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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出一抹不找眼底的笑,松萝掩盖住心底的恐慌:“那我就先……”“到了。”应星再次打断她。“到哪儿了?”“你不饿吗?”“我不……”一阵咕噜声从松萝肚子里传出来,她尴尬道,“饿。”但她不是要说这个,松萝鼓起勇气跟上应星去早餐摊步伐:“那个应星,我是有其他的事……”“你要几个?”应星回头望着她。“……一个就好。”应星回过头对着早餐摊老板:“三个。”丝毫没有要听她说话的意思,松萝有些无奈,但很快就被热乎乎的早餐塞了一手。今天只要有应星在,她好像就逃不开了……松萝在去演武场的路上接受了这个现实,手里拿着早餐愤愤咬上一口。真好吃,她惊讶低头看着手里的早餐。“好吃吧,我啊宁愿绕路都要来这家老板这里买早餐,白珩带我来的。”“应星你是不是和白珩姐认识的时间最长?”松萝隐隐约约记得是这样。拿着早餐的应星点头:“我还在朱明的时候吧,也是白珩让我知道,长生种和短生种的价值不能以生命长度作为衡量。”确实是白珩会说的话,她总是影响着所有人。松萝点头一笑:“那白珩姐一定对你很重要。”“他们都很重要。”应星不假思索的一句回答让松萝愣住,她抬起头。“之前你不是问有没有害怕逃避什么吗?”应星花白的头发被风吹起,他摇头一叹,“这些家伙的命,都很重要。”“应星,”松萝不忍,“白珩姐她……”后面的话被抑制住无法再说出口。应星见她没继续说下去耐心询问道:“白珩怎么了?”对上应星的眼眸,松萝抿了抿嘴后放松笑起来:“没什么,白珩姐会长命百岁,大家都会开开心心。”“那家伙的生命力旺盛得惊人,你就不要替她乱想。”“嗯嗯,”她转过头咬了口手中的早餐吸了吸鼻子,“我明白了。”他们所有人都比自己更想要对方好好活着。如果改变历史会带去伤害和罪孽,那么让她一人承担好了。今后罪人,只有她一个。在应星的‘监督’下,他们很快就来到演武场。这里已经是人山人海,经过昨天的事情不仅凑热闹没少还更多。或许这就是人的好奇心吧。放弃逃跑的松萝望了望四周:“白珩姐还没到吗?”应星抬头:“马上到了。”“你看,他来了还带着持明族的那个女的。”“嘘,人家今天有熟人上台,来看看怎么了。”耳朵动了动,松萝敏锐的在人群中捕捉到一些话语。听起来语气让人很不舒服。“不然你以为短生种为什么要和长生种一起玩啊,还都是些大人物。”“他可不光和大人物一起,连大人物身边的人都不放过,看见那个女孩没有,听说是持明龙尊的徒弟。”“真的假的,平时一副道貌盎然高傲模样,原来心思不纯啊。”“还能有假,长乐天那次都传疯了好吧。”捕捉着这些话语,松萝微微偏头,很快就锁定在三个穿着红色衣服的男人中。那红色衣服看起来是工造司的服装,一直听说仙舟有些长生种对短生种自带骨子里的傲慢和轻视,以前没碰见过她还不以为然,没想到是真的。“啧啧啧,人不可貌相。”“人家命好,短生种也能混到这种庇护,有今天这种成就。”松萝再也听不下去回身就想反驳,谁知手腕却被猛然拽住。“应星!”她语气焦急地唤道。“怎么了?”应星拽着她手腕低头一脸无所谓的表情询问道。“他们……”“没必要,一些渣滓而已,”应星微微摇头放开她的手,“白珩到了。”松萝顺着应星的视线看去,耳中却还是传来那些污言秽语。“瞧瞧那样子,短生种的眼界就是不行。”“让让他们吧,就几十年的寿命,死了化成灰谁还能记得他们,他年纪也不小了,到时候啊……啊?!”一支银箭卷起疾风穿过人群擦过说话人的脸颊,将耳鬓的发丝切下几缕。发丝飘落在地,穿着红色工造司服装的男人脸上一道血痕浮现,身旁的同伴愣在原地一起盯着箭矢射出的方向。“老子的弓箭!”一声粗鲁的叫唤声将周围所有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接踵而至的观赛人群中,松萝嘴里含着一支箭矢,面无表情再次拉开手里的曲弓瞄向同一个方向。拉弓的手肘吃力得微微颤抖,但她的表情却冷漠又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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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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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