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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往一边挪了挪,伸手将那株草的根扯断,才又继续回头去锄自己那边的草。李荷花的眼神瞬间更加复杂。她气冲冲的扯了温之福的衣服袖子一下:“你说他是什么意思,见了咱们两个人连声招呼也不打,今天还是他们回门的日子,我原本还打算把家里那只母鸡宰了炖给他们吃,这么一看,我都想算了。”“兴许没看到咱们,”温之福刚才在喝水,没看到许泽转头。李荷花差点气笑了,虽然知道按照这个距离许泽听不到,还是压低声音嘲讽了一句:“天天在炕上躺着,眼睛还躺瞎了不成?”说完,她也没等温之福接话,又气又悔的跟了一句:“早知道有今天,之前有人问咱们家夏夏的婚事,我就应该早早的答应了,人家还是城里吃商品粮的。”“你算了吧,那人长得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别说夏夏了,我看他都觉得磕碜,”温之福把水壶放下,撩起眼皮朝着许泽那边看了一眼。说到这个,李荷花不说话了。上次那个人虽然各方面都好,但这长相确实有点说不过去。虽然不至于口歪眼斜,但天生长了一张贼眉鼠眼的脸,看人的时候还总用眼角余光偷瞄。李荷花只见过他一次,就被他看的心里发毛,总想下意识去捂手边的布包。当天回家,她就和温之福说温夏绝对不能嫁给这样的人,哪怕那人家里条件确实不错。这许泽虽然又懒又穷,但这张脸确实没得说。别说整个向阳生产大队了,就是整个粟水县城,都没长成他这样的。再加上许泽常年不怎么出门,皮肤也没被太阳晒黑,今天这么冷不丁杵在地里,放眼望去就他最显眼。李荷花叹了口气,将温之福喝完的空水壶拿过来,站起身:“趁现在人少,我先回去把昨天准备的东西给夏夏送过去,不然中午让人看到他们空着手回门,还不知道后面要怎么嚼舌根子呢。”温之福应了一声。他和李荷花两个人昨天下午,将之前温东邮寄回来的两罐麦乳精拿出来,又数了二十个鸡蛋用红布包好,最后连同温之福前天买的红糖,一起放到了一个小篮子里面。虽然东西不多,但在这个年代已经相当能拿出手了。别说红糖是稀罕物,单那两罐麦乳精,就是城里很多人都没喝过。李荷花平日里疼宠温夏,有什么好吃的都是紧着温夏先吃,但当初这两罐麦乳精刚拿回来的时候,李荷花却很宝贝的没让她开封,温夏还闹了一场脾气。“这个等你结婚的时候再喝,到时候你就是一气儿把两罐全喝了,我也不管你。”当时的李荷花是这么说的。万万没想到……李荷花又叹了口气,视线在许泽背上扫了一眼,扭头去找大队长请假回了家。许泽心无旁骛,他出手速度很快,活干的相当卖力,其他人才刚锄了三分之一,他已经锄完大队长分给他的那块地,拎着麻袋将所有草拢在一起装了进去。地里的人又是一阵骚动。一个个的也不低头干活了,全部齐刷刷的往许泽那边看。“今天的懒汉到底怎么了?吃错药了?”“我看更像是被什么东西上身了,他速度为什么这么快!”“别乱说话,小心被抓典型开会的时候教育。”那人撇了撇嘴,虽然觉得旁边的人过于小心了,但还是没敢再多说什么。这话要是被许泽听到的话,估计要说一句:“兄弟,你真相了。”另一边的知青们也在盯着许泽看。不过他们来向阳生产大队的时间不长,平时除了下地干农活挣工分,就待在知青点,和周边的几户人家倒是挺熟的,再远一点的也就能认出来这人是村里人,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现在冷不丁见到这么一个身高腿长,长的跟电影明星似的男人,一个个的都在猜测这人是谁。“没见过。”“不会是哪个新来的知青吧?”“知青应该来咱们知青点啊,不应该咱们都不知道。”“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长成这样的,他看着得有一米九了,难不成是上面派下来的技术员?我前段时间听说公社给村里分了一辆拖拉机,但村支书说没人会开,也没人会修,这人不会就是被派过来的技术员吧!”“我看也像。”“哎哎哎,他刚才是不是往咱们这边看了一眼啊?”一个叫李舒霞的女知青突然收回视线,理了理自己有些凌乱的麻花辫。旁边的田风华看见她的动作,嗤笑了一声:“就算看过来也肯定是在看郑瓷,你在那儿搔首弄姿个什么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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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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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