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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晓琅看着他,分不清对方这句话更多的是善意还是轻蔑。好在这时有彭子睿出来打圆场,他说:“宝贝儿你走吧,饭也吃的差不多了,我跟文总出去找个地喝两杯,向他取取经验,看我有没有能当领导的潜力哈哈哈。”这话一出,三个人都笑了。楚晓琅感觉轻松不少,可正当他要走的时候,文禄津突然叫出了他:“我开车送你去见他吧。”“不用了文总,地铁更方便些。”楚晓琅轻舒一口气,他的语气变得冷了下来:“我刚茶水喝太多了,坐奔驰一样不好找厕所。”话是这么说,可楚晓琅来到街道上还是伸手打了车。不到十五分钟,他便回到了自己家。楚晓琅的家坐落在老城区,窄窄的马路,模糊的石砖,人行横道上种着一排上了年头的梧桐树,每到夏天枝叶繁茂,让整个街道都笼罩在绿荫之下,这便是他从小最深的记忆。而与其说这里是楚晓琅的家,不如说是他们家的包子铺。当年毛慧芸盘下这家店面,为了省钱便把二楼改成了能放床的卧室,兄弟俩放了学就在一楼帮忙,帮完忙就去二楼睡觉,这种状态度过了大部分的童年状态。直到楚晓琅上了高中发现空间不够用后,他才去学校申请了住宿,也就是那时他和昆赐住到了同一间宿舍,先当舍友再当爱人,为他们日后的不解之缘起了个头。离得很远,他就看到了昆赐。昆赐的胳膊搭在扶手上,他的双手交叉不断地搓着拇指,不知道是等烦了还是又紧张了。楚晓琅注意到他戴了顶帽子,帽檐压得极低,正好能看见他那高挺的鼻梁,以及他那线条极好的侧脸。不由得想起他上学时候最喜欢看跑完步昆赐喝水,看他仰起头咕嘟喝下大半瓶水时来回摆动的喉结,还有脖子上微微浮起的汗珠,每次光是看就让他脸红心跳好久好久。楚晓琅刚走两步,昆赐也看见了他。“易哥,你咋把我行李拖到门口来的?”“我用手机叫车,加了点钱让司机帮我拖来的。”昆赐有些无语的看着他:“我又不傻。”看来昆赐这会心情不错,都能跟他开玩笑了。接下来,昆赐便问道:“你跟谁一块吃饭的?”“跟彭子睿”楚晓琅不想骗他,也没有理由骗他:“还有文禄津。”昆赐明显有些意外:“你刚跟我见完就去约他?”“不是啊,本来是跟彭子睿见,结果我俩在路上偶遇到了,就说一起吃个饭吧。”跟文禄津不同的是,昆赐脸上的鄙夷毫不遮掩:“他有跟你显摆他那辆破车吗?”“你俩见过?”“在我咖啡店门口,有一次看他在外面跟人家吵架,好像是电动车把他车呲了,张口闭口我这车多贵多贵,真犯不着。”楚晓琅说:“那人家靠自己钱买的,肯定爱惜呀,况且那车是真好看。”“你喜欢?”昆赐挑眉道:“你喜欢我明天就送你一辆。”“行了,别耍贫嘴了。”楚晓琅摆摆手,他提起自己的行李箱,问他:“你说有话要跟我说,你要说什么吗?”昆赐沉默片刻,随后他抬头问:“小琅,你觉得我有变化吗?”他又补充道:“性格上的。”楚晓琅很想哄他,但又实在忍不住,点点头道:“有点吧,没注意到。”“我告诉你我有什么变化——我变得自卑了。”楚晓琅早就察觉到了,他也知道让昆赐亲口承认自己这点有多不容易。所以他不再说话,只耐心倾听。“从我小学收到第一封情书开始,我就知道自己好像是挺帅的,从那之后到高中,我不敢说全部,起码大部分女生都喜欢过我。我告诉你当帅哥的真实想法,就是当你面对夸赞嘴上会说自己一般,但你内心真的会高傲到谁也看不上。”“就是这样自我膨胀,自负的状态充斥着了我整个性格塑造期,所以我那时候爱犯浑,说话容易得罪人,因为我根本就不在乎他们怎么想。”昆赐说到这里叹了口气:“直到我出了意外之后,所有人看我的眼神从羡慕变成了可怜我,你知道这感觉有多么伤人吗。好像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的所有自尊、骄傲都跟随着我的骨肉被折断,我他妈第一次在说话前开始主动考虑别人的情绪了。”楚晓琅跟着心酸了起来:“你接着说。”“我这两年一直在看心理医生,慢慢地通过疗程恢复自信,努力接受自我。但是在你面前,我好像又回到了那时最自卑的状态。我太怂了,我怂到不敢跟你见面;我怂到不敢跟你对视;我怂到心里话只敢用短信的形式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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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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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