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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丫头倏地脸都红了,忙欠身一礼退了下去,差点左脚绊右脚:平日里连一个正眼都不看她们的沈公子,竟然说“有劳”……那样宛似雪里梅花般的美人面,声音那么软,还极为动听,比前些日子听起来动听多了。很快,这些荤食如流水般送了上来,果然鸡鸭鱼肉的很多。沈商凌大喜。“嗡~”大约是感知到了沈商凌喜悦的情绪,这只土蜂也开心了起来,一下子从那边飞起嗡嗡地恨不得在屋里画圈圈。“呀,”才送进来饭食的丫头们吓了一跳,“屋里怎生会进来一只蜂……奴婢这就将它打出去。”一边说着,一边忙去拿了一个像是一块薄皮子弄成的苍蝇拍般的东西。“不用,”沈商凌吓了一跳,连忙阻止,“我……”说着顿了顿,昧着良心说了一句,“我喜欢这小虫……不用管它随它去,你们下去吧——”几个丫头面面相觑,但也没敢多问,悄无声息退了下去。由于这小插曲,让沈商凌意识到一个问题:这土蜂怎么说也就是个小昆虫,不小心被人弄死了,他就白白灵化了吗?一边没形象地大口往肚子里塞肉,他一边在脑子里急着询问系统。系统倒是给了他一个十分放心的答案。那就是一旦灵化成功,锁定的目标就是灵化物。只要沈商凌这人还存在,这只土蜂就永远不会死。哪怕被人一拍子拍烂了,随时都能重生,而且是全须全尾的重生,不带一点伤残的。沈商凌听完,咽下一大口鸡腿肉,又是庆幸又是沮丧:庆幸的是这东西不会死,他不会失去灵化物。沮丧的是……为什么是一只土蜂啊喂!这要是骏马,这辈子他都不缺马儿骑了。“嗡~”感知到了沈商凌对它的嫌弃情绪,这只土蜂委屈地绕着他飞来飞去,十分想一头扎进他怀里。见沈商凌不理,它落在几案上,肥嘟嘟的小身子委屈巴巴颤着,像是要缩成一个团子。沈商凌:“……”那委屈劲儿都快在他脑子中实化了。想到系统提醒的,要发觉灵化衍生能力,必须要和灵化物多沟通,他小心地再次试着跟这小胖虫交流:“嗨~”小土蜂瞬间满血复活,翅膀倏地飞快振动,兴奋的像是要奏上一支嗡鸣曲。这时沈商凌吃了不少,那种饿过头的感觉终于缓了过来,他这才放慢了吃饭的速度,一边吃一边跟土蜂交流。土蜂没有语言,但却和他有一种心有灵犀般的感知共通能力。沟通起来十分高效。“种群?”片刻后,沈商凌愣了一下,“你想弄一个种群?”小土蜂的意思,是想要一个蜂群。不过蜜蜂本来就属于古老的社会性昆虫,群居是它们的习性。这一点他是理解的。但一想到可能要弄出一窝蜂来……他瞬间觉得有点眩晕。密集恐惧症实在是一想那画面就全身起鸡皮疙瘩。“系统,它是要做蜂王的吗?”沈商凌转而又问系统。他虽然不太懂蜂类,但也听说过蜂王什么的特别样子,这只土蜂,一看就不像是蜂王那种啊。系统飞快给了解释:这只灵化物不会是蜂王,但它“促建”的蜂群中,它具有掌控蜂王的能力,也有掌控这个蜂群的能力。大约是怕沈商凌绑定失误情绪崩溃,系统这时候奶呼呼的声音很是积极,问一句答三句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掌控一个蜂群……”沈商凌琢磨完系统的解释,看着这只胖嘟嘟的小土蜂,心里开始有点纠结:一个蜂群啊,就是说,他间接就掌控一个蜂群,一大群密密麻麻的土蜂……都能听他的指挥?“嘶。”一念至此,沈商凌一想到那场面,没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真是逼死密集恐惧症啊。真那样了,难道他要带着一群蜜蜂在这个时代大蛰四方吗?好囧。说实话沈商凌心里有点抗拒,蜂群弄哪儿?他的院子里?不能想。但小土蜂的这个意愿特别强烈,想到系统的告诫,沈商凌硬着头皮同意了。“嗡~”小土蜂在案上冲他嚯嚯爬了过来,激动地不行。沈商凌也挺激动,激动地连忙叫停:“别过来。”“除了要弄个蜂群,”怕小土蜂又委屈,沈商凌连忙转移它的注意力,在脑中和它小心沟通,“你还能帮我做什么?”小土蜂振振小翅膀,骄傲地又传递来一个意思。这意思稍微有点模糊,沈商凌又和系统沟通过,这才明白,就是这只小土蜂和他之间,能短时间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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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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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