚弃厄皱起眉,指尖触碰到那张皮,他扯下半边脸皮。“博布索。”他沉下声音。面前躺着的人,不是阿诺娜,而是一个男人,一个美到雌雄莫辨的男人。有娀国,只有博布索。楚弃厄抬眼看向戚茜,审视的目光令戚茜觉得有些害怕,于是躲在陆品前身后。师灵衣挡住楚弃厄视线,他扫过特图司的脸后问楚弃厄:“你怎么知道这是博布索。”“博布索的左上方眼尾处有颗朱砂痣。”特图司道,她擦去眼泪,“不管什么时候,这颗痣都很明显。”“所以说博布索才是那个被肢解的人?”蓝简大着胆子问。“不对,是拼接。”陆品前道,“他把自己拼接成一个女性,而且,就连头都有可能不是他的。”他扫过里面的人,没有朱砂痣,但有一个地方可以证明他是博布索。指向手掌,陆品前解释,“这具尸体的手掌会比一般女性大上许多,而且手臂长度与肌肉也与女性的不同,最明显的是,他的手心有茧,常年握着重物才会有的,而且筋骨走向也表明,它是只男人的手。”“图啥啊?”何羽桃不理解,叉着腰发出疑问,“不是,他图啥啊,躺阿诺娜的棺椁,他想做祭司?”陆品前摇头,“他是死后被人砍下手臂拼接上去的,手臂的尸斑程度轻很多。”何羽桃咦了声,“好变态。”这句变态不止在说肢解博布索的人,也是在说博布索是男人这件事。试问,一个男人把自己伪装成女生还要保持女性特征,目的是为了当王后,想想都觉得离谱。摇头,何羽桃不理解,但他同样也不理解伦克巴。“伦克巴到底喜欢女人还是喜欢男人?”他叉腰问道。越想越觉得事情不简单。既然博布索已经死了,身体都被肢解了,那为什么这里只有他的手,他的头呢?其他部位呢?楚弃厄抿唇不语,往发现棺椁的溪面望去。这条溪,究竟是怎么把博布索送到这里来的。抬脚,跨入水中。水被搅动的声音与踩在泥土上的声音重叠,楚弃厄衣袍湿了又湿飘在水面上,轻薄得像朵盛放的花。他慢慢隐入水中,直往那处走去。师灵衣在身后望他,见他朝暗处去了,有些瞧不清。“师兄,阿哥这是?自我了断?”何羽桃满脸愁容,他呆呆盯向黑暗里不明显的身影,道:“那么黑,尸体都不好捞。”“去,说什么呢你。”戚茜不悦。她虽然也看不清水里的楚弃厄,但是她明白,楚弃厄这么做一定是有他的道理,就像当时他坐在棺椁里一样。很快,平静的水面里发出几声响,接着模糊中,众人看见一个身影钻出水面往岸边走来,手中提着东西,看不清,但个头不算小。楚弃厄全身都湿透了,背后的血因为水的浸染而晕开。他淡淡地,冷漠地抬起眼,看向岸边的师灵衣。袍子还在滴水,滴入在干燥的泥土中。他从黑暗中走入亮光,缓慢而坚定。手背有几道划痕,手腕处的鹰愈发明显,楚弃厄直视师灵衣,将手中的东西递过去。“水有问题。”水?哪里有问题,可以喝可以玩还救了他们一命,是好水啊。何羽桃正想着,要去查看水,但一动便看见楚弃厄递过来的东西,都来不及反应,两腿一软,瞳孔猛缩,直直就往特图司身上倒了。头骨啊!还是连着肉的头骨!腐烂到一半,还有另一半被泡发的头骨!这天杀的楚弃厄,怎么总是闷声搞大事!蓝简默默低下头,在这个随处可见尸体的地方,这个头骨不算新鲜,但这可是个成年人的头骨,而且,这个头骨大家都很熟悉。是伦克巴。被师灵衣“杀死”在雕像里的伦克巴。师灵衣唇角还沾了些笑,垂眸望向楚弃厄手里的头骨,他没接,问:“大概是有问题。”他敷衍回答,笑意不见眼底,望向头骨的眼神异常冷淡,还裹挟了一层东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