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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盎然在想会不会是林春意呢,于是抬起头来看来的人是不是,下一秒就被惊艳到了。不说话的林春意还是很能唬人的,一眼看去是冷艳大美人形象。不过,在她看到司盎然时,愣在了原地,因为惊讶,眼睛都变圆了,涂着朱红的唇微微张开。司盎然不禁笑了笑,英气的眉扬起又落下,五官的清冷感退却,少年感展现得完完全全。今天她也很可爱,但也很有味道,像正在徐徐开放的红玫瑰,美丽的同时,香气馥郁迷人。摄影师此时疯狂摁着快门。在一旁的发小在她们身上打了个来回,有情况,这俩人绝对有鬼,等拍完的。林春意回过神来,点了下头,眨了眨眼睛。司盎然微微颔首。发小立马把春意拽了过来,把平板放在林春意手里,“快点打理库存,我得和档口去对接了!”林春意拿着平板,大脑放空了一会,发小跑没影了,才哦了一声。她晃了晃脑袋,抱着平板开始认真工作,早点忙完去看司盎然拍摄,虽然最后可以看照片,但是能看到真人还是要看真人啊。她有一点点后悔今天穿这么高的高跟鞋了,整理库存走过来走过去,脚快痛死了,还好店里会提供一些鞋做搭配,好看的款也会多准备些卖,随便找了双平底鞋。等忙完,她立马跑去拍摄场地,正好拍摄场地中场休息,立马走到人家身边,“累不累啊?”“还好,挣钱嘛,在哪里都累的。”“是的哦。”司盎然脚还痛痛,“自己当老板也很累。”等等,她好像忘记了什么!她忘记把鞋子换回来,脚上这双一点都不搭今天的衣服,“我出去下,立马回来!”“去吧。”司盎然见自己话刚说完,就发现她走出好一段距离了,长卷发在空中飘出了好几个漂亮的弧度。还没五分钟,她就见人回来,没刚才走得快了,还有咔哒声,低头一瞧,脚下的鞋刚才好像不是现在这双,想明白是什么原因,低着头偷偷笑了下,再抬起头来,眼睛有了笑意。林春意眼睛里有些疑惑,笑什么呢。司盎然缓缓收起脸上的笑意,“今天穿得很漂亮。”“是吗?”林春意眼睛眨啊眨啊,不会说别的话了。司盎然看着眨着漂亮眼睛的林春意,情不自禁地再次笑了,“是啊。”林春意现在只会做人机,“是哦。”司盎然笑意更浓了,坐在凳子上,手臂放在桌子上,一只手撑着脑袋,歪着头看她,在心里告诉自己要收敛一点了,“有点渴,这里有水吗?”“有饮水机的,你拿着杯子了吗?我可以给你多拿点。”“忘记拿了。”司盎然之前出门都会拿,但是今天一想到下午有可能会见到林春意,就收拾过来收拾过去,忘记了。“没关系,多打几次水好啦。”“好。”司盎然都点累了,趴在桌子上看着她走来走去,然后就发现她脚好像不舒服,眉头无意识地皱着。拍摄结束,天已经黑透,发小才回来。她一看表,“我请客咱们去吃烧烤!走!”大家都说好。林春意正纠结要不要去,下意识地去看司盎然,正巧这人也看了过来,做了一个口型,问她去吗,于是点了点头。发小见大家都同意,就开始安排车,安排到最后,发现林春意和司盎然没位置。司盎然见状,往前走了一步,“我车在附近,得走段路。”林春意也往前迈了一步,高跟鞋嘎达一声好似传递着主人的好心情,“我可以。”发小见林春意这个样子,在她耳边小声道:“你这丫头是不是就等人家这句话了。”林春意扬着下巴,微微歪着头,“胡说八道,这不是凑巧了。”发小咬牙说:“老娘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凑巧的。”“哎呀,你说什么,我没听清,先走啦。”林春意走得超快,就是脚也超痛。司盎然发现她眉头一直皱着,在低头一看她的鞋子,猜应该是鞋子的事,正巧眼前就有一家百货商店,“我有个东西需要去买,陪我去下吧。”林春意还可以坚持下,“可以。”司盎然发现自己想要走到的货架离这里不远,嘴角向上勾了一下,“我家里的拖鞋坏掉了,帮我挑一双吧。”“好,你喜欢什么样子的呢?”“浅色,可爱一点的。”司盎然早就发现有时走御姐风的林春意,其实内心也存在着一个小女孩,喜欢可爱的东西。林春意一眼就看中了一双奶黄色带着小狗头的鞋子,“这个好看!”司盎然拿着标签看了眼,穿着舒服透气,“那就这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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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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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