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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男人,对含辛茹苦养大自己的娘都不孝顺,不但是不孝顺,看着他娘生病都舍不得拿钱出来,这样的人,他对你好?做你的春秋大梦吧,你只不过是他暂时最有利的选择罢了。王海挨了一顿打,没耽误他去干活,别人问他腿怎么了,他还嘿嘿地说:“走路不小心,摔的,就是今天力气弱点,大伙多担待。”这群糙汉子就大笑:“怕不是你这几天炕头不得力,让你婆娘给你踹床下去了吧。”说完,一群人哈哈大笑。王海脸上笑着,心里骂着这群家伙说话糙。他可不敢再惹林妙了,他怕这黑山老妖半夜把他弄死吃了。林妙没想到她这次虎着脸一顿捶,把这便宜儿子打觉悟了,他不再来惹她了。但,自从这次后,仿佛打开了潘多拉魔盒,王海领会到了另一种乐趣,那就是打媳妇。他一打,方氏就嘤嘤嘤,然后更温柔了,把他伺候的更舒服了,他在其中感受到了异样的乐趣。林妙有什么办法,她耳朵好使啊,她觉得自己被污染了,只想快点搬走。虽然她讨厌这种打女人的渣男,但对于方氏这种披着一层柔弱的表皮,心思恶毒的女人,她也没有什么善心。王海本身品质就是随了他那凉薄的爹,再碰上个黑心莲,两个人真是绝配了。作为邻居的王山,看着后娘盖着大房子,天天吃着大鱼大肉,眼睛里都要冒火了。天天隔壁那肉香,把他小儿子馋的嗷嗷哭,他觉得没面子,只能打儿子,一天天的,一吃饭家里就鸡飞狗跳的。林妙几次在外说话都在说他不孝,他心里不满又没办法反驳。他当时分家的做法本身就被人诟病,王山只能在外说,后娘对他们兄妹俩的不好。当年后娘是怎么虐待他们兄妹的,这个编排。人是健忘的,同情弱者的,他们忘记了当年因为王家分家时,背后如何议论王山兄妹白眼狼。现在只说林妙心胸小,都不肯看在王大根的面子上接济一下王山,让孩子去做工挣些工钱怎么了,又不白要你的。当然,这些都是没机会参加建房挣钱人家,才会去说的酸话。为了赶在农忙前把房子建成,特别是林妙那院子的围墙高,需要更多的人力,徐清松在她的要求下,找了更多的人来干活。年纪大的男人和一些体力好的农妇,也都加入了建筑的队伍,做饭的就增加到了6人,一天天那粮食吃的让人咋舌。房子主体都建成的时候,大家发现,这段时间这么忙,大家没有累瘦,反而变胖了。不管怎么忙碌,那继子王山,还有他那边的亲戚,加上一些欺负过原主的人,林妙是坚决不用的。她那继子的远亲,白老婆子还来劝:“我说林氏,你也别那么小气,都多少年的事了,你就计较个没完,做女人,就得大度点,都一个村住着,怎么还区别对待呢?”林妙冷笑地说:“我这人最记仇了,我就不是个大度的,你那么大度,把你家粮食给前面那个王寡妇吃呗,也别一天天薅着你家老头子回家,谁用还不是用呢?你呀,怎么就那么计较呢,你呀,做女人就大度点……”这老婆子的男人和那小寡妇相好,背地里谁不知道,她天天和老头子吵闹,在这和她当什么大尾巴狼呢?人哪,过好自家日子不成吗,咋那么喜欢掺合别人的事呢,欠儿不登。白老婆子都被林妙的直白惊呆了,怎么,这么直接揭人家的短呢?她想上去挠林氏,可惜她不太敢了,同村的刚被打几天?自己这口老牙也不咋结实啊……总体来说建房子很顺利,人多好干活,人少好吃饭么。随着秋收季的到来,主体工程也算完成了。剩下的细致活计,就由几个工匠师傅完成,王森这做饭的手艺也还行,林妙就把一切交给他去做。至于他名下那一亩地,他也不太会干农活,就请了家里劳力多地少的人帮着收了,给些粮食做酬谢,人家可乐意了。大禹朝这些年挺安定。就因为安定,人口越来越膨胀。朝代更替,战乱死人什么的,也有人口压力的原因。林妙给几个师傅结了账,几人高高兴兴地告辞去了。她这建房子如火如荼的,府城却乱糟糟的,直到新知府的到来,才安定了。那麻知府和高文才昏睡不醒,多少大夫摸不着头脑。查不出病因,就是不醒,靠着灌汤水勉强喘着气。最遭罪的是,他们心里什么都清楚,就是醒不过来。没多久,人都瘦的没个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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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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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