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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给好朋友打电话要那个人的联系方式,又过了好久才鼓足勇气发送了好友申请。放下手机,她发现自己额头出了一层细密的汗,更不用说手心了。天上的乌云一朵又一朵,她的好友申请一直没有通过,买的果茶酸酸甜甜的很好喝,但是现在她觉得苦苦的。到了下午,她回到公司,感到口渴去饮水机接水。同事看魂不守舍的她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放下后,问:“是有什么事吗?看你今天很不在状态。”林春意想着没有任何消息提醒的手机,无意识地抿了下嘴巴,“没什么大事。”或许是没这个缘分。林春意不再关注微信的消息了。离下班还有五分钟,她的上班搭子挤眉弄眼地小声说:“春意,下班去逛街不?”林春意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去!”来自当了这么久上班搭子的默契,她们几乎同时开始关电脑,然后把充电线什么的往兜里装。上班不拿包,方便到点准时开溜。下班点一到,林春意和上班搭子再次默契打卡,开开心心下班了。林春意问:“要去先吃点东西吗?”搭子有一点饿,但是又着急逛街,“我现在想逛街,但是又想吃点东西。”林春意看着不远处的连锁便利店,“要不买点速食先垫肚子,等逛完街再吃顿好的。”“可以!”便利店桌子有一个人坐着正拿笔电敲敲打打着,只能看见小半张脸。林春意很少见有人的坐姿能这么好看,但是又觉得这么晚了还要忙,真得好辛苦。她和朋友买了小包装的杯面,还买了点热乎乎的关东煮吃。因为有人还在工作,林春意和朋友坐在了桌子最边上,一边吃着东西,一边小声说着话。司盎然本来已经回到住的地方了,但是突然收到导师的消息,正想改论文但是停电了,只好来楼下的便利店。她摁下发送键后,摘下耳机,手指揉着眼眶,或许是闭上了眼睛,耳朵变得格外敏锐。这个时间,便利店挤满了人,也变得嘈杂。她很快捕捉到了让她耳朵很舒服的声线。她扭过头,不可置信地看了那人好几眼,好熟悉的声音。在她思考的瞬间,林春意已经推开了门。林春意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和刚才注意到的人对视了,她看自己的眼神好像是认识自己,不过那人戴着口罩,她认不出来是谁,只觉得眼熟,就只礼貌地点了下头。好乖。司盎然看着她的背影想。林春意出去后,摸着自己眼下的那颗小痣,想刚才那个人眉心有颗小痣。“春意,这家店的银饰好好看!”这一声打断了林春意的思绪,她看着橱窗上的银饰说:“走进去逛逛。”她发现了一枚戒指,好看的让她有点走不动道。银戒指的设计很简单,但是上边镶嵌的黄宝石很好看。销售小姐姐见她喜欢,“这款戒指您戴肯定好看,现在卖得没多少了。”“是挺好看。”林春意再一看发现旁边的戒指和这枚很相似。销售小姐姐立马道:“这两枚就宝石不一样。”戒指不是很便宜,但是林春意看着摆在一起的戒指却在想可以当对戒,之后送给喜欢的人。她一直满怀着浪漫。在去买单的时候,销售小姐姐说:“女士,您再消费一百元,就可以成为我们的,领取银手链一条。”林春意虽然有点心动,但还是保持了理智,“可以先看看手链是什么样子吗?”销售小姐姐很快就拿了过来,很漂亮的一条链子。林春意就又挑了起来,最后挑中了一枚小巧的银戒指。上班的搭子看着这枚戒指,皱着眉头问:“是什么让你买单的,我从来没见过有人买这样的戒指!”林春意也是很纳闷别人不理解她,“你不觉得它很可爱,很有意思吗?”“并不!”“我不信,肯定有人理解我!”林春意立马把戒指戴在了手上,然后举起了手指,“快给我拍一张照片,我要发到朋友圈,肯定有人也喜欢这么戒指。”要不然买个戒指戴在手上,假装有对象了?司盎然最近很烦,家里亲戚的小孩拿她照片发社交平台,还发了她的联系方式,导致她的手机响个不停,不知道哪年加的人都来问她搞不搞对象,还好发现得不是很晚,估计过几天就好了。她这阵子被论文折磨得头大,现在导师觉得改得差不多,可以发了之后,总算是可以松松劲了。她打开微信,努力忽视掉一直冒红点的通讯录,找现在能出来喝几杯的朋友去清吧放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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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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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