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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温夏目瞪口呆的瞪着自己,李荷花抬手在她额头戳了一下。但,毕竟是亲生的,更何况温夏还是这么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李荷花心里再气,也没办法不管她。“知道错了么?”李荷花问。“知道了。”温夏还有些呆的跟着答了一句。她是真的没想到李荷花会说这些话。在书里面,这段描写的不是很详细。只说李荷花和温之福两人放不下女儿,大清早跑过来想看看她的情况,谁知道原主一见他们就哭,骂他们狠心,居然就这么让自己嫁给了懒汉,后来李荷花和温之福在村里人的围观下被气走了。根本没写李荷花教育女儿这一段。温夏还以为是完全溺爱女儿的父母呢。没想到……“走吧,先跟我回家,你这脸上的伤还需要处理一下,”李荷花见温夏这副乖顺样,以为她心里还有气,边拉着人往家里走,边叹气。“这件事真的不是小事温夏,你要是不和许泽结婚,你就得和他一起去农场干苦力,到时候更有你的苦头吃,现在这样至少爸妈还在你身边,还能照顾你。”“嗯,我知道,”温夏再次应声。脑子里却在想自己没按照原剧情走,对自己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她没看到李荷花朝着温之福担忧的使了个眼色。温之福也觉得温夏的状态不太对,平日里受到一点小委屈都能闹的鸡飞狗跳,现在发生这么大的事情,她居然没哭也没闹,更稀奇的是李荷花这次给她讲道理,她居然还真的跟着应声了。一天没见怎么感觉跟变了个人一样?不会是刺激疯了吧!温之福担忧的冲着李荷花指了指脑袋。“可能还没缓过来,”李荷花说。“嗯?”正在观察四周的温夏转头。“没事,没事,”李荷花赶紧冲着温夏笑了一下,岔开话题:“等会儿回家妈给你煮红糖鸡蛋吃,正好你爸昨天从城里拿了你哥邮寄的包裹,还买了一点红糖。”“对对对,让你妈给你煮红糖鸡蛋吃,”温之福也跟了一句,“你前两天不就说想吃么,爸都记着呢,昨天办完事第一件事就是去给你买红糖。”虽然温夏生在科技已经高速发展的后世,但通过接收原书的剧情内容,也大致了解了一些这个年代的生活质量和物质水平。红糖可是个好东西。不少人家只有在给儿子说亲的时候,才会买一些拿到女方家里去,还有些人家,在产妇生产的时候会准备红糖水,在向阳生产大队这种偏远的山区,多的是一辈子都没喝过一口糖水的人家。现在原主父母不仅说要给温夏煮鸡蛋,还要用红糖水煮,足见她对原主的疼爱。温夏心里顿时涌过一阵暖流。要是她也能有这么好的父母就好了,心里这么想着,嘴上也终于叫出了声:“谢谢爸妈。”“嗐,这有什么好谢的,”李荷花摸了摸温夏垂在肩头的麻花辫:“爸妈身边就你一个宝贝疙瘩,不疼你疼谁。”原主家和许泽家距离不算远,直线距离五六百米,三个人走的慢不到五分钟也走到了家门口。温夏已经没有了刚开始的拘谨,挽着李荷花的胳膊,听她说温东这次又给家里寄来了什么好东西,原本还算是挺温馨的场景,突然就被一声尖锐中带着急切的嗓音破坏了个干净。“你来干什么?”一个身材矮小佝偻着腰的老太太,手里拄着一根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烧火棍,站在院子正中央瞪着温夏。见温夏正准备进门,老太太的嗓音再次响起,拄着棍子倒腾着两只小脚往院门口赶:“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没到回门的时间呢,你怎么现在就来了?我看你真的是一点规矩都没有!”温夏略微回忆了一下,没有眼前人的信息。她皱了皱眉。“我自己家的院子,我家夏夏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没等温夏分析出来眼前的老婆子是谁,李荷花的脸就瞬间黑下来顶了一句。“你,”老婆子指了一下李荷花,然后扭头去瞪温之福,“老四!你就看着你媳妇儿顶撞我?当年我就说了她是个搅家精不能娶,你不听,这么多年,你其他兄弟哪个不是有四五个孩子,就你家,人丁稀薄!”被点名的温之福脸色也不好看,但他又没办法直接数落亲妈的不是,只说了一句:“您少说两句。”说完,他又暗暗拉了李荷花一下。李荷花心里憋着火。温之福又悄悄拉了她一下,她才努力将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谁知道老婆子赵传芳在听到温之福那句话之后,立马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音量又拔高了几度:“我少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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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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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