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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辞也拉紧父母的手,和他们一样吃惊。一家三口都瞪大了眼睛,震惊的看着这空间内的一切。这空间里,有一栋看起来很漂亮的小洋楼,还有一块田地,附近还有一个小牧场,里边有散养的鸡鸭。鸡鸭随处觅食,发出“咕咕咕”和“嘎嘎嘎”的叫声,如此真实,又如此……奇异。江妈妈惊叹:“小辞,妈这不是……在做梦吧?”江爸爸睁大眼睛四处查看,同样惊讶:“这这这这……该不会是神仙居住的地方吧?”除了神仙,谁能想得到,手镯里面竟藏着这样一个空间世界呢。把家产搬到空间内江小辞噗嗤一笑:“不是做梦,也不是神仙住的地方,这是手镯认主后,带我们进来的空间世界。”在他们脚下,是一条青砖小径,小径两旁是郁郁葱葱的花草树木。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新的花香,让人闻之神清气爽。对面三米开外,是一栋漂亮的小洋楼,矗立在一片翠绿之中。洋楼的门廊上雕刻着精美的花纹,浑身笼罩着一种神奇的光芒。一家三口最后都看着这栋漂亮的小洋楼,毕竟在现实世界,他们可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房子。“这房子构造不一般。”江爸爸打量了一番,说道。江小辞拉着父母的手,抬脚就走:“爸、妈,我们进去看看吧。”江家父母现在胆子也大了不少,二话不说就跟着女儿走进了这栋小洋楼。只见大厅宽敞明亮,天花板上悬挂着一盏复古华丽的水晶吊灯,在他们进来的一刹那,小洋楼似乎有所感应,灯光瞬间亮起,柔和地洒在地面上。一家三口除了惊叹,现在已经见怪不惯了。除了客厅,小洋楼里还有不少房间,里面家具陈设,无一不透着复古神秘的风格。简单参观了一阵后,他们都口干舌燥。江妈妈说:“这房子好看是好看,就是太大了,想喝口水都要走半天。你们去客厅沙发上坐会儿啊,我去厨房看看,烧壶水过来,走了半天,口都渴了。”江妈妈说着,抬脚正要走,江小辞眼尖,立刻就发现了大厅角落的饮水机。那饮水机造型古朴,与周围的现代装修风格格格不入,却又莫名地和谐。上面刻有水滴状图案,让人一看就知道,是饮水所用。“妈,等一下,或许不用去厨房烧水,那里好像有个饮水机,我们去看看。”客厅茶几上就有套杯具,江小辞拿了杯子,过去倒了水喝,发现特别甘甜,和一般的水不同。喝下去之后,脑海中瞬间闪现出这泉水的介绍,这竟然是灵泉。灵泉入腹后,不过就这么一小杯,瞬间就让她神清气爽,疲劳尽消。而且,她入口之后脑子里就有了一个想法,不管她怎么取水,这灵泉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会自动补充!“这是灵泉!”江小辞高兴的喊道,招呼爸妈:“爸妈,你们也来喝一杯。这灵泉不是普通茶水,喝了一定大有裨益。”江家父母都喝了,很快也是精神百倍,乏累全无。一家人都很高兴,在小洋楼里看了半天后,又去外面转了一圈,穿过农田,走过牧场,还去看了下鸡鸭。累了就回小洋楼喝灵泉水,不仅疲惫尽消,人也格外精神了不少。江小辞沉浸在灵泉带来的震撼中,思绪却突然被一个念头打断。她想到上一世,白淼淼的话,她提到了子母空间这件事。手镯是一对的,所以才有所谓的子母空间。那有没有可能,另外一个手镯,也是一个空间呢?江小辞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兴奋和期待,她连忙拿起另一只手镯,给江妈妈戴上。江妈妈还要推辞:“小辞,这么好的东西,你就自己戴着吧,不用给妈妈。”当妈的有什么好东西,还不是都要留给自己女儿的。江小辞却说:“妈,您戴上这只手镯,也试试滴血认主。血玉镯是一对的,有子母空间,咱们正好一人一个,更稳妥。”江爸爸在一旁也点了点头,说道:“孩子她妈,就听闺女的,试试吧,反正也没什么坏处。”江妈妈一想也是,毫不犹豫的就拿了把小刀,直接割破了手指,血珠子瞬间涌出,滴落到镯子上。很快,血液被镯子吸收,镯体通红,发出淡淡的红光,红光瞬间弹出,将他们一家三口笼罩住,很快,他们就出现在了另一个空间世界。和小洋楼那处空间不同的是,这处空间空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但是正因为什么都没有,就显得格外空旷,有种隐秘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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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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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