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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不是和你说了么,现在正缺人,但凡能比划两下子的我们都欢迎,”丁亮跟着往镜子里看了几眼。“你真的是我见过的男人里面,长得最俊俏漂亮的,”他说。桑诺闻言没什么多余的表情,挑了下眉。“至于你是不是奸细叛徒这件事,我刚来的那天已经和大队长打过包票了,我觉得你是好人。”丁亮那句夸奖的话也就是随口一说,也压根没觉着桑诺能接他的话,说完那一句就转回正题。桑诺嘴角抽了抽。“我谢谢你的信任啊,”她说。“不客气,”丁亮像是没听出来这句话里的其他情绪,毫不客气的收下了这句道谢。“要不然我也不可能和你做兄弟啊,”他又说了一句,“而且我这人看人还没怎么看走眼过。”是吗?桑诺又挑了挑眉。虽然有一点点的离谱,但已经来了安全区,还吃了他们的一碗饭,睡了个还算不错的觉,这三分队的小队长还是她新认的兄弟,怎么着也得出份力了。接下来桑诺也没再多磨叽,转身进了洗漱间,两分钟之后关上房门跟着丁亮开始往楼下走。就,离谱!天还没有大亮,周围却并不安静。桑诺和丁亮从楼上往下走的时候,发现好多人聚集在下面。除了之前就打过交道的第三小分队的其他成员外,还有刚来安全区时见到的穿著制服的那群人。桑诺粗略看了几眼就不动声色的收回视线。“来了,”大队长站在院子东边的一个高台子上,看他们走过来和身边人说了句话之后就下来了。“大队长,”桑诺停在他两步远的地方,冲他点点头。“睡得这么样?”大队长问。“还可以,”桑诺再次没猜对大队长的话,她还以为大队长要催促他们快点出发呢。“那就好,”大队长说。桑诺没再往下接话,目光在他脸上短暂的停了几秒。老头儿看着像是一晚上没怎么睡觉,脸色看着不太好,虽然收拾的挺精神,但一眼就能看出来明显的疲态。看来这二分队这次的情况真的不怎么乐观。“大队长,情况我已经和桑诺说了,”丁亮适时开口,“我们现在就出发?”“嗯,”大队长往一旁的人堆里看了一眼,点了点头,接着又抬手拍了拍桑诺的胳膊,“辛苦了,回来给你们庆功。”“您客气了,”桑诺说。得到指令丁亮立即朝一旁的小分队成员一招手,小分队拎着包往车边走。桑诺跟在丁亮身后。出安全区的流程和进来时候的流程差不多。车开到门口,一个人从上面的堡垒下来,往车里大致扫了几眼就提醒丁亮去签字做记录。只不过这次来的,是个长着一张圆脸的小胖子,态度非常好。“上面的人两天换一次,”丁亮将带出去的人登记完,坐回车上看到桑诺盯着小胖子看,说了一句。“所有人都要轮班吗?”桑诺收回视线。“不是,”丁亮往前座椅背上一敲,“走。”车开出门,他才又继续道:“只有第一小队,值班表全是大队长排的。”桑诺点了点头,靠着车窗看着外面。来的时候太过于疲惫慌张,现在往回开的时候,她才发现这边除了瓢虫形状的安全区之外,大概一公里处还有一个比这个还要标准的半圆形建筑。四周的情况看不太清楚,但能看到有几辆大型货车开了进去。“那边,”桑诺指着车窗外,“也是个安全区吗?”“嗯,”丁亮应完声才偏头去看桑诺指着的方向,“那个啊,那是正儿八经的上面军区建造的安全区,里面全是一些‘重要人物’。”“重要人物?”桑诺转头看着他,听出了他语气中的那些阴阳怪气。“就是一些所谓的高智商研究员之类的,”驾驶座开车的一个理着很短寸头的男人突然嗤了一声,“说是能研制出对付这些丧尸的药,这都快两年了,还连个音信都没有。”“谁说不是,”副驾驶座上的人接了话茬。他语气也不好,“当初说最多半年就能研制出来,这他妈都两年了,除了每过段时间就朝各个安全区要人要物资,屁用没有。”“要人?”桑诺迅速从里面找出了一个重点,有些奇怪,“你们安全区还有研究员?”“啧,怎么说话呢,”一旁的丁亮有些不高兴的啧了一声。桑诺看着他。“都是我们第三分队的一份子了,”丁亮盯着她的眼睛,“怎么还没有一点儿归属感,你应该说,咱们安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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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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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