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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这么多,你见过丹枫本人吗?”郁沐又问。“没呢,我爹说丹枫大人身份殊胜,即便是他,也只远远见过几面。”芙云含糊道,“但是丹枫大人是有龙角的,如果在街上,我一定一眼就能认出来。”“芙云真厉害。”郁沐捧场道,“如果见到丹枫,你想做什么?”芙云想了想,没想出个所以然,她没考虑过这种问题,只好诚实道:“不知道,可能,请丹枫大人吃琼实鸟串?”郁沐哦一声,拿了一串琼实鸟串递给丹枫,在对方凛冽的视线里一笑。“喏。”事实证明,丹枫对陌生人士递来的琼实鸟串兴致寥寥。芙云对面前微妙的插曲不感兴趣,抱着仙人快乐茶四处张望,忽地眼珠溜圆,面露慌张,像瞧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街头传来一道男声,声如洪钟,中气十足,惹得周围人都看过来。“芙云!!”芙云小脸煞白,跳下长凳,拔腿要跑,没等她迈步,一道人影掠至眼前,轻而易举地拎着她的后衣领,提起。男人身材魁梧,数以万计的训练和战斗锤炼出流畅的肌肉线条,没入小臂上折起的衣袖中。“爹。”芙云委屈地扁嘴,如同一只在空中扑腾的粉兔子。“现在知道叫爹,我让你安分在家养病,怎么没见你听进心里?”男人面容严肃,毫不怜惜地在芙云脸上戳了个瘪。“随便打扰其他客人,还不道歉……咦,郁沐丹士?”郁沐仰头望去,男人五官端正,浓眉大眼,左眼眼皮爬着一道尚未完全愈合的浅浅疤痕。他声音浑厚坚定,虽是初见,却给人一种似曾相识之感。“是我,云骑鹤长。”鹤长的语气轻松,紧绷的神情随之一轻:“幸好,你没事。”郁沐这才想起。卸甲养伤期间,鹤长并未穿着云骑的制式银铠,战士剥落了冰冷坚固的外壳,露出与本人气质相当相符的面容。“你也是。”郁沐颔首致意,“一起坐下来喝一杯?我刚好要去探望你,省了找你的功夫。”“探望我?”鹤长讶异。“将军说,你是因为怀疑我被绑架,才带队排查药王秘传的据点,不幸负伤的。”“分内之事,卫蔽仙舟是吾等云骑的职责,你是仙舟的子民,理应得到保护。”鹤长道。郁沐一笑,茶盏中碧水清透,其上飘着一叶未沉的嫩芽,漂泊晃荡,好生惬意。“是吗?”他摩挲着杯沿,垂敛着的长睫掩去眸色,唇畔的笑意淡化,像是因风化而从墙面掉落的涂漆。没能察觉到郁沐的情绪,人高马大的云骑摸了摸自家女儿的毛绒脑袋。“当然了,再说,这孩子的药方是你给开的,于情于理,我都有义务保证你的安全。”郁沐灵光一闪,与丹枫交换了个眼神。所以,芙云其实未患上失魂重症,而是被岁阳附身导致神魂不居。“芙云现在的状态如何?”郁沐顺势问道。“比起之前成天昏迷的状况好不少,但即便按照药方和医嘱细心调养,半夜还是会有几个时辰意识不清。”鹤长满面愁容。郁沐:“能让我诊下脉吗?”“当然,求之不得呢。”鹤长连忙把芙云抱起,女孩的手腕细瘦,很难想象她能抡动精铁锻造的小号长枪。郁沐搭上脉。鹤长在一边惴惴不安地等,见许久了郁沐还不说话,心凉了一半。“芙云,张嘴我看看。”郁沐忽然道。鹤长见郁沐面色严肃,心中不安再度扩大。芙云乖巧地张开嘴,郁沐瞥了一眼,目光凝定,话音凿凿:“果然。”“郁沐,果然什么?我女儿是不是病得很重。”鹤长此刻心焦又慌乱,却碍于父亲的稳重和责任无法表露。见云骑像热锅上的蚂蚁,连带着小粉团子也愁眉苦脸,丹枫无奈,在桌下轻踩了下郁沐的鞋尖。“你没发现吗?”郁沐严肃道:“这孩子,有一颗蛀牙。”“她没遵医嘱忌腥忌甜,偷吃甜食了吧?”芙云脸一红,捂住嘴,连忙道:“爹,我真没偷吃你放在厨房柜子里的糖饴。”鹤长:“……”郁沐头头是道:“这可不是小问题,其脉濡象过重,痰湿气浊,虽不致病,但久积成疾,易有怠害……”“我只吃了一点点而已,没有很多。”芙云辩解道。鹤长:“……芙云,你的仙人快乐茶还摆在为父面前呢。”芙云眼睛瞪大,立刻指向郁沐:“是医士哥哥给我点的!”郁沐后知后觉,在鹤长的疑问中沉默片刻,发现证据确凿,属实没有狡辩的余地,只好道:“要不,我给她换杯苏打豆汁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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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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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