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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妈,”许泽拉不住李荷花,又赶紧去叫温之福,“爸,爸。”谁知道温之福比李荷花的动作还迅速,已经顺手捡了农具走出去米远了,许泽赶紧松开李荷花,跑过去拉温之福。“爸,冷静,”许泽没想到这老两口这么“易爆”,赶紧道:“他们也没占到便宜,刚才还被我打了一拳,这事暂时就先这么解决,别闹太大了。”温夏给周赫然送饭的事情村里人似乎都还不知情,只有知青点的知青们知道这件事,许泽不想让事情闹大,怕到时候村里人又在背后说温夏。“您和妈先冷静一点,”许泽尽量安抚老两口的情绪。“自留地明年我肯定是要种的,他们也没有能抢走的手段,今天人多,大队长也在,事情闹太大了不好,再说了,别再为了这么一点小事气坏您二老。”说到不能生气,李荷花想起了之前温夏总劝她少生气的话,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去。总算是平复了心绪。“这些知青们真是讨厌,”李荷花皱着眉说。“是是是,”许泽点头。“这些知青们看着人模人样的,不干人事儿,”温之福粗着嗓子道。“是是是,”许泽继续点头。同一时间,温夏已经装了半背篓野菜了,许熠撅着屁股,还在很努力的拔。“行了,一一,这些已经够了,”温夏将许熠蹭上去的衣服拉下来,抬起头看了看天色,“咱们现在回家做饭,明天早上再来。”许熠哪有不答应的,几乎温夏说完,他就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两个人上来的时候遇到了胡老婆子他们,没想到下山的时候又遇上了。和温夏他们不同,胡老婆子不仅背篓里装的满满的,就连手里的篮子里面也全是挖的野菜。温夏只看了一眼,就转回视线带着许熠往前走。赵金宝早就不想提菜篮子了,见走在后面的许熠空着手,也开始闹。“奶奶,我真的拿不动了,这个篮子太重了,”赵金宝说。“这里面才装了多少菜,”胡老婆子紧拧着眉头,抬手在赵金宝后脑勺轻拍了一下,“赶紧走,错过饭点,你爸又得发脾气了。”赵金宝噘了噘嘴,没敢再反驳。最近他爸的脾气大得很,稍有点不如意就动手揍他,他现在看到他都躲着走。不就是偷拿了家里两个鸡蛋么?至于打他么?有本事像懒汉家那样天天吃肉!那他肯定就不会馋鸡蛋!赵金宝心里愤愤想着,一会儿又心思一转,想到前天铁柱他们说今天要去王铁梅家偷杏子,不知道去没去,偷没偷到。赵金宝的想法没人知道,许熠走了几步之后,发现赵金宝自己拿菜篮子,就赶紧仰头去看温夏。“怎么了?”温夏以为许熠有什么事情,半垂着头看他。“妈妈重不重,一一帮你拿,”许熠说着,还踮脚企图用手去撑背篓。“不重,”温夏笑着在许熠脑袋上摸了摸,“谢谢一一宝贝,妈妈自己拿就行。”许熠被温夏这声宝贝叫的小脸当即一红。“我现在力气很大,可以帮很多忙,”许熠还是小声道。“我当然知道一一现在很厉害,”温夏笑着道:“但这个背篓现在只有妈妈可以背,一一要长大之后才能背,要是一一实在想帮忙的话……”温夏想了想,然后看着许熠亮晶晶的眼睛道:“明天咱们出来的时候,就给一一也带一个小篮子怎么样?那样一一就能帮忙了。”“嗯嗯,”许熠立马点头,“一一也可以帮忙啦!”他们两个人的音量不算大,前面的胡老婆子脚步匆匆,没听见,越走越慢的赵金宝却将两个人的对话听到了耳朵里。他顿时觉得许熠就是个傻子。哪有人争着干活的?不过,他这个后妈……和他说话的时候声音倒是挺好听的。赵金宝迅速扭头朝着温夏看了一眼,温夏正低头笑着和许熠说话,没看到赵金宝的视线。向阳生产大队的山在北边,最靠近许泽家,温夏带着许熠出去的时候是早上八九点钟,回来的时候快十点了,一大一小两个人在山上待了近一个小时。一回到家,温夏先带着许熠洗了手,然后她回屋换了身衣服,就开始处理野菜。背篓里面最多的就是蘑菇和马齿苋,除此之外还有不少野葱,是温夏在山脚下发现的,她掐了一点尝了一下,和农户家里种的味道很像,但是葱的味道更加浓郁一些,也更辣一些。温夏先将蘑菇单独挑出来放在一旁的笸箩里面。然后将剩下的野菜野葱一根根仔细摘干净,放在另外的篮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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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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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