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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觉得李荷花和温之福两个人的心是偏的,全在她哥哥那边。自那天之后,原主不仅没再主动叫过李荷花一声妈,偶尔在路上遇到了也当不认识。村里有人和李荷花不对付,见到这个场景之后,就嚼舌根子笑话李荷花,说她把原主当宝一样供这么大,结果,原主见了她连妈都不认了。李荷花听到之后大哭了一场。后来胸口瘀堵的毛病越来越严重,再加上原主的事她甚至有点抑郁症的倾向,也没有之前那么爱扯大嗓门说话了,走路还会下意识的躲着人,经常性待在家里好几天不出门。再后来,在原主死了之后没多长时间她就疯了,在同年的一个晚上,趁着温之福没注意跑出去冻死在了原主的坟边上。现在温夏看到李荷花把家底儿都掏出来给她了,她就更加替书里的李荷花难受。“原本我和你爸打算在你结婚的时候,给你多准备一些嫁妆的,没想到这个婚结的这么仓促,什么都没来得及准备,”李荷花叹了口气,“昨天晚上我们就商量,直接给你钱,你缺什么就自己去买。”“那你们呢?”温夏垂眼看了看手里的大团结,“把钱都给我了,你和我爸怎么办?”“嗐,我和你爸平日里也花不了什么钱,”李荷花说。说完,她又摸了摸温夏的麻花辫,“咱们家人口少,你以后要是也不回来吃饭,家里就我和你爸两个人,我们能吃多少?我和你爸还能挣满工分呢。”“再说了,还有你哥呢,他也会时不时的往家里寄钱,放心吧,爸妈有钱。”温夏哪能不知道李荷花是故意这么说着宽她的心。先不说温东写信说要执行秘密任务,肯定要很长时间不能和家里联系,就算他真的寄钱过来,李荷花和温之福两口子也不会轻易去动。他们一定会攒下来给温夏买吃食买衣服,看原主的衣柜就知道,或者就是替温东攒着给他娶媳妇。“妈,”温夏抬手抱住李荷花的胳膊,脸颊轻轻在她胳膊上蹭了蹭,“我以后挣钱了也给你花,今天这钱就当我借你的,我以后一定还。”李荷花也少有和闺女这么亲近的时候,本来也不想说些扫兴的话,但还是没忍住又说了温夏两句。大致意思就是让她以后少干损人不利己的坏事儿,好好过日子。至于温夏说要给她还钱的事,她压根就没往心里去。她能不知道自己闺女是个什么样的人?温夏全程也没和她顶着说,应承了几句之后又说了一些好玩的逗李荷花笑。导致她在准备回家的时候,李荷花又给她拿了一个干净的背篓,在里面装了好些杂粮窝头和二合面的馒头,还有一些腌的咸菜之类的,生怕温夏饿着。温之福本来还没打算让温夏走,但又怕许泽跑来闹,最后还是让温夏回去了。向阳生产大队总共有八十多户人家,自北向南分别排列在一条马路的左右两侧,温之福家在路中间,许泽家在路的最北端,前面也没有对门,只有右侧挨着人家。温夏一路上边走边看,虽然村子里基本上都是灰扑扑的土坯房,但许泽家是最破旧的。围墙上破了一个豁口不说,连大门都比别人家的要小不少。其他人家家门口开辟出来的菜园子里种着不少新鲜的菜,他家门前别说菜了,连菜园子都没挖出来。温夏越看越心梗。没敢仔细看第二眼,就直接跨步进了院子,心里却在琢磨要怎么才能把这糟心的婚给离了。就在她皱着眉头继续往前走的时候,原本蹲坐在一个破屋门口不知道在啃什么的小孩,在见到她的瞬间,嗖一下,钻进了破屋。温夏:“……”耗子都比这孩子的胆子大吧。她在原地站了几秒,屋里的孩子没听到动静,以为院子里的人走了,探着头往外看了一眼。和温夏对上视线之后,又迅速往后躲了躲。温夏虽然没看清孩子的长相,但看清了他的眼睛。一双眼睛倒是长的挺好看的。就是那一头乱糟糟杂草一样的头发看的她头疼。因为屋里炕上还躺着一个同款发型的她的新婚丈夫呢。还是赶紧想办法离婚吧!温夏想着,在她再一次和那个孩子的视线对上时,她朝那孩子招了招手:“过来。”孩子缩在屋里没动,一双眸子胆怯的盯着她,半晌又往后躲了躲。温夏抬手将身后的背篓拿下来,从里面拿出一个二合面的馒头,又朝里面招了招手:“过来就给你吃的。”或许是诱惑实在太大,一直畏畏缩缩很怕人的小孩这才慢慢从里面挪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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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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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