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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泽听完之后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这几天他一直没搞清楚状况,今天早上和温之福他们一起去地里的路上,他才从温之福和李荷花嘴里套话,知道了原来那个“许泽”是个什么样的人。懒汉。还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懒汉。还曾放话就算是穷死饿死也绝不下地挣工分的……懒汉。他也知道了这个小崽子是被捡回来的,并不是“许泽”的亲生儿子。更知道了,眼前这个漂亮媳妇儿是怎么娶进家门的。许泽当时听的眉头拧在一起就没松开过,他就说,就原来“许泽”的这个家庭条件是怎么娶上媳妇的。“发什么呆呢,洗手吃饭,”温夏见许泽低垂着眼皮不知道在想什么,将筷子放在桌子上,叫了他一声。许泽回神,先去洗了手和脸。一顿饭吃完,没等温夏收拾碗筷,许泽就直接将碗筷拢好,然后拿去洗了。温夏看着他的动作挑了挑眉,她还想着早上的事情,打算去找李荷花说一声。小崽子这次没跟她,大概是吃饱之后就犯困,他蹲在厨房门口看许泽洗锅刷碗,乖的真跟只小狗似的。许泽将碗收拾进碗柜,又将桌子擦完,洗了手,才走过去在许熠脑袋上摸了一把。许熠吓得一个激灵,闭上的眼睛瞬间睁大。由于还不清醒,一双眸子只呆愣愣的盯着许泽看,没有往日的惊恐情绪。许泽:“……”“困了就回屋里睡,”许泽将手收回来,见面前的小崽子还一副呆愣愣的样子,没忍住再次伸手又在他脸上捏了捏,“走,去屋里睡。”许熠站起身跟在他身后去了堂屋。今天不是许熠第一次这么听话,但确确实实是第一次,在看着许泽时眸子里没有惧意,许泽心里松了一口气。说实话,他还挺喜欢孩子的。即便不是自己亲生的,但既然已经养到身边了,他也想将他好好养大。只是因为原来“许泽”做的那些事情,让孩子对他的心理阴影面积很大,所以他也不敢轻易的去接触他,怕在吓到他。现在看到已经困的有些迷糊的小崽子直往他身上靠,许泽心里软了软,直接一弯腰将他抱到了炕上。另一边,温夏到温之福家里的时候,李荷花和温之福正在吃饭。桌子上除了一盘炒的素菜外,还有温夏昨天让李荷花端过来的炒兔肉,和一条炖好的鱼,看到温夏又跑回家来,李荷花抬眼看了她一眼,“又跑回来做什么?”“我自己家我想回来还得找理由啊?”温夏也没在意李荷花的态度,非常不客气的拿了一个小凳子,坐在李荷花的身边,又朝着温之福笑着道:“你说是吧,爸。”她这一下,倒是有点原主当初对待父母时那种轻松随意的感觉了。“对,”温之福立马接话,“自己家,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你就惯着她吧,”李荷花佯装生气的瞪了温之福一眼,站起身就要去给温夏拿碗,“你来的正好,这么多菜我和你爸也吃不完,你帮着吃点。”“哎,妈,我刚吃过,”温夏赶紧拉住李荷花的胳膊。温之福朝着温夏努了努嘴,“你妈还说我惯着你,她自己天天担心你吃不饱。”温夏笑着在李荷花胳膊上蹭了一下,“最疼我的还是我妈。”李荷花真是服了这个闺女了,结了个婚变得比以前黏人多了。不过她也喜欢这种转变,以前闺女和她也亲,但不会动不动就搂着她的胳膊撒娇亲近。“到底过来什么事?”李荷花端起碗吃了几口饭,才扭头问温夏。“也没什么要紧事儿,”温夏见灶膛里面快没火了,起身往里面塞了一把柴,“等你们吃完饭我再说。”李荷花看了她一眼,又往嘴里塞了几口饭。然后随便嚼了嚼就直接咽下去,偏头去看温夏,“不行,你先说,你不说完我吃不下去。”温夏:“……”“行吧,”温夏也没卖关子,直接将自己的意图说了。“我就是想把那些衣服拆了重新改一改再穿,尤其是柜子里的那些已经小的穿不了的衣服,放着也是放着,还不如拆了改一改呢。”她话一说完,就察觉到李荷花的表情有些不太对。温夏的表情也严肃了起来,她原来觉得这都不算什么事儿,难不成……这些衣服对李荷花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温夏漫无目的的猜。谁知道没等她猜出点什么,就听到李荷花道:“果然老话说的对,结婚了就是不一样了。”温夏:“……啊?”李荷花扭回头往碗里夹了一筷子菜,道:“我以前就和你说那些旧衣服可以改一改再穿,你非不听,就要留着,整天想着做新衣服穿,这次怎么想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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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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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