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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工,”这时,为首那人看向沈商凌,“此物可有雅称?”雅称?沈商凌顿一顿,难道香皂还不好听?又一想,香皂应该是卖给这时代的有钱人的,奢侈品自然叫个别致的名字,可能更和那些附庸风雅的贵人口味?“香皂能去污浊,能去残妆,”这么想着,沈商凌笑了笑道,“用它洗完后,皮肤细致柔嫩,可以说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说着,指了指香皂又道,“你们可以叫它芙蓉皂。”借用下李太白的诗句,给香皂加个雅致buff。“芙蓉皂?”这时,忽而传来一个沉沉的声音,“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果然风雅!”沈商凌一怔。陆骁?“王爷。”那几人立刻行了一礼。沈商凌也连忙跟着马马虎虎行了礼,那些工匠明显没想到会亲眼见到王爷,登时呼啦啦都跪了下去。沈商凌:“……”他觉得见个礼而已,怎么这些工匠都跪下了,反正他没跪。陆骁却没再开口,他摆手让手下带香皂先离开,自己却没动,站在那里,视线落在了沈商凌身上。大约是天热,又要做活,这人把大衣裳的袖子都挽了起来,露出截雪白的手臂来。身上的衣袍也没换,还是昨日那身。上面不知溅了些什么,斑斑点点的,甚是狼狈。连这人的鞋上,都沾了不少污点。一看便知,李言所言不虚,这人是真和那些工匠一起干活了。又见沈商凌兀立在那些工匠旁,细脖子细腰的,跟那些工匠衬起来,越发显得他十分亮眼。“你既真能做出这芙蓉皂,”一念至此,陆骁才又开了口,语气还算和缓,“当赏,允你再回本王身边伺候。”沈商凌:“……”哈?“王爷,”沈商凌在心里已经狠狠挠了这狗王爷好几爪子,硬稳着神色婉拒,“关于这边工坊再建,小人还要仔细筹谋,许多事都还要做,小人愿起早贪黑在这边为王爷效命!”谁稀罕回他身边伺候。陆骁一顿,眯了眯眼。能跟在他身边的,不管是幕僚,还是亲卫,或是仆从……都是在他手下千锤百炼出来的,可谓千百挑一。多少人挣破头皮都得不来的,这沈商凌竟然毫不在意?况且沈商凌带着府中工匠做出了芙蓉皂,便该明白,王府已经掌控了这制作之法。多不多他一个人做活,已经完全不重要了。这时的沈商凌,略聪明些,不该趁机表功,好叫他高看一眼么?他倒是给了台阶,这人却断然拒绝。陆骁眼光沉沉,忽而想到了什么,眼底竟透出几分玩味揶揄来。“雪妖是怕侍寝?”他视线锁定沈商凌,神色间掺着几分嘲讽。可笑。这人竟然还以为,他会当真叫这人侍寝?一个男人……他怎么会真叫一个男人侍寝。陆骁心里莫名有点窝火,一眼扫过去正想接着开口,却倏地一顿:大约是听到这句刺激,沈商凌的脸一下子红了些,粉白粉白的脸颊上桃花眼都要瞪圆了,像个曾在他箭下仓皇逃命的花鹿。蓦然又想到,昨日将他按在桌上,掀开他中衣时露出的那一截雪白腰身来……仿似指头上还残留着那人细皮上的滑腻感。陆骁猛地收住野马般的思绪。“今日叫你你不来,”陆骁冷哼一声,“再想回来也晚了——王府里最不缺的便是人,你好自为之。”沈商凌忙又一礼。嗯,王府是不缺人,但缺钱。这么想着,沈商凌压了压唇角再抬眼看时,发现陆骁已经转身离开。手疼疼疼不知怎的,沈商凌视线落在陆骁高大的背影上,莫名从此人大步卷起的衣摆下角处,感到了一丝火气。这……生气了?沈商凌抿了抿唇,莫非是陆骁觉得他不识抬举?啧。伺候侍寝之类的这种抬举,不吃也罢。睡一睡这事……他倒不是抗拒男人,毕竟他本来就不直。也不单纯是没感情就不do,假如是他喜欢的型,来个先do后爱的他也不是不可以。但陆骁不是他喜欢的型。体型太高大,体格太强有力,且脾气秉性瞧着也格外强势。而且那晚帮陆骁脱了外裳时,他其实也留意到了,隔着中衣,这人那什么瞧着貌似也挺惊人。他娇气,尤其怕疼。既怕那种事上太疼,怕承受不了那事上对方的索取欲求,也怕情侣间万一吵架动个手之类的,那妥妥他吃亏。因此即便在没穿书的时候,也一直不会将这类男人列为自己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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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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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