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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寄人篱下的感觉,温夏估计自己这辈子都忘不了。所以她拼尽全力,考上了大学,又靠着助学贷款成功进入大学校园,原以为这辈子终于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了,结果一睁眼,直接到了陌生的七十年代。温夏出神了好半天。等再次回神的时候,她垂眼看了一眼瑟缩在她身边,这个乖巧听话的孩子。现在的他何尝不是当初的自己……见温夏只是盯着自己,没有其他动作,许小狗抿了抿唇,似乎是想说些什么,略显干涩的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能说出来。他默默将探出去的脑袋又收了回来。不过,没等他完全当作无事发生的挪回原位,头顶就多了一个柔软又温热的掌心。“你怎么这么乖啊,”温夏将小孩杂乱的头发往下按了按。许小狗下意识又想躲,但对上温夏柔柔看过来的视线,一张小脸唰一下就红了。还是第一次有人说他乖。温夏看到他这样,心里又柔软了几分,当然,也将许泽又翻来覆去的骂了几遍。正在地里帮着老丈人锄草的许泽莫名其妙的打了几个喷嚏,然后在温之福的目光看过来之前,赶紧道:“我真的一个人干就行,爸,你歇着去吧。”说完,他朝着温之福扯出一个略显僵硬的笑,在温之福回答之前,又低着头,手底下倍速锄起草来。温之福:“……”这小子今天是真的中邪了吧!温夏将大门锁好,就带着小孩朝着公社供销社的方向走去。供销社距离许泽家不远,算直线距离的话也就四五百米,不过要绕过一个大水渠,温夏凭借着原书的那些描写绕过水渠,抬眼就看到了供销社的位置。许小狗从出了家门开始就一副新奇表情,一双眼睛一会儿看看这里,一会儿看看那里。不过他一路上一直没什么话,见到一只蝴蝶飞过去,才小小的惊呼一声。温夏也不拘着他,示意他可以跑过去追蝴蝶,但没想到小孩不仅没跑出去,反倒有些担忧她会丢下他,一只小手紧紧抓着她的手指不松开。温夏又在心里将许泽骂了个狗血淋头。两个人一路上也没遇到什么人,等快要到供销社的时候,许小狗突然就踌躇着不往前走了,抓着温夏的胳膊一个劲儿的往她身后躲。温夏刚开始还觉得奇怪,往四周看了看,才发现,另一条小路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过来了两个挎着篮子的中年女人,那两个人边走边凑在一起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声音不太大,所以温夏之前没看到。没想到小崽子耳朵还挺好使的。“没事儿,”温夏拉起许小狗的手,指腹在他脸上捏了捏:“有我在呢,不用怕。”谁知道她的这句话刚说出口,那两个中年女人就看到了她。其中一个立马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哟,我说是谁呢,这不是温夏么?”温夏挑了挑眉没应声。那个女人上下打量了她几眼,又朝着她身边的孩子身上看了几眼,也不在乎她接不接话茬儿,直接开口接上自己的话:“你旁边这个小孩我怎么没见过?”温夏依旧没开口。见她还不张嘴,站在一旁的另一个中年女人突然嗤笑了一声,故意大声道:“不会是早就和懒汉有了什么,悄悄背着人生了个孩子吧。”说完,她们两个一起哈哈笑了几声。“呵,”温夏也跟着笑了一声。不过和面前两个女人的嘲笑不一样的是,她是一声冷笑。这两个人温夏认识。原书里面她们的儿子一直对原主有意思,哪怕上学的时候总被原主欺负,长大后依旧对原主情有独钟。可惜原主看不上他们,李荷花也看不上他们家里的条件,在原主长大之后,就不让原主和他们多接触。这两个人本来想着原主的哥哥是当兵的,要是自家儿子娶了原主,说不定还能蹭到什么好处,结果李荷花压根看不上他们,然后这两个女人就开始凑在一起造谣编排原主。今天说原主和城里某个吃商品粮的搞破鞋,明天说原主不知检点偷瞄大队长家的大儿子,后天又编排原主说她脸上擦的雪花膏是私会对象送的……原主的名声确实没多好,被她们这么真真假假的掺在一起一通乱说,还真传的有鼻子有眼的。“看这孩子至少七八岁了吧,”那个女人明知道温夏身边的孩子是许泽捡回家的,还故意缺德的曲解道。“啧,那时候你才多大啊,你就和懒汉——”那个女人的后半句话还没说出口,就被突然迎面飞过来的一个小土块直接砸在了脑门正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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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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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