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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我踢完之后,扭头看到你站在……”李舒霞的话说到一半猛地顿住。自爆了哦。温夏冲着李舒霞不易察觉的挑了挑眉,然后又做出那副无辜的表情道:“原来你真的看到我了啊,我还以为你是真没看见我,而不是因为没素质且不想道歉,才装没看见呢。”周围等车的其他人,当然之前就看到了李舒霞乱踢石子差点砸到人的画面,现在见到李舒霞不仅不道歉,还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也帮着温夏说了几句。“我说姑娘,周围站着这么多人,你就随便乱踢石子,差点砸到人家也不道歉,现在还理直气壮的闹事,哪来的脸啊?”“就你金贵,其他人都皮糙肉厚的任你砸呗?”“就是说,什么人呐,一点脸都不要。”今天站在这里等车的这些人,大部分是没上过学,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干了一辈子农活的人,也不懂什么大道理,什么粗俗的话都能说出口。李舒霞本来还想直接抓起石头往温夏身上砸,现在被她们骂的,原本发酸的眼眶顿时更酸了。大颗大颗的眼泪不要钱的往下掉。“嘿,她还委屈上了。”一个中年女人看到李舒霞哭,又嘲讽了一句,“这些城里来的知青们可真真儿的娇气。”李舒霞哭的更加厉害,也不进城了,扭头就朝着向阳生产大队跑了回去。郑瓷刚走到拖拉机旁,就看到了温夏。白色和军绿色其实是非常挑人的颜色,穿不好就会显得人又黑又丑。但温夏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她的皮肤白的就像是从内里透着光一样,又嫩又有光泽。本来脸就小,又被乌黑浓密的头发衬托的生生小了一圈儿,脸上这次没有像以前那样化一些乱七八糟的妆,漆黑一团的眸子瞥向人时,总有种勾人的味道。偏她今天的穿搭又显得十分清新脱俗,光是站在那里,就让人忍不住的想要去看她。要不是知道她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姑娘,还以为是哪个城里娇生惯养的大家闺秀呢。郑瓷盯着人看的时间不久,打量了片刻,就收回视线,敛着眼皮默不作声的摸了摸自己身上已经洗的发白的衣服。倒是跟在她身边的田风华一脸警惕的盯着温夏,像是只要温夏敢对郑瓷做些什么,她就能冲上去咬温夏一口。温夏连个眼神都没给她。原主天天在知青点上蹿下跳的找麻烦找存在感,欺负女主,是为了那个小周知青。她可没打算和那个什么男知青有牵扯,也不打算和女主有瓜葛,只要不主动过来招惹她,她完全能做到,在路上遇见,也把对方当成一团空气。反正明年恢复高考之后,人家就会考上大学离开这里,和她更是八杆子打不着的关系,她为什么要去自找麻烦。温夏这么想着,就更没再往知青们那边看过一眼。倒是一直站在那边的那个男知青,一直在装作不经意的偷瞄温夏。八点钟,开拖拉机的司机过来准时开车。所有进城的人一起挤坐在拖拉机的车斗里,等到城里的时候正好八点四十。到了城里,温夏也没去在意知青们去了哪里,她直接先去卖成衣的店里转了一圈。不知道是不是去的太早了,店里没什么人,温夏在里面看了一会儿衣服,就直接去了百货商店。城里的百货商店和村里的相比,要大不少,门口不仅停放着不少自行车,甚至还有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温夏盯着车多看了几眼,其他要进百货商店的人在进店之前,也会围着车看上一会儿。在这个年代,自行车、拖拉机都是稀罕物,更遑论一辆吉普车。温夏走进店里。店里和店外一样阔气,一排擦的透亮的玻璃后面全是放的满满当当的货架,架子上不仅有日常生活用品,还分门别类的放着其他东西。五六个售货员分别管着不一样的货物,其中一个剪着齐耳短发的女人,正在和一男一女介绍放在角落里面的自行车。一男一女中的年轻姑娘秀眉微皱,有些不满的看着漆黑的二八大杠:“没有女式自行车么?”“最近没有,”齐耳短发的女人摇了摇头。“那你们什么时候能有货?”年轻姑娘又问。“这个,我也说不上,最近女式自行车是紧俏货,”齐耳短发的女人回答,她拿着一块布在二八大杠上擦了擦,“这种也不错,买回去家里的男人也能骑,更方便实用。”年轻姑娘噘嘴。跟在她身边的男人见她不高兴,轻声哄道:“我会一直留意着,只要店里有了,我就立马过来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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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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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