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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孩子确实可怜又可爱。但她的闺女就不可怜吗?大好年华嫁了个穷的叮当响的老光棍儿也就罢了,还操蛋的得当后妈!“嗐呀,我之前只知道这么个事儿,没想到今天还亲眼瞧见了,”于迎娣还在喋喋不休的说,那嘴仿佛是借了别人的,用着一点也不知道珍惜。“你说,你家温夏还比我家倩倩小一岁呢,居然比我家倩倩早结婚,还早当妈,我昨天还和她爸说呢,也该给我家倩倩踅摸踅摸了,孩子大了,留不住喽。”“要是哪天像你家温夏一样,那我们两个可就别活了,老脸也挂不住……”于迎娣后面的话没完全说完,就被一旁突然转身的李荷花一巴掌扇到了脸上。“呸,嚼舌根子嚼到我脸上来了?”李荷花扇完巴掌又狠狠推了于迎娣一把。“就你家潘倩倩那小鼻子小眼睛一副穷酸相,还想和我闺女比?”“别人家的孩子确实大了之后留不住了,但就你家那样儿的,倒贴钱都不一定能送的出去吧!”“还跑到我面前来阴阳怪气的说我闺女。”“我闺女给人当后妈怎么了?我闺女就算给人当后妈,日子也过的比你家好百八十倍。”往地里走的人本来关注点都在许泽抱孩子的事情上,听到身后有哭声,才惊讶的扭过头去看。向阳生产大队的人自从温夏和许泽结婚那天开始,看热闹看的都没有休息的时间,总感觉上个话题还没揉碎“嚼烂”,另一场热闹就又到了眼前。潘倩倩自从那天去找温夏被要走了十二块钱,就一直提心吊胆的避着温家人,去地里上工也总是远远的缀在最后面。刚才她也看到了懒汉抱着孩子去温之福家,心里还在暗暗猜测是不是温夏受不了现在的日子,跑回娘家了,许泽抱着孩子过去叫她回家带孩子。就见自己亲妈和李荷花打了起来。李荷花个子高,手又长,没等于迎娣反击,她又是一巴掌。于迎娣以前就总嫌弃潘倩倩长相随她爸,长得一点也不好看,成天跟在温夏屁股后头,像个跟着伺候大小姐的丑丫鬟似的,直到后来,潘倩倩拿着从温夏那里要来的钱,给家里称了两斤肉解馋,于迎娣才没再继续骂她。能吃到肉,别说成天跟着温夏了,就是让潘倩倩去给温夏提鞋,于迎娣也愿意。只不过这种好事,居然在温夏结婚之后突然就没有了。那天,于迎娣的小儿子又嘴馋,死活哭着不吃稀饭,叫嚷着非要吃肉。于迎娣没办法,只能让潘倩倩去找温夏要点钱给她弟弟买肉吃,没想到她去了还没一个小时就失魂落魄的回了家,说温夏也没钱,李荷花因着她嫁了懒汉就不认她了。于迎娣心里那个恨啊。所以今天看到许泽将那个他捡来的孩子抱出来,她就没忍住刺了李荷花几句,谁知道李荷花那个泼妇居然二话不说就直接朝她动了手。郑大树最近也被村里的事情闹的有些麻了,看到李荷花和于迎娣打起来,只能赶紧走过去拉架。好说歹说才将两个人分开,差点误了下地的时间。李荷花最近气不顺,被人激一下脾气大的能把天掀了。被温之福连哄带拉的才下了地。于迎娣的男人今天没来下地,于迎娣站在地埂子上狠狠瞪了李荷花几眼,才收回视线,没想到一偏头,就看到潘倩倩站在距离她不远处看着她。于迎娣本就没消下去的火气顿时又冒了上来,她三两步朝着潘倩倩走过去,抬手就照着她的脸抽了一巴掌。“你个没良心的白眼儿狼,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你妈被人欺负?”最后还是大队长看不下去,过来说了于迎娣两句。“赶紧下地,”郑大树心烦的挥了挥手,见于迎娣站着没动,脸上的表情顿时冷了下来,“今天分的任务要是没干完,一个工分都没有!”这下于迎娣绷不住了,埋着头就进了地里。潘倩倩虽然不是第一次被她妈这么当着很多人的面扇耳光,但自从她长大后,还是第一次。她的眼睛往不远处几个正在笑着不知道在说什么的男人那边看过去,和一双带笑得眼睛对上时,扭头捂着脸跑走了。“哎,赵自强,刚才那个潘倩倩是不是看了你一眼。”“滚蛋,我看是在看你,”赵自强收起笑容。“也是好笑,她妈跟个长舌妇似的,她居然是个闷葫芦,要不是看她以前天天跟着温夏跑,我都不知道咱们村还有这么个人。”“嗐,说什么呢,别再当着自强的面儿提温夏……”另一边,许泽把许熠带到温夏那屋也没着急走,坐在一边,有些新奇的盯着她车衣服的动作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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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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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