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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长看见年轻的云骑被叶片贯穿,割麦子一样倒下,拳头大的肉团击毁铠甲,轻易得仿佛用小刀划开纸片。有人抱住了他的腰,把他往旁边一推。他跌倒在地。一切发生的太快了,他还很茫然,直到血液染红了他的铠甲,才发现自己已然坐在废墟中。“队长。”胆小的云骑趴在鹤长腿上,面铠破碎,露出血肉模糊的半边脸来。“快跑……”鹤长瞳孔一缩,他的心像是漏了一块,又或者被迫站在悬崖边,狂风呼呼倒灌,令他遍体生寒。快跑。快跑。在他们面对永世的宿敌、面对发狂的孽龙、面对相差悬殊的危险时,无数死在他面前的云骑都曾这样说。快跑。可星海偌大,魔阴永随,能跑到哪里去呢?面前的‘令使’鼓胀着皮肤,更多枝叶兴奋地生长,它抬起一团沉重的骨骼,肆无忌惮地破坏了房顶,向下平拍。比碾压式的重力更快的是风中的血肉残骸。鹤长愤怒地仰头,他试图攥紧身边的阵刀,却发现自己看不见了。剧痛是在左眼被骨片击穿后才传来的。倏忽之战里,仅是巨树枝叶的狂舞,巨大伴生碎屑群的杀伤力就可击毁一整队星槎。下拍的孽物肢骸带来一阵血液的腥味,鹤长视野一片模糊,他知道自己要死了。他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只不过侥幸被「饮月君」的云吟之术相救,苟延残喘了一段时日,得以与家人团聚。而这次,无人救他。死亡逼近,他已无力挣扎,正欲就这样倒下,突然感觉脊背上贴来一只手。那手并不大,力道却堪称恐怖,将他稳稳接住。一道声音混合在孽物的狂吼中,贴着他的耳侧响起。“令使?差不多得了。”那举重若轻的嗓音里夹杂着淡淡的不屑:“他是令使,那我是什么?”鹤长的思维已经停滞了,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血液在流失,体温降低,可那声音实在耳熟,他奋力睁开眼,肾上腺素回应了他的努力。他抬手,手指夹住了一片柔软的衣摆。是人,那人正用胳膊圈住他的后背,以一个保护的姿势将他挡在身后。血红的视野中,对方看向他,面目模糊,轮廓不清,鹤长只看清了一双角。一双金黄色的角,形状嶙峋,弧度锋利,整体粗壮而修长,绿色的星火在角尖流散。柔软的银杏叶从长角根部鼓出,削弱了异类的违和感。鹤长瞪大了眼睛,他颤颤巍巍地举起手,嗫嚅着:“大人……”“嘘,少说话,血止不住了。”那人拨开他的手,按在他的左眼处。一股热流从伤口涌出,火辣辣的痛感霎时消去大半。“丹枫大人……”鹤长裂开的眼眶里流出泪来,他露出濒死时的笑容,疲惫到像是下一秒就要合上眼睛。他手又抬起,不依不饶地悬着。“好啦。”对方无奈地叹了一声,接住了鹤长空悬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角上,“丹枫在这呢。”鹤长受伤,这会脑子不大好使,分不清手下的触感根本不是龙角。好在,他也没摸过龙角。“大人……”鹤长嘴唇颤抖,心落到了实处,安详地闭上了眼睛。“别说的像自己要死了一样。”郁沐嘟哝。郁沐站起身,地面伸出几枝幼小的枝桠,一头扎进云骑们的伤痕里,缓慢修复伤口。确认无人阵亡,他的目光移到地上那一团血肉上。那团原先顶破房顶的庞然大物此刻被金色的尖刺牢牢固定在原地,连一丝声响都无法发出,两只眼睛滴溜溜地旋转,谄媚又惊惶,匍匐在地面。它已完全丧失了人性,成为劣质低等的孽物,又保留了些生前的狡诈。郁沐走向它。完美的树角在头顶盘曲,枝干饱满,浅褐色的双眸被金水洗涤,露出灿然又冷酷的色泽。他只是平静地注视,道道看不见的威压便碾下,刹那间,仿佛有无数只手自虚空探来,在孽物身上撕扯。它眼睛圆睁,忽然,爆发出苦痛的尖叫,听得人心惊胆战。如同剥洋葱一般,庞大的孽物身上横生枝节,没过一会,就将孽物拆分个干干净净。到最后,它散了一地,再聚拢不成形状,只有一双眼睛在地面幅度轻微地滚动。刻骨铭心的、被人肢解灵魂的疼痛令它失语。飞溅的血液在郁沐面前自动消融,无法近身,他的制服上,除了被鹤长抓过的衣角外,剩下地方干干净净。他手腕一翻,指甲盖那么大的金色树根出现在手里。“只有这点?”郁沐对自己找到的、倏忽血肉的分量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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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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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