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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弃厄没说话,看向立于一旁静静看着自己的师灵衣。用眼神意示师灵衣过来,师灵衣的确也听话,在楚弃厄面前蹲下。四目相望,师灵衣贴近,楚弃厄抬手,像保护楚家的孩子一样,替他们抹上自己的血。手腕陡然被控住,温热的手触在发冷的手腕上。师灵衣虽然笑着,但脸色却不好,他把楚弃厄的手腕用布料按住,道:“谁教你的。”质问,一个很少出现在师灵衣身上的词。然而每一次,都是对楚弃厄。楚弃厄抽出手,淡声道:“没有谁。”他扶着树要站起来,忽觉喉间一腥,忍了忍强撑着站直身体。不远处的雾近乎浓到看不清人,楚弃厄眯了眯眼,或许是因为失血过多的缘故,他看不清眼前。可等了几秒,他仍旧没感觉好转反而愈发模糊。眼前彻底陷入了黑暗,他想伸手去摸师灵衣,却扑了个空。直到师灵衣被雾包裹再无身影。没再看到模糊的师灵衣,一切声响散去,唯余三下钟声。厚重,如同沉睡许久的魔咒。不对,他这是……夏娃……手边忽而传来一股支撑的力,很热,捂住自己的手腕。“啪嗒——”指南针从他口袋里掉出。落在地上。扶着楚弃厄的人似乎弯腰去捡指南针。手腕上的热度没有减,但迟迟感觉不到对方起来,直到听见一声闷哼。“师灵衣?”对方没有回答。调整了下姿势,让楚弃厄自己蹲下捡起指南针。指南针握在手里的那一刻,能听见指针在转动的声音。楚弃厄淡声道:“走吧。”他甚至没有问一句,关于何羽桃,关于白雾,关于善恶。踩在地面,草地抚过鞋底。看不见令楚弃厄的触感大大增加,他能感觉到脚底的草在复苏,周边的树木在生长,雾抚过脸庞后渐渐散去。偏脸,楚弃厄握紧对方的衣袖,说:“几点了。”没有寻问的语气但声音有些沉。被抓住衣袖的人瞥了眼楚弃厄,他不出声,只在楚弃厄掌心里写下一个三字。继而。钟声敲响。三下。很明显对方是一个熟悉伊甸园的人。这里比无人塔内的指针走动的声音清晰无比,就像置身于钟塔里。楚弃厄被他带着往前走,没有任何反抗。走了小半会儿,才堪堪止步。楚弃厄静静等他。于是下一秒。手腕的重力消失了,耳边响起对方离开的声音,踩在草地上,发出窸窣声。他反复在楚弃厄左右来回走,而后好像费力拽出什么东西,再走近时便能闻到他身上青草的清香与混在其中的花香。一只蝴蝶寻过来,落于花环之上,粉末洒在上面,被阳光照亮。楚弃厄动作极小,屏息去听。只听见那人将这个花环轻轻戴在了自己头上,遮住额间的风信子。他把自己当作了夏娃。楚弃厄被他摊开手掌,手掌上指尖划过,写了:好看。楚弃厄:……他露出几分无语的表情,惹得对方不悦。手指落在楚弃厄嘴角,强行挤出笑容。手掌上那人写着:不可以。不可以露出不属于夏娃的神情。楚弃厄脸上没什么情绪,只挑眉收了笑。指尖触到对方的手指上,滚烫,像是触到沸水一般。紧接着,楚弃厄敏锐地捕捉到周围逐渐逼近的东西,是善恶。在此之前,死死盯住自己的善恶神。手掌上,那人写了:该你了。而后耳边响起了众多嘶鸣与游动的声响,草地窸窣,一股子血腥气味钻进鼻间。很不好闻。楚弃厄看不见眼前,但能感觉到其中一只咬在了自己衣角上,正在攀爬。手腕的热度陡然消失,在嘈杂环境之下,那人想趁着混乱离开,他写在楚弃厄手心里的字,不是诅咒,更像是一种交换。梅花香味凛冽,钻进楚弃厄的鼻间,而后停留。楚弃厄偏脸,面向一处,指尖抚过手心里指南针。在善恶缠绕于喉咙时,他忽而伸手,扣住那人的肩膀。被楚弃厄如此迅速地出手抓住,半点挣扎不得。他再次想把楚弃厄手掌掰开写字,可指尖还没碰到人就被师灵衣拽过。师灵衣露出玩味地笑。他同花习对视着,在这双金色瞳孔里,花习看见了浓烈的杀意。花习挣扎道:“动手啊!”不是对任何一个人说,而是对持续靠近的善恶说话。原来这小子可以操控善恶啊……身后的何羽桃张着嘴,目瞪口呆,他说呢,怎么突然雾大了起来,人也不见了。而且,有花习在的地方,善恶就尤为得多,敢情这下子在这儿当卧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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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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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