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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道伤疤似乎被撕开又愈合了很多次,新肉的增生连着旧伤,实在触目惊心。而比表面更糟的,是刃的手骨和筋脉——被反复碾碎又拼接,以至于郁沐按住对方掌心时,指腹下隐约触摸到的骨骼都不在理论上的原位。这位曾如天上星的天才工匠,已经再也无法拿起锻造锤了。“你在做什么?”察觉对方手指的落点相当有针对性,刃下意识想收回手,却被郁沐更快地掐住了手腕——但这个动作也只是一瞬。郁沐无事发生地放开对方的手掌,回道:“检查伤势而已,闭上眼睛。”刃犹豫几秒,最终还是闭上了眼睛。郁沐按住了刃的胸口,那盘踞在伤口上的金线像是感应到了什么,瞬间活跃地绞上郁沐的手指,还没等发起攻击,就被郁沐掐住。咔嚓。他面无表情,攥拳,不费吹灰之力地碾碎了掌中金线。缭绕在伤口上的金色光芒霎时消失得无影无踪,被丰饶赐福的血肉翻卷,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没过一分钟,刃胸前的伤口就只剩下一层薄薄的血痂。有一句话刃说的不对。丰饶是能杀死被丰饶赐福的孽物的。至少郁沐能。郁沐捻了捻指尖,分辨出了残留的味道——刃的判断没错,是倏忽无疑。再精确点说,是千分之一的倏忽血肉,加一点点别的东西。一点点,不该出现在仙舟上的东西。果然,麻烦事就像家里的蟑螂,只要发现一个,其余就会接连不断的出现。“好了。”郁沐拍了拍刃的肩膀。明明只是闭了一小会眼,刃看起来却目光空茫,仿佛刚刚睡醒,道:“我记起前段时间,我在追查一伙药王秘传,见到了你。”郁沐:“记起来是好事,就是注意措辞,不要说的好像我是药王秘传一样。”刃言辞反复:“不是,只是意外遇见你。”“是么,记得不要在公众场合和我打招呼。”郁沐眼皮子一跳,正色道:“我们的医患关系只限于这间屋子,从这里出去,不许自称我的病人。”刃陷在自己的世界里,并未对郁沐的警告作出回应,他努力回忆了一会:“那天是晚上,我……但我遇到了镜流。”这个剧情,有点耳熟,好像听过。郁沐思索起来。“后来,景元来了,我就走了。”这句话,刃说得相当笃定。郁沐:“……”他知道这个剧情为什么这么耳熟了。这不就是他平白无故被镜流揍的那天吗!“原来是你把景元引过来的。”郁沐的怨念化为实质,在刃头顶盘旋。那天晚上景元能那么快赶来,郁沐只当是深夜还在伏案工作的将军在神策府离得近,现在看来,罪魁祸首另有其人。这似乎也说明,他确实低估了云上五骁之间莫名其妙的关系,比如,他们似乎是连在一起的,当郁沐在某处找到一个的时候,大概率,他就会很快发现其他几个。刃:“怎么了?”郁沐心里苦涩:“没什么。”他总不能说自己被迫挨了镜流一剑,又被景元摆了一道,到现在才刚研究出特效阵痛散的配方把谎圆上吧。气氛一时静默,受限于魔阴身,刃在不犯病的时候通常沉默寡言,郁沐给对方进行了简短的检查,宣告今日看诊结束。由于刃的衣服碎了,光天化日又不好让对方赤着上身出去,郁沐左思右想,给对方拿了一件自己没拆封的制服。“三百巡镝,下次连医药费一起结清。”刃点头,拆开,套上,胸前的扣子绷掉了一颗,飞了好远。扣子撞在门板上,滚了一圈,落在了郁沐脚边。郁沐:“……”感觉有被冒犯到。刃木讷地环顾一圈,视线落在某个方向,郁沐循着看去,发现是摆在矮柜上的木质龙尊雕像。回家后,他给雕像涂上了一层彩漆,色泽清透,栩栩如生。刃的脊背倏然僵直。郁沐捡起纽扣,敛起目光中的情绪。刃的呼吸变重了几分,握着支离的手一紧,仿佛情不自禁地追寻什么,向前缓步,却被郁沐叫住。“门在那边。”医生的声音冷冽、平静,堪比梵音。“……”刃闭上眼睛,压住心底即将从茫茫雾霭中浮现出的情绪,过了很久,他才朝门的方向走去。一步,两步,即将触碰门板的刹那,里屋突然传来一道翻腾的水声。刃瞬间转身,手按在了支离的剑柄上,却一个重重的力道压下,手背被温凉的掌心盖住。一双浅褐色的瞳孔映入视野,澄明如镜,刃能看清那眼中倒映着的、草木皆兵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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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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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