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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无语的时候真的很想报警。“你休息好了吗?出去吃吧。”王月将碗放下,一脸不高兴的模样。“不吃米饭也行,正好最近在减肥。”封云说着就拿起筷子,想要吃一下她做的饭安慰安慰她,结果举起筷子愣是不知道该夹哪个。王月憋着笑看着她的动作,见封云犹豫了好一会儿,最后在一盘西红柿炒蛋里面挑了一块颜色没有那么焦的塞进了嘴里。封云发现新手做饭的时候都控制不好盐量,他们不知道盐的威力有多大,一不小心就能成为“盐”王爷。封云嚼了两下,嘎吱嘎吱……一时分不清是没有化开的盐,还是鸡蛋壳,可能都有。王月知道肯定不好吃,但还是故意问道:“好吃吗?”她就想看封云最后会回什么。不出所料的,封云忍住红温的脸,努力挤出一个笑脸说了一句:“好吃。”王月满意地坐了下来,两只手背放在下巴下面,一双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扑闪扑闪着,问道:“你平时对待你的朋友,都这么害怕伤到她们的自尊心吗?”封云看着王月愣了好一会儿,支支吾吾地问道:“什么意思?”“还是你觉得我现在可能心灵比较脆弱,害怕说不好吃我会不开心?”封云还是呆呆地没有说话。王月持续输出:“封云,你知道我喜欢女生吧?你对我这么好,不怕我爱上你吗?”那还真没想到……“王月,我一开始没想到你也喜欢女生。”“也?那之后呢”“因为乔妤和顾施都喜欢女生,我身边很多女生都喜欢……女生,之后,是觉得你挺会提供情绪价值的,所以才对你好。”王月笑了笑,觉得封云此时有些无措的表情好玩的很,便打趣道:“那你待在女同堆里,还能不弯,确实很难得。”“不过我就喜欢有挑战性的东西,”王月说:“比如独自一个人拖着行李去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比如去接一个跟我本人性格完全相反的角色。”“再比如,喜欢上一个直女。”油烟机王月忘记关了,此时还亮着灯,不识趣地呼呼发出噪音,倒是让莫名有些暧昧的气氛缓和了不少。王月见封云被撩得有些脸红,却也没有放过她的打算,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哪个知道她性取向后的直女,还能摆出这样一副害羞的表情。在王月看来,她这完全就是在欲擒故纵。“你是觉得让别人爱上你然后又得不到你很好玩?还是在收集一个很稀奇的写作素材?”封云抓着筷子,眼睛越低越深,连带着呼吸和心跳都莫名加快了不少。王月依旧不依不饶:“封云,说话。”“不是。”封云说。王月并不知道她是在回应哪句话,一头雾水地等着她的下文。“不是在玩你,我没谈过恋爱。”别人情窦初开的时候,她在用心专研文学,别人都结婚生子了,她还在用心专研文学,嘴上说着要谈恋爱,其实她根本没有跟她的任何一个追求者暧昧过。与其说她是直女,不如说她是铁树,没有开过花的铁树,但谁能用心给她浇水,她就会为谁开花。“什么意思?”封云不是一个拐弯抹角的人,她身边多的是比她小的女生,王月也不例外,她并不擅长让比她小的女生去猜她的想法。她向来直来直去,有什么说什么,只是这一次,好像有些超过了。她犹豫了半晌,才抬眼问道:“所以你的意思是,你喜欢我吗?”恰巧王月也不是一个善于隐藏的人,从第一次见面开始的四个月里,已经是她能忍耐的最大极限了。“对,我喜欢你,”王月好像预判到了封云要问什么一样,又解释道:“因为你长得好看,所以我对你一见钟情了,我就是一个看脸的人。”“但,经过这几个月的相处,我觉得我的眼光还挺好的,你不光长得好看,你也确实是一个很细心的人,至少对我来说,你很匹配我。”封云点点头,抓着筷子的手紧了紧,眼睛盯着桌面的某一处,声音紧张道颤抖,问:“那你想跟我试试吗?”王月闻言却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来,封云不解地看着对面的人,她明明很认真地在说这件事情,笑是什么意思?她静静地看着王月笑累了,才听见她说:“这句话不应该是我问你吗?”“你要想问,也可以。”“那你想跟我试试吗?封云。”王月认真地看着她。封云扬了扬嘴角,光明正大地回视她,回道:“不想。”“你什么意思啊?!还说不是在玩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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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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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