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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顺父母,无子,还有恶疾,这桩桩件件的不都是?」李氏张口就来。族长心里郁闷,赵谦华说这个可就过分了,谁不知道他娘李氏是个远近闻名泼妇,别的不说,她天天欺负这小媳妇,就这还嫌人家不顺父母。这话太牵强了些。「我如何不顺父母了?」夏瑜冷静问道。「别以为我们不知晓,今天的午食你吃了半只鸡一盘菜还有两碗米饭,你们听听,她胃口这么好一看就是装病的,这几天她躺着休息,院里的活儿可是一点儿没干!谁给她的胆子,居然敢骗人了?」李氏不依不饶的。「娘,先不要动怒。夏瑜,你承不承认,我不在家的时候你不孝顺娘了?」赵谦华安慰完李氏,立刻就质问夏瑜了。爹味儿真足啊!不孝「我就吃了顿饭就不孝顺你娘了?你们家不让人吃饱,我出去吃口饭还犯法了?」夏瑜睁着两个无辜的大眼睛,笑眯眯问。夏瑜刚嫁进来的时候是一张圆润的脸,如今这脸瘦得只剩下皮包骨,脸色青白,就显得眼睛更加大了。赵谦华脸有些热,想要反问「我们家怎么不让你吃饱了」,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问不出来。「啪!」李氏看不过去,上去就给了夏瑜一个嘴巴子。「啪啪!」夏瑜也不示弱,反手就给了李氏两个嘴巴子。李氏是真没想到夏瑜敢还手,一下子就懵了。「看清楚了,这才叫不孝顺,我之前就是太孝顺你们了,把你们惯坏了,这回让你们看看,什么叫做不孝!」夏瑜眼中带着戏谑的笑意。「你!给我跪下!」李氏气急败坏。「你让我跪我就跪啊?那我多没面子啊。」夏瑜笑眯眯的。「你你你……」李氏气得脸都白了,「谦儿!还不把这贱人休了!」赵谦华也回过神来,挡在李氏面前:「够了!夏瑜你真是无法无天!我大周朝以孝为大,你居然敢打婆母?!」拿这个来吓唬我?我夏瑜可不是吓大的。「这些都是她教我的呀,她负责教,我负责学,我有什么不对的?」「你……狡辩!」赵谦华第一次觉得夏瑜这么难对付。这样的夏瑜让他很陌生。「你你你!你这个贱人!」李氏这时候才反应过来,还想要打过来。夏瑜轻巧地一躲就闪开了,她顺势跑到院子里,穿过影壁。「抓住她!别让她出去!」李氏喊道。赵春华反应很快了,立刻就追过去。夏瑜手里的防狼电棍再一次派上用场,赵春华惊叫着跌倒在地上,眼看着夏瑜跑了出去。赵谦华见状不好,也立刻追了出来,今天的夏瑜真是太反常了,以往她连句硬话都不敢说的,今天居然敢打人,还敢跑出去。这是要耍泼吗?李氏更担心,家丑不可外扬啊,儿子中了解元的消息昨天刚传回来,今天如果就闹出丑事,那可怎么办?族长和儿子赵明远目瞪口呆,这一切发生地太快了!他们俩互相看了一眼,也追了出去。这时候街上人多了起来,男人们都下工回来了,买菜的女人们也挎着篮子回来了。人来人往的,正是热闹的时候。「赵谦华!你想要休我啊?那也行,先把嫁妆一分不少得还给我。」这时候的夏瑜,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副锣,她一步跨到个石墩子上,拿着小棍死命地敲锣。街上的人们很快就被吸引去了。「乡亲们评评理啊,举人老爷要休妻,还要吞了我的嫁妆,太欺负人了!」此时的夏瑜无比想念扩音器,可惜她还没有来得及买那种东西。人群中的李氏脸色白得难看,夏瑜的嫁妆,这两年都确实被他们挥霍得差不多了。培养一个读书人,需要大量的银子来填的,别说笔墨纸砚这种小事,一个月就要花十几两银子,赵谦华是上府学的,学费一年就得一百两银子。更不要提什么住宿费伙食费之类的花销,一般人家根本就消耗不起,而他们赵家只是农民出身,孩儿他爹去得早,她一个妇道人家怎么可能供得起?这件事赵谦华心里门清,他每年都要向岳父写信要银子花的,而且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的老娘和妹妹都不是省油的灯。夏瑜大声喊道:「怎么?拿不出来啊?堂堂状举人老爷居然扣下正妻的嫁妆,大家都来评评理啊!赵家要吞了我的嫁妆休妻!」赵谦华的脸色也变白了,吞妻子嫁妆这种事,若是被别人知道了,势必会对仕途有什么影响。他是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夏瑜会变成现在这样,居然要威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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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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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