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诸葛均比刘协年纪大点,又是诸葛亮的弟弟,聪慧过人,观察了庞统一眼,说:“我观此人虽说穿的是粗布长袍,但洗的很干净,手指也很白净,显然没有干过粗活。若真是穷人,手上必定有很多茧。显然此人并不是什么穷酸人。再者我看他表情气质都十分儒雅,应是读书人,而且似乎在咱们书院见过的,是咱们书院的人。咱们老师收的弟子如何会偷东西?再说,他手上拿的糕点似乎是姐……哥哥给咱们做的桂花糕,哥哥的东西能随便被人偷去,咱们的脑袋早就搬家啦!”凤雏归心刘夕满意的拍了拍刘协和诸葛均的小脑袋,笑道:“很好,你们年纪虽然小。却比那四个人有脑子多了。”说着还得意的对着郭嘉呲牙道:“奉孝,你瞧协儿聪明的很,是不是很有做圣明天子的潜质?”郭嘉明白,这是刘夕在告诉自己,自己没有跟错人。刘协这个天子很聪慧,不会败了汉家的天下。于是笑道:“是,天子圣明,是我等臣子之福,天下百姓之福。”刘夕得到了郭嘉的肯定,心情极好,又对诸葛亮道:“均儿很聪明,将来说不定成就不比你差呢。”诸葛亮失笑,自己哪有什么成就啊。就说诸葛均将来成就不比自己低,说的好像自己有什么惊天地的成就一般。到了这一步,林家和郑家的四人都听明白了,这个长相俊美的少年就是汉王刘夕,那个六岁的锦袍少年竟是当今天子。林昱吓得倒退了几步,浑身哆嗦了起来。另外三人背后也渗出了冷汗。刘夕不待见这四个人,势利眼,没脑子,还好色。于是冷声道:“这四人冲撞了本王,给本王拿下,抓回去充到苦力营做苦力吧。”刘夕到了荆州之后就发明了一种苦力营,把各种犯了罪的人抓去做苦力。什么盖房子铺地开矿的活儿,就都归这些犯了罪的人干了。四人大呼饶命,刘夕却理都没有搭理他们。径自转身对着庞统道:“你瞧,像他们那种狗眼看人低的人就不值得你去在乎。像当今天子,就不会像他们那样。”庞统看着眼前还在想着劝慰自己的刘夕心中感激,红着眼眶躬身道:“如殿下不弃,庞统愿为汉室效力。奉殿下为主公。”刘夕身子一震,笑容有些僵硬的道:“你说……你叫庞统?”庞统微愣:“是。殿下听过庞统的姓名?”最近刘夕见到的历史名人越来越多,调整心情的速度也快了不少。立马满脸笑容的道:“嗯。听说是鹿门庞家的公子。庞家出俊杰,士元愿意为汉室效力真是太好了?”庞统见刘夕满脸笑容,发自内心的喜不自胜,虽然不知刘夕为何如此看重自己,但他看的出刘夕是真的丝毫不在乎自己的容貌,并且真的很欣赏自己。笃定自己可以成大事。庞统向来性格孤僻,又心高气傲,如今肯认刘夕为主实在出人意料。诸葛亮和庞统同窗多年,十分了解庞统的性格,心知庞统能如此对待刘夕,必定是刘夕做了什么让庞统彻底敬服的事情。他实在想不通,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刘夕到底做了什么事情能收服庞统的心。庞统在水镜山庄中那性格是出了名的孤僻,傲气,如今竟然丢下了自己的傲气,不仅诸葛亮觉得惊奇,就是司马徽和庞德公听说了也十分惊奇。先是诸葛亮,后是庞统。这汉王究竟有什么本事,能把他们书院最得意的弟子都治的心服口服。当庞德公问庞统为何会认汉王为主时,庞统叹气道:“从前我总为自己的容貌自怜自哀,可汉王殿下却跟我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以貌取人的人并不可取。我,觉得他算的上我的知音。他知我,我愿为他效力。”司马徽在从庞德公处听了这段话后,二人都叹,这汉王不仅有识人之能,还能一言堪破人心。让人死心塌地的为他卖命。这个人实在是世之枭雄,将来必定能中兴汉室。又都喜悦起来。庞德公更是高兴,他一直担心自己孩儿长相丑陋,怕将来不被人认可,如今遇到如此赏识他的汉王心中也为他喜悦。再说荆州那边,刘夕虽然接管了荆州。但是荆州的土地大部分都被世家大族所把持,这个时代,全靠土地过活,虽说也有经商的。但是却并不用交多少税。刘夕来的时候本来就没带了多少金银珠宝,此时在财政上已经有些拮据。贾诩把情况报到这里的时候刘夕犯了难,虽说自己灭了蔡家和蒯家两家世家大族,暂时压制了荆州世家大族反抗的心,但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自己并没有触及他们最切身的利益。若是自己敢直接强行抢他们手里的土地。他们大约会直接和自己拼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