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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黛玉神色有些暗伤,西奥多忙转移话题,从口袋拿出灯泡,笑说“腓特烈大帝邀请我参加晚宴,目的是在舞会后向大家展示我的新发明。”说着他点亮手中灯泡,虽然在白日,黛玉也能想象出灯泡在夜间会有多么明亮。“我想你这儿应该也需要灯泡。”西奥多指了指黛玉房间内的书柜,上面摆满了书。林黛玉微笑点头,说“比起这灯泡,我更需要你手中的那个武器,我好奇你是怎么放倒小费里德里希的。”因为她需要件小巧的东西来防身,虽然黛玉有枪,但对她来说还是危险了些。而在昨晚,她亲眼看见西奥多把小费里德里希弄倒在地。西奥多坏笑说“没想到你也这么坏。我不过只是借了点电流的帮忙。”“我不会白白给你。”西奥多卖起关子,解释“这对你来说太危险了,除非你要从最基础的原理开始学起,这样才能保证你使用时的安全。”“当然可以。”黛玉答应。自从到法兰西后,黛玉的求知欲日渐提升,因为她不再困于园子里的小天地,也不会有人要她必须做针线,或禁止她看这看那。整个世界的大门都向她打开。她为何不通过学习来增长见识。西奥多朝她举起灯泡,说“就从这里开始。”他走到桌旁,想拿起笔写下灯泡相关的物理数学公式,但看着一桌的毛笔,有些不知道该怎么下手。黛玉上前替他研好磨,浅笑说“看来有人得先学会用毛笔写字。”看着西奥多局促不安的样子,黛玉想到那会,她刚来法兰西的乡村学校写字时,因为不会用羽毛笔写字被特蕾莎狠狠嘲笑一顿。但比起毛笔字,羽毛笔更容易上手。黛玉知道西奥多的困难,干脆让他口述,自己亲自写下。但西奥多摇头说“这里面的公式,我得自己亲自写出来才好。”在黛玉铺开纸时,西奥多忍不住赞叹这纸张的质量“哦,这是张多么完美的纸,如果能写上公式就更加完美了。”此时在欧洲,造纸术远没有像东方那么发达,所以制作出来的纸自然比不上黛玉潇湘馆里的上等纸。只见西奥多笨拙地使用毛笔,把桌面上弄得墨水到处都是,最后他还是放弃这毛笔的使用,并愤愤不平道“钢笔比这什么毛笔简单多了。”“钢笔”黛玉头一次听说这类型的笔,好奇问道。西奥多解释“钢笔,笔杆中可以灌注墨水,笔杆上部有个小孔,使用时这关闭的小孔会打开,就可以写出字。”他一面皱眉,一面指着桌上的各种石墨,说“有了钢笔,根本就不会那么麻烦。”林黛玉看见西奥多一本正经地生气的样子,感觉十分好笑。“好了,这位小姐。”西奥多话题一转,“我记得我给你过手稿,上面也写了不少公式,你认识上面的公式就足够了。”黛玉点头,随后又问他“你是从哪里学到这些知识的”西奥多笑答“我是自学成才。”在入夜前,王熙凤派人把柜子送来,黛玉让西奥多搬到床上,然后入睡时钻进去。西奥多虽然身材高挺,但他不过只是个少年而已,还是能勉强进入。黛玉睁开眼,回到柏林,但身边仍是空荡荡,床上的柜子并没有跟来。她推开房门,正好看见夏落特公主上前紧紧拥抱,说“亲爱的,你没事就好。”“西奥多怎么样了”黛玉脱口而出。眼下她没法考虑其他的事,她必须要确认西奥多是否跟着回来。潇湘馆只能藏男人一时,藏不了一辈子。“西奥多我们这里可没有叫做西奥多的人。”夏落特掩嘴偷笑。黛玉只听见头嗡的一声。“但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他叫法拉眼下黛玉也没心思去考虑西奥多的真名,她只知道他没有回来。她原本再想利用菱花镜回去,但想着潇湘馆那一头是深夜,法拉第暂时不会被旁人看见,再加上这里青天白日的,她也不好再睡过去,黛玉换好一身衣服,挽着特蕾莎的手到楼下,腓特烈大帝的管家先生霍夫曼已经在此等候,领她们去见腓特烈大帝。她们穿过长廊,遥遥望见走廊尽头已经有两个人等待她们。“不好意思,让你们两位公主受到惊吓了。”小费里德里希绅士般地朝她们行礼鞠躬,脸上的神情真诚和诚恳。特蕾莎几乎是咬牙切齿回答,抽了抽嘴角,说“有劳你们费心。”若她不是从黛玉那里知道真相,她恐怕就要被小费里德里希的伪装骗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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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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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