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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手轻轻握住他的手掌,他甚至可以感受到她的热度。银烛大脑空白,身体渐渐变得透明,回到剑中。燕昭回紧紧盯着银烛消失的地方,眼神尖锐,充满愤怒。“小师姐。”他虚弱极了,脑海中的情绪波动却如此剧烈,“我不是你的宠物吗?你不要我了吗?”凭什么,凭什么她只哄那个男人,而不看他?“你?”虞菀偏过头,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我喜欢什么样的宠物,看见了吗?乖巧,懂事,听话,最重要的,不会试图反抗我、控制我。“这是你情我愿的事。你以为,我喜欢用咒术将宠物拴在身边?”她拔出长剑,欣赏着剑身若有若无的纹路,剑尖再一次抵住燕昭回的下巴。“燕昭回,做我的宠物,你还不够格。随时随地反咬一口的宠物,我可不愿意养。冰冷而无情的话,彻底攻垮了燕昭回心里的防线。他怔怔地看着她,眼睛潮湿泛红,颓废如丧家之犬。魔与人不同,他们只是披了具人类的皮囊,没有任何是非善恶观念,喜怒无常,心里只有掠夺与占有。燕昭回行事,一向随心所欲,只听从本能。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他只是想亲近她而已——只是想把她困在身边,不被任何人发现。他会把她保护得很好。所以,哪怕虞菀的剑穿入他的身体,他也可以肆无忌惮地向她撒娇。他能有什么错呢?他只是又一次没打过小师姐而已。原来他不能这样,原来他一直做错了吗?“小师姐……”他喃喃着。可他不应该感到愤怒和不甘吗,为何他的心会这么痛?除了疼痛,还有害怕——害怕虞菀一直用这样冷淡的眼神看他,害怕她再也不愿与他多说一句话。“燕昭回,你很聪明,”虞菀道,“你去做一件事,如果能让我满意,我可以不计较今天发生的事。”燕昭回的眼睛陡然亮起。不知不觉,他的情绪已经完全被虞菀影响。她只要施舍一个眼神,他便立即在她脚边摇尾乞怜。“我做,”他的语气急切,“小师姐,我愿意!”“那好,”虞菀点头,“你去找姜念音,继续跟她合作。然后告诉我,她身上,有什么与常人不同的地方。”她并没有说得很明白。不过,如果连这点问题都发现不了,燕昭回也不会成为原著中的反派。燕昭回眼眸明亮,他还想说些什么,虞菀却道:“在事情完成之前,我不想看见你。”他的脸色顿时阴沉下去。几根触手慢慢探出头,只在虞菀脚边徘徊,见她并无反应,又缩回影子,化作黑雾,最终消失不见。而此时,虞菀周围的场景也发生变化。她站在海底,水波绕她而行,似有一层无形的屏障,在保护着她。蛟龙的尸体正缩在她脚边。虞菀半蹲下来,比划了一下蛟龙大小,把它盘了盘,收进空间。这么大一条蛟龙,拿出去,应该能卖不少钱,也算没白走一趟。不过,看着它此刻干瘪的模样,虞菀想起什么,又取出半神剑,摸了摸它身上的纹路。半神剑吸收了这条蛟龙的血肉,变得更强大,一些特征也愈加明显。这个花纹的触感……的确像她的银烛剑。可她的银烛剑,明明断成两截。现在又是个什么情况?谁把它修复成这样,又是谁囚禁了剑灵?蛟龙的死给了她灵感,她倒是可以抓点实力强大的妖兽喂给银烛,说不定他恢复得更快。唉,说好不做剑修,怎么还是得养剑?感觉比前世更烧钱了呢。这时,一道黑影覆下。银发的剑灵站在她身后,长而细腻的发丝与她的黑发勾在一起。他的手腕缠着一条细绳,坠着翠色平安扣。是虞菀编成的剑穗。冰冰凉凉的平安扣靠近她的手腕,他的嗓音空灵轻盈,却有着霜雪般的寒冷:“主人刚才,为什么赶我走?”银烛很不高兴。这让他改变了称呼——是在强调他与她之间的关系,让她不要忘记。神识扫过四周,那道令人厌恶的魔息,已经不见了。这个发现并没有让银烛的心情变好。下一次,如果再遇到那只魔,他一定会杀了他。虞菀拍拍他的肩膀,银发美人顺势低头,让她抚摸他的头发。预想之中的爱抚没有出现,虞菀勾住他的脖子,在他冰凉的唇上轻轻一碰。银烛的呼吸陡然一紧。“你今天表现得很好,”少女眼眸微弯,“这是给你的奖励。”不要说,不要问。听话的宠物,不需要知道主人想做什么,只需要执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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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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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