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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晓琅的脸顿时烧了起来,他的声音都变小了:“不要胡说了,他更不可能喜欢我,这这怎么可能啊,男的和男的怎么能谈恋爱?”邓桂帆想骂人的话就在嘴边:“楚晓琅你是清朝穿越来的吗?缠脚布裹小脑还这么封建啊。男的和男的怎么就不能谈恋爱了?现在正流行呢。”楚晓琅嘴张了张,思想受到冲击的他半天说不出来话,最后只憋出来一句:“戴你的美瞳去吧”“戴好了。”邓桂帆用纸擦了擦脸颊的水渍,面对楚晓琅眨着眼睛:“好看吗?”楚晓琅连连点头:“是真挺好看的,磨眼睛吗?在哪买的?我也想试试。”邓桂帆对着镜子臭美道:“多接收点新事物吧,土老帽。”楚晓琅静静看着昆赐的空座位,心里面突然感慨万千。他原本只是期待和昆赐见面,可经过邓桂帆的话一点拨,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心情从激动变得有些紧张了。书上说青春期的男生会胡思乱想,楚晓琅发现自己到了这个阶段。心里面仿佛有千头万绪互相缠绕在一起,在这重重地包裹下,他突然有些迷茫。楚晓琅想不明白,干脆不再去想,他突然觉得生活好累。彭子睿除外,他从小到大都不擅长和男生处理关系,小时候被欺负的阴影下,让他对男生产生强烈的敌对情绪。而自我保护的外壳终于建立稳固时,一个新的男生突然闯了进来,又高又帅又和别人不一样,让楚晓琅心甘情愿的对他敞开了心扉。还在为收获新友谊沾沾自喜的时候,楚晓琅却不受控制地往另一方面开始幻想。昆赐来了,他看起来也没睡好,头发乱糟糟的,整个人有种潦草的帅气。他进班第一件事,先看楚晓琅来了没。很有默契的对视上,昆赐迈着长腿朝他走来,咧着嘴笑着说:“早啊,我的包子呢。”“给你带了。”楚晓琅从书包里掏出来,以往他从来不问,今天却多了句嘴:“你都吃这么多天了,真的不腻吗?”“你带的东西我怎么可能会腻。”昆赐随口一句,让旁边的邓桂帆听到后两个眼睛瞪得直放光,桌子底下用膝盖不停碰着楚晓琅,不自觉露出了姨母笑。察觉到了楚晓琅的不对劲,昆赐皱眉道:“你是不是不想给我带了?”楚晓琅赶紧把塑料袋递了过去:“没有没有,你吃吧。”“这还差不多。”然而,就在昆赐伸手就要接住的时候。旁边的齐榆林凑过来嬉笑着:“呦昆哥,你女朋友又来给你送早餐啦。”这句话让两个人同时面红耳赤。昆赐触电般抽回了手,满脸黑线问他:“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齐榆林有些愣住,心想男生之间不都是这么开玩笑的吗,他心虚的说:“没什么意思啊”“你找死啊是不!”昆赐不知道哪里来的怒气,突然上前将齐榆林脑袋按在桌上骂着:“老子他妈不喜欢男的,以后这种恶心话不要再说了,听懂了没有?”齐榆林吓得直求饶:“错了昆哥,我再也不敢了。”昆赐突然意识到了自己有些冲动,顿时心虚的低下了头,逃避似的拍了拍齐榆林:“抱歉兄弟,咱去厕所抽根烟去,走走走。”就这样,昆赐拉扯着齐榆林逃出了教室,从头到尾再也没有看楚晓琅一眼。以及楚晓琅那只拿着包子还悬在半空的手。周围的同学们都好奇地看了过来,楚晓琅什么话也没说,默默地放下手将包子放回书包里,随后掏出作业和课本,努力想要装作无事发生。邓桂帆也没预料到这种情况,她很小声地说道:“楚晓琅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引导你往这方面想的。”“别说了。”“楚晓琅,我真的很抱歉。”楚晓琅咬着嘴唇,声音都有些颤抖:“别说了。”邓桂帆不再说话,起身拿起水杯接水去了。楚晓琅头压得很低,他的眼睛始终注视在翻开的书本上,但他却发现自己一个字都看不进去。脸上是火烧般的辣,心里是针刺般的痛。他突然觉得自己很搞笑,这世上怎么会有人刚萌发了两秒的嫩芽就被别人掐死了呀。这就是敞开心扉的后果,这种事他以后再也不会做了。同时他又有些庆幸,刚刚还无比纠结的选择,他此时此刻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不管是友情还是感情。那两种关系他都不想要了。五分钟后,昆赐回到教室。此时邓桂帆还没回来,他却跟个没事人一样,一屁股坐到了楚晓琅的旁边,没心没肺笑着说:“快点儿,我的包子呢,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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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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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