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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过你现在需要睡觉。”林春意乖乖地看着她,好听的声音也软软的,“求你了。”司盎然捂住她的眼睛,“禁止撒娇,现在必须要睡觉了,别忘了,我们明天不能起那么晚的。”林春意还是有点想看,“只看一张!”司盎然决定坚守下底线,“我保证明天你醒了,就给你看。”司盎然看着她手掌下,林春意嘴角向上弯起的弧度,在心里偷偷松了一口气,可算是哄好了。被哄好的某人很快睡好了。她进入梦乡的最后一个想法是,司盎然怎么这么好,现在好喜欢她啊。司盎然快醒时,觉得自己锁骨那里微痒,腰间也好像有什么东西压着。她睡之前,并没有担心她们之前会发生什么事,刚认识那次一起睡,醒来离着八丈远。她闻着林春意身上清浅的香味,感受着她撒在自己锁骨上温热的呼吸,腰间皮肤相贴传来的温度,心脏乱跳着。她不受控制地回想起了想亲吻林春意的几个瞬间,看着沉浸在美好睡梦中的林春意,失去了神智。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克制地在林春意的发间落下一个轻吻。原来,她潜意识已经默认了一些事,所以放任了夜晚林春意的靠近。神智回笼,她慢慢移开林春意的手臂,轻手轻脚地下床,穿好衣服出门去外面买早餐。昨晚回来,她看了周围的建筑,发现有不少民居,想着早上会有买早餐的店,或者摊贩。司盎然关上门的那瞬间,林春意躲在了被子里。她是在司盎然醒来下一秒醒的,刚才发生的事,不止让司盎然乱了心跳,自然还有她的。司盎然推开门发现林春意正捧着脸站在门口的镜子前,整个人摇摇晃晃的,看起来很是开心。“美什么呢?”林春意看见她,身子一转,面向她,“你给我吹的卷卷好漂亮啊!”司盎然也开心了,说出许诺,“下次还给你吹。”“好啊,好啊!”林春意想最近的节假日是什么时候,“五一还要不要出来玩?”司盎然的实验是没有问题了,但是还缺少一些数据分析,“我会尽可能抽出时间。”林春意是个知足的人,“还是和之前一样,你愿意,我就很高兴了,但是不能把自己搞得那么累。”司盎然看到了她眼里呼之欲出的关心,“知道了,没有下次。”“一定要这样,咱们那里也有好吃的店,好看的地方。”“好啊,怎么办呢,不管去哪里,我好像现在就开始期待了。”林春意也在期待着,还在想是因为太过美好了吗。今天早上她们顺利打上了车,出来旅游的有一大波是大学生,此时大部分还在补眠。林春意吃的早餐是肉夹馍配豆浆,吃到一半想起来,她们之前聊天,她提过好几次肉夹馍。这人好像很喜欢吃肉夹馍,林春意问:“司盎然,你一周吃几次肉夹馍啊?”“三四次吧。”林春意太好奇了,“这个是有什么魔力吗?”司盎然想了想,“也没有吧。”林春意为了推动进度条,早把她学校的食堂研究透了,“那豆腐脑、馄饨、鸡蛋面和煎饼,还有肉夹馍,摆在你面前,选什么?”司盎然不假思索地说:“肉夹馍。”林春意歪着脑袋看着她笑了。司盎然跟着也笑了,“好吧,好吧,我承认,我很爱了。”片刻后,林春意止住了笑,“经常吃不会吃烦吗?”“不会啊。”司盎然身上正好背着从本科用到现在的双肩包,“我这个人好像算是长情的那种人。”说到这个,林春意有点共感,“我妈妈带我去过咱们那里一家米线店,我第一次吃,去拿了一个小碗,把米线夹在小碗里吃,之后都这样吃,这种感觉,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懂?”“是第一次这样,以后都要这样吗?”司盎然想到了什么,看向林春意的目光像是有春波在荡。“是这样!”林春意不确定地问:“也可以说是固执。”司盎然倒不是很认同她后边那句,“不是固执,是执着。”林春意悄悄离她近了一点,“怎么把我想得这么好,为什么啊?”司盎然故作不知答案,“我不知道,你知道吗?”林春意弯了下眼睛,“或许知道吧。”-“早知道我们不来这么早了!多睡一会了。”林春意看着这么多的人,后悔了。司盎然看着乌泱泱的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有帖子说九点之前到这个景区人不会很多,但是现在才八点半啊,“咱们国家的人是真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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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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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