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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不一样?”丹枫淡淡开口,他捏着郁沐的下巴尖左右晃晃,没看出这张淡定到违和的脸有哪不对。“这个嘛,他很香。”说着说着,兆青咂了咂嘴,口水又流出来了,“特别香,比您还香。”丹枫轻吸了一口气,一记凌厉的眼刀飞出去,给兆青吓得头皮发麻。“我说的句句属实呀大人!这小子太香了,几百年了我在这仙舟上没见过这么香的,一定不是普通仙舟民,说不定是异兽,或者某条命途的行者……”兆青语速飞快,察觉到丹枫神色越发不善,连忙道:“这小子见过该死的轮椅人马引弓,估计活得比您还长呢,哦哦,他内心还有一双眼睛,是金——”色的。耳畔的声音忽然变得朦胧,丹枫怔了一下,才察觉发生了什么。郁沐用手捂住了他的耳朵。掌心紧贴着他纤长的耳廓,温凉的手指捏住耳尖,郁沐主动抬起脸,凑近,浅褐色的眼眸里平静无波。“不要听。”声音的震动顺着骨骼传出,咬字朦胧,难辨其音,只能靠嘴形分辨。见丹枫怔愣,郁沐又重复了一遍:“不要听,它想惹你分心,借机逃走。”“哈……怎么会呢,我这么善良可怜弱小的岁阳怎么会干这种勾当,你真是错怪我了……”兆青干巴巴地笑了两声,上翻的独眼溢着尴尬和算计,很快,它又想到了新的话术,当即开口。“你把大人的耳朵捂起来,你一定是心虚,哼哼,我已经看透了你的——”把戏。兆青的声音突兀地戛然而止。它嘴是张着的,却发不出音调,像是被虚幻之物堵住了喉咙。一股恶寒混入水流,将它包裹其中,很快,它察觉出了异样的源头。它瞧见郁沐挪动右手,顺着丹枫的耳侧移到眉眼,单手盖住。丹枫微微后仰,意图摆脱视野上的剥夺,却反被压住。“松手。”他声调藏着轻微震颤。郁沐不答,他若有所思地垂眸,几秒后,瞥向一侧的兆青。他眼珠色泽浅淡,敛在覆下的阴影中,透出一股摄人心魄的犀利和冷意,正中灵魂。嗡——!一阵深入骨髓的恐惧感将兆青定在原地,隔着水幕,孱弱的灵火承受不住这种重压,前所未有的压迫感和死兆将它包围。它难以从对方的视线中遁逃,恍若堕入泥犁,抽身不得,只能下沉。视野因极端的恐惧不断收窄,头脑像被橡皮带挤压,尖锐的刺痛如此明晰,最后,仅剩那张冷漠的脸。仗着岁阳无法彻底湮灭、只能收容的特殊性横行了数百年,兆青第一次后悔自己弄巧成拙,惹怒了这个该死的怪物。怎么办,不想死。它不想死!那东西会吃了它的,吃了它……兆青布满血丝的眼珠一怔,隔着扭曲的水流,它看见郁沐轻轻舔了一下嘴唇。兆青脑子嗡一下,只剩五个字:它来吃它了!!!它用力向身后的水壁挤去,灵火扭曲,变形,它却浑然不觉,仿佛再往后退一厘米就能摆脱近在咫尺的不祥命运。郁沐看着水牢中胆小但美味的尖叫老鼠,眼里闪过一抹狡黠,索性无法在丹枫面前加餐,不急于这一时半刻。而且,他方才在岁阳的灵火里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东西。他无声地开合嘴唇,吐出两句话来。「给你个机会,逃吧。」「可别让他抓到了。」兆青瞳孔一缩,几乎刹那,它身后坚如磐石的水壁意外破开,自由的空气带着淡淡的药草味,令它精神大振。怎么回事?它第一反应是恐惧、战栗、迷茫,紧接着,它尖叫着冲向墙壁,落荒而逃。丹枫发出一丝警惕的气声,他手指并拢,刚要驱动云吟向兆青逃走的方向卷动水流,忽地被郁沐捉住了手指,往上一带。指腹瞬时被濡湿的触感包围。丹枫一下顿在原地,他指尖摸到了对方的齿列,以及柔软舌尖上的伤口。意外被指甲蹭到,郁沐不适地吸了下气。“嘶。”“等等。”丹枫反客为主,连忙截住郁沐往回收的动作,指尖云吟凝聚,轻柔地覆在伤口上。凛冽的水流一闪而逝,镇痛效果鲜明,令郁沐睁大了眼睛。确认伤口消失,丹枫逃一样抽回了手,指腹不小心在郁沐的虎牙尖儿上划了一下,不疼,但一股酸劲从手指往上爬,很奇怪。“对不起,还好吧?”郁沐松开手,赶紧道歉。他小心翼翼瞧着丹枫的脸色,龙尊神色冷然,淡定依旧,脊背挺直,只是被舔到的的手却藏进袖子,背到了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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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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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