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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夏说完话,直接拿着洗脸架上的搪瓷盆去了院子里,再进来的时候端了一盆水。她将毛巾浸湿,拧到半干之后叠好放在许泽的后颈上。许泽半晌没说话,因为低着头,他看不见温夏的动作,但能清晰的感觉到她青葱似的手指,带着点凉气擦过他的皮肤。许泽放在裤子上的手指动了动。温夏将毛巾搭在许泽脖子上之后,就抓紧时间收拾着去厨房做饭,因为知道晚上要继续抢收,她也没做太复杂的。只做了一锅面条,又炒了几道素菜。饭熟的时候,许泽去了李荷花家一趟,李荷花因为还要剁菜叶子喂鸡,才刚准备洗菜。许熠正端坐在一边帮她摘韭菜。“妈,别做了,去我们那边吃吧,温夏做了面条,”许泽说完,又弯腰兜着许熠的下巴捏了捏。许熠这段时间已经被人摸头捏脸的习惯了,虽然还是下意识有点抗拒许泽的亲近,但也没躲,乖乖让他捏。不过虽然他没说,许泽还是察觉到了,在小崽子的表情变得不自然的时候就松开了手。“走吧,小伙子,回家吃饭,”许泽将许熠手里的韭菜放回桌子上,又将地上的菜叶子捡起来,随手拿出去扔到鸡笼子里。李荷花正好看到这一幕,对许泽是越看越满意。“夏夏回来了?”李荷花把洗好的菜放到菜篮子里沥水,拿了一条毛巾擦干手上的水。“嗯,”许泽应了一声。温之福在后院磨镰刀,听到李荷花喊,才将手边的活放下,两个人一起跟着许泽往他家走。这会儿大家都忙着做饭吃饭,路上几乎没什么人,三大一小走的也很快,没几分钟就进了家门。温夏今天在城里又买了一点水果,此时洗干净切好放在桌子上,看着倒也挺丰盛的。许熠本来乖乖牵着李荷花的手,看到温夏的瞬间,就松开手朝着温夏跑过去。“哎呀,一一,”温夏笑着去拉许熠的手,“一天没见,想没想我啊?”“想,”许熠立马点头,被温夏拉着去洗手的时候,他突然顿住脚步。“怎么了?”温夏疑惑的去看他。许熠没说话,眨着大眼睛静静看了温夏几秒,才轻声开口叫了一句,“妈妈。”“什么?”温夏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妈妈,”许熠又叫了一遍。温夏愣了好几秒,才从这个称呼中反应过来,虽然心里已经拿眼前的小崽子当儿子养了,但年纪轻轻就被人叫妈,还是感觉挺怪异的。许熠一直在观察温夏的表情,见自己叫她妈妈之后,她脸上的表情迅速冷了下来,许熠一时之间有些手足无措。半天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在他的脑袋越垂越低,快哭了的时候,温夏突然松开他的手,弯腰搂住了他,“一一真乖。”许熠脸上要哭不哭的表情马上被惊喜盖住。“行了,现在咱们要去洗手喽,吃完饭你爸他们还要去地里割麦子呢,”温夏重新牵上许熠的手,带着他去洗手。院子里的另外三个人也听到两个人的对话。李荷花和温之福带了几天许熠,对他也差不多接受了,但在听到他叫妈妈还是呼吸一窒。不过也没多说什么,跟过去洗了手就开始吃饭。因为大队长催的紧,大家吃饭的速度都很快,平时要半个多小时才能吃完,今天用了不到一半的时间,温之福就率先放下了碗筷。吃完饭,也不等大队长那边出来喊人,就直接拿着镰刀开始往地里走。等家里就剩下自己和许熠两个人后,温夏才慢慢将碗筷收拾到一起,拿去厨房洗。许熠不等人说,就主动拿着抹布去将桌子擦了。将一切都收拾妥当之后,太阳已经下山,天气也渐渐凉了下来。温夏先去李荷花家剪了两片芦荟,回来之后又打了浆糊,才将许熠叫到屋里,找出之前在废品站淘买的旧报纸,一大一下互相合作着开始糊墙。最近事情太多,一直没时间弄,今天早上她起床的时候,正好看到一个小土块从墙上掉下来。温夏顿时觉得不能再等了,至少得先把睡觉的这边先糊了。许熠虽然话少,看着反应挺慢的,但干起活来还行,不用温夏教第二遍,他就知道要怎么将报纸贴的平整好看。“真棒,”温夏从来不吝啬夸奖,见许熠做的好,就笑着夸他。许熠干的更起劲了。炕这边的墙用报纸仔细糊了两层之后,天色就完全黑下来。又过了半个多小时,许泽才拿着农具回来,温夏本来正在给许熠讲故事,听到院子里的动静,从炕上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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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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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