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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舞着舞着,竟然渐入佳境,连舞几遍,身体累得站不起来,心中只觉畅快淋漓。鸣春剑轻巧,剑法柔而美;碧幽剑重而锋利,剑法磅礴有杀气。林杳以为,木属性的鸣春剑,正好与木灵根的她相契合;谁知金属性的碧幽剑,弥补了她木灵根攻击的不足,也符合她的作风性情。碧幽剑,当真比鸣春剑更适合她。随便一指,就能挑中一把适合她的剑,不得不说,虞菀的运气,当真很好。林杳还是不太相信,几乎没去过剑道课的虞菀,在剑道上能有几分真才实学。她勉强站好,定睛一看,却见平日里躺在床上的虞菀盘起双腿,却是在打坐调息。林杳一愣。她这打坐的姿势倒是标准,不像是疏于修炼的样子。而且,她怎么也一副大汗淋漓,看起来累极了的模样?虞菀尚且如此,自己有什么资格谈休息。林杳拖着疲惫的身体,一瘸一拐地爬上床,也摆好打坐的姿势,即刻入定。今日挥剑五百下,明天她要挥一千下!虞菀放松自己的身体,进入识海。神魂越沉越深,游向识海底部,虞菀终于找到了害她不舒服的罪魁祸首。她的识海里,多了一把剑。这是一把极其普通的铁剑,全身上下没有任何雕饰,它安静地躺在地上,似是陷入沉眠。电光火石之间,虞菀想起了一些事。那日离开藏器塔,脊骨一阵疼痛,像是被剑敲了一下。虞菀回头去看,周围无人,藏器塔内爆发出巨大的亮光。藏器塔底,镇着一把剑,虞菀是知道的。这把无名之剑,因带一丝神力,被天穹宗人称之为“半神”。在话本的终章,仙魔大战爆发,姜念音举全宗之力,以半神剑为阵眼,构建护宗大阵。修士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半神剑也彻底与天地融为一体。问题是,这把半神剑,怎么跑到她识海里来了?虞菀看着地上的剑,陷入沉思。——练剑?不可能,不可能。她前世当剑修,不是被追杀就是杀别人,最后还被雷劈死了;话本里也当剑修,千夫所指,死得相当惨烈。由此可知,剑修,狗都不做。得想办法把这剑从她识海里丢出去。虞菀操控神魂,与半神剑交流。“喂,醒醒。”虞菀循循善诱:“你出来,是想找个剑主?”“你看我,平平无奇炼气小弟子。你跟着我,没什么前途的。”“看见我舍友了吗?她每天修炼十个时辰,不吃饭,不睡觉,一心入剑道,不如你选她,又好学又拼命,前途无量。”半神剑纹丝不动。这把剑能钻进她识海,不可能没有意识,一定是沟通的方法不对。虞菀换了个说法:“其实,我有一只灵宠,它很霸道。日后我跟它结主仆契约,要是让它看见你,会把你偷偷叼走扔掉的。”半神剑剑身寒芒一闪,隐有杀气。越是强大的剑,性格便越是霸道,最不喜与人分享。虞菀很有心得,祭出终极杀招:“我曾经有把本命剑,断了。我这人呢,比较长情,一辈子只想跟一把剑结契。本命剑断,我就不想修剑道了,你跟着我也没用。”光芒越来越亮,半神剑缓缓浮起。虞菀满心期待。太好了,赶紧麻溜地从她识海滚出去!然后——半神剑飞入她手心,紧贴着她的皮肤,像小狗一样,蹭了蹭。虞菀:“……”你是半神剑,又不是灵宠,这么飞过来,不知道的,还以为想谋杀她呢。看来,这剑虽然有意识,但不太聪明,理解不了那么复杂的句子。虞菀盘腿坐下,半神剑顺势落在她大腿上,虞菀盯着它,忽然有了个主意。“不然,我带着你去自首?就跟他们说,你们的镇宗之宝在我手上,给我一百万上品灵石,我就还给你们。”坑别人钱会上瘾,有第一次,就想有第二次。谁不喜欢不劳而获呢!半神剑:“……”它周身的光芒迅速暗淡下来,身体一翻,不再与虞菀交流。虞菀:“啧。”原来不是傻子,而是装傻。让宗门从她识海取出半神剑这种事,虞菀当然不会做。识海是修士的命门,除非极其亲密,绝不会让陌生人随意进入。看来,只能想其他办法。现在的虞菀心态很好,它不惹事生非,先这么放着也无妨。半神剑静下来后,虞菀的身体也慢慢恢复正常,她本保持着打坐的姿势,坐着坐着,脑袋一歪,沉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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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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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