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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姨,”温夏还是嫌弃这钱是从袜子里拿出来的,没有接,“她家距离这边远,还不知道你结婚了,跑过来打秋风。”许泽点头,也没多说别的。见温夏皱眉盯着钱,又往前递了递。“别,这钱是你的,你自己放着吧,”温夏身体往后仰了仰,“她肯定上次来的时候拿走了你家什么值钱的东西,所以这钱就当是她给你的赔偿。”“我不要,我也用不到什么钱,咱们家你做主,还是你收着吧,”许泽没看到田桂凤从各种离奇的地方掏钱的画面,所以也没看出来温夏的嫌弃,见她还不动,直接拉过她的手,将那五十块钱塞到了她手里。温夏:“……”完了,我的手脏了!不过,天气热,掉落在地上的钱其实没几分钟就被风吹干了,温夏摸着厚厚的一沓零钱,对许泽的满意度又提高了一点。人在家中坐,钱从天上来,温夏白得了五十块钱之后心情都好了不少。当然,比起从极品亲戚手中要钱,更让她开心的事情是她把宋佳玉的裙子做好了。这心情一好,中午的饭菜都丰盛了不少。温夏先做了个丝瓜汤,接着又拿了两个碗分别打入两个鸡蛋,将八九十度的热水倒入碗中,用筷子将鸡蛋打散,最后连同馒头一起,放在蒸馒头的篦子上,烧水蒸了个鸡蛋羹。在鸡蛋羹出锅后,往里面倒了一些酱油,软糯丝滑的鸡蛋羹就可以上桌了。本来要是再加一些香油味道会更好,奈何温夏上次去供销社没有买到香油。将这两样端上桌之后,温夏又起锅烧油炒了一道青菜,一道红烧鱼,还将之前买的梨、苹果还有许泽从山上带回来的野生树莓,全部洗干净,摆了个果盘。一桌子菜,色香味俱全。许泽看着温夏脸上的笑,再次觉得,上天是真的眷顾他。“吃饭,发什么呆呢?”温夏正拿着碗在给许熠舀鸡蛋羹,见许泽半天不下筷子,挑眉看了他一眼。许泽回神,夹了一筷子菜后,还没放进嘴里,就夸了一句,“很好吃。”温夏被他的动作逗的笑了起来。眼角微弯,盈盈如月。一旁的许熠见许泽夸温夏,也赶紧将夹到嘴边的菜放下,扭头看着温夏道:“特别好吃,全世界最好吃。”许泽:“……”温夏顿时笑容更加明显,她抬手在许熠脸上捏了捏,“好吃一一就多吃一点,你太瘦了。”许熠笑着在她手上蹭了蹭。另一个院子里的赵金宝又开始闹上了。昨天他家吃了鸡肉,鸡肉好香啊。虽然老母鸡的肉很柴,但嚼在嘴里依旧很香,他连吃了好几块肉,还想再吃的时候,他爸往他碗里夹了几块土豆,说小孩子不能多吃肉,吃的太多不消化。赵金宝虽然心里不乐意,但他害怕他爸,不敢不听他爸的话,所以后面就只是眼巴巴看着他爸将所有的鸡肉都吃了。晚上的时候,周红用剩下的一点鸡汤做了一锅面条。吃起来也特别香。赵金宝只要一想到那个味道,就口水直流,对眼前清汤寡水的稀粥一点兴趣都没有。“我想吃肉!”“我要吃肉!”“许泽家今天还在吃肉,为什么咱们家不能吃!”赵金宝喊得声音越来越大,赵和平被他吵得心烦,啪一巴掌打在了赵金宝嘴上。赵金宝的哭声顿时一顿,几秒后嚎的声音更大了。赵和平的手蠢蠢欲动,还没再次招呼到赵金宝嘴上,手背就被胡老婆子狠狠拍了一下。“你个丧良心的,他才多大一点儿,哄一哄不就行了,你总打他干什么?”说完,胡老婆子将赵金宝拉到自己身边,从口袋里摸出来一个糖纸都破了的奶糖塞到他手里,“金宝不哭,奶奶骂了你爸,他以后都不敢再惹咱们金宝了。”赵金宝哭的眼泪鼻涕流了一脸,看到胡老婆子给塞的奶糖,顿时不哭了,偏头将脸埋在胡老婆子身上蹭了一下,开始端起碗喝稀粥。赵和平往他那边瞥了一眼,然后端着碗伸长脖子往许泽家院子那边闻。越闻越香,越闻越觉得自己碗里的东西就不是给人吃的。娘的,李荷花两口子到底给了懒汉多少肉,居然天天这么吃。赵和平低头喝了一碗汤,然后目光往自己家院子里的鸡笼子扫了一眼。原本鸡笼子里有两只鸡,昨天吃了一只,今天就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只,原本那两只母鸡一天能下两只鸡蛋,他和赵金宝一人一个,从今天早上开始,他就只吃了半个。就这,赵金宝早上还哭了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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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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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