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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想象中沉,原以为这家伙骨架小,身材清瘦,肌肉密度不高,不会很重。丹枫将郁沐放到被褥上,折腾好被子,给郁沐掖上,忽然问:“你穿着病号服?”郁沐钻进冰冰凉的被窝,偏着脸,尾音上挑,疑惑地嗯了一声。“你从医院跑出来的?”丹枫又问。“……”郁沐心虚地缩了下脑袋。“是吧?”丹枫显然发现了问题所在,他蹙眉,加重语气。郁沐抓紧被角。丹枫忽然抬手,郁沐唰一下,双眼紧闭,猛地把被子拉到了鼻尖,仿佛有被子阻挡丹枫就不能把他抓走一样。出乎郁沐意料,手指如落叶拂水,只是克制地在郁沐额头试了下温度。郁沐惊讶地睁开一只眼,只见丹枫半跪在他身边,跪姿端正,无瑕月华披在肩头,增添了几分难以言明的寂寥感,眸底冷清的目光染上几分无奈。“你在想什么,以为我要把你抓回医院吗?”郁沐点头。“我没有强迫人的习惯,更何况,你有你的理由……我不便过问。”丹枫说。他起身,熟门熟路地点开室内灯盏,按照记忆中的位置打开药柜,找到药酒,又挑了几个用得上的药材。“不要乱拿,照我说的做。”身后传来软绵绵的喊话声。郁沐没个正形地趴在枕头上,枕着手臂,金发散乱,错落不羁地搭在眼睫上,领口微敞,露出一片雪白的锁骨。他朝远处的柜子抬手指去,示意对方去拿。丹枫只瞥了一眼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烫到了,立刻转过头去。“这个。”“还有左上第三个柜子。”“右下七。”“够了,去研磨台。”不多时,寂静的卧室便传来一阵磨石碾压药材的声音,嘎吱,嘎吱,极有规律。郁沐不经意地咬被角,打量坐在窗前任劳任怨的龙尊。丹枫的坐姿极其端正,用赏心悦目来形容毫不为过。长发漆黑如瀑,头顶龙角莹亮,肩线顺畅一路向下收窄,龙尾盘藏于郁沐看不见的另一侧,在距离地板十公分的位置空悬,时不时摆动。他使用药械的手法相当娴熟,根本不需要郁沐多做指点。屋内气氛静谧,偶尔有悉悉索索的声响,郁沐惬意地打了个呵欠。“配好了,温水送服。”没过一会,丹枫递给郁沐一小袋药粉。郁沐听话地一口闷了,喝完才发现,这药苦的要命。“怎么这么难喝。”他嘟哝一声。“不是你自己配的药吗?”丹枫从托盘上拿出一个东西,淡淡反问。“我一般不喝这种药……唔。”郁沐话音未落,嘴里便被塞了个东西。酸甜的。是山楂药球。郁沐眼睛一亮,他张嘴叼过去,不经意间,舌头好像舔到了什么东西。丹枫脊背一僵,立刻把手抽了回来。“奇怪……”郁沐把药球在口腔里滚了一遍,冲淡药物的苦味,他黏黏糊糊地自言自语:“你在里面放冰块了吗?”“没。”丹枫的声音带了点气声。“那我为什么尝到了凉的……唔!”郁沐瞪大眼睛,嘴里又被塞了一颗药球。丹枫揉了下指腹,寒着脸端起托盘就走。郁沐晕晕乎乎地嚼着药球,倒不出功夫说话,没过一会,丹枫又回来了——这次他手里多了一盆水,和一块毛巾。“躺下。”丹枫挽起袖子,将水盆放在一旁,拧开降温用的药酒,酒精的辛辣气味随着瓶口的解封四溢而出。他倒了一点在掌心,慢慢揉开,由于掺了药物,药酒在光下呈浅淡的明黄色,衬得他手指修长,根根分明。简直是玉雕的一双手,使得世间神兵,唤得鳞渊潮动,灵活漂亮,稳定有力。“我……”郁沐半躺在被窝里,头顶莲花吊灯的光线明亮,刺得他睁不开眼,他的视线在丹枫冷肃的脸庞上转了一圈,心里忽地打起了退堂鼓。他今天不会又要开花了吧?嘶。郁沐咬了下指甲,焦灼地分析自己在丹枫面前忍住不长枝叶的可能性。得到的结果实在令木绝望。丹枫用毛巾沾好冷水,拧干,水淅沥沥从卷起的褶皱上流下,在水盆中溅起水花。明黄色的药酒被稀释,顺着丹枫的虎口一路蜿蜒向下,没入袖管。察觉到郁沐的迟疑,他问道:“怎么了?”郁沐怔愣一瞬,强迫自己转移视线,不再看对方的手指:“没什么,只是好奇,你会照顾病人吗?”“会。”丹枫把浸过冷水的毛巾折成方块,声音冷淡,“有时算半个军医,会帮忙照料伤者。”他前倾,掰正郁沐的脸,把毛巾搭到对方额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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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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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