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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骁竟然特意给他吃食,而且有饭有菜有汤的……明显还不错。那是不是说,陆骁对他的恶意消减了不少?香皂他也不知道卖的怎么样,估计应该是不错,也许这些吃食,就是看在那些香皂的份上……好亏!一念至此,沈商凌往嘴里狠狠塞了一口饼。那些香皂怕是能卖个高价,而且只要法子能掌控住不外流,陆骁就多了一个生财路子。一个生财路子,就换一顿饭?太黑了。沈商凌被这一口噎的不行,赶紧拿起小木勺,喝了一口汤。这汤是豆腐汤,不过豆腐汤也有一股酱味,说实话不是太好喝。沈商凌平静地品匝了一下这滋味,心里起了一个念头:他是不是,能试着……跟陆骁提一下“薪酬”的事?古代大户人家,就是丫头奴婢的,也都有月银的好么?好歹每月也给他一些,不说致富,有点零用钱,什么时候想吃点好吃的,他也能托人从外边买回来点啊。尤其是可以买回来自己做……他嘴馋,也有点挑,别的大本事没有,但做点好吃好喝的,还比较拿手。当初经纪人甚至还建议他去参加一个有关厨艺的节目涨人气。最起码,遇到像今天这样,回来晚了,不至于干饿着,一点东西吃不上。毕竟陆骁也不可能每次都送他吃食。沈商凌一边吃一边心里打定了主意。什么时候趁着陆骁神色和缓的时候,委婉提点小要求……不至于惹恼了他吧?……天色越来越黑,王府各处先后掌了灯。这晚,陆骁自然要为闻青檀设宴接风。不过说是设宴,也就是和心腹们简单备些水酒,聊罘州和京城一些事务沟通才是正事。宴席结束后,闻青檀打算去藏书阁。这是他的习惯。每次来王府,必定要去藏书阁,选几本书放在自己屋里,每夜睡前必是要看些书才能睡着。“王爷?”见陆骁没回书房那边,而是跟自己一起往藏书阁走,闻青檀不由疑惑。“本王去西阁,”陆骁哼一声道,“与你正好顺路,顺便带你看个稀奇事。”“嗯?”闻青檀狐狸眼一勾,立刻就猜到了,“跟那雪妖有关?”陆骁嗤笑一声,算是默认。到了藏书阁这边,闻青檀也不急着去选书,跟着陆骁先进了西阁。点亮了墙上的灯柱后,陆骁走到了那大桌旁。垂下眼睑扫了一眼桌上镇纸压着的纸张后,他一皱眉,面色有点冷。闻青檀疑惑跟过去,登时被桌上那纸张上的一滩滩墨团刺的眼睛疼。谁敢来扶“这什么东西?”闻青檀没忍住问了一句,“这……写的什么?”这辈子他就没见过这般丑的字。陆骁冷着脸却没回应。他将镇纸移开,视线沉沉从纸上扫过。乍一看这些字,他还以为沈商凌在胡抹乱涂故意装神弄鬼。可略一细看,他竟发现,沈商凌是真的在临摹他给的字帖:那字一勾一划中,确实是想摹着那贴上的字形的,奈何功夫不足,就导致了字帖上的字如一条龙,沈商凌写的就成了一条虫。陆骁继而又将视线落在那边桌角下的一个小竹篓内,那是江三文来西阁时,给备的废纸篓。此时那纸篓内,好几个大纸团。他过去捡起一个打开,就看到了上面更加惨不忍睹的“字”。陆骁挑了挑眉,脸色也和缓了许多。闻青檀在一旁察言观色,不由十分纳罕:陆骁神色这般生动变化,真真少见。“王爷,这字是那沈商凌写的……字?”闻青檀也没再玩笑,“他一介名士,故意如此?”陆骁也不瞒他,将沈商凌说的那不破不立的借口说了。“呵,”闻青檀失笑,“王爷便也顺着认了他这个托辞?”“先养着罢了,”陆骁笑意有点恶劣,“左右这世上难得几分乐事。”闻青檀:“……”“嗯?”见闻青檀忽而不说话,陆骁不解扫了他一眼。“不瞒王爷,”闻青檀跟陆骁一向无话不说,跟着一笑道,“王爷这种笑意……许久不见了。”确切说,陆骁这种透着点恶劣的笑意,他是最熟悉的,是陆骁鲜衣怒马少年时最常见的笑意。那时的陆骁性子其实很有些顽劣不堪,又腹黑又不羁。但后来陆骁父兄薨逝,家中大变,他性子也仿佛一夜间沉肃了下来,眼底再难看到什么活泛气。此时乍然看到陆骁脸上这种熟悉又陌生的恶劣样子,闻青檀甚至一时间颇有些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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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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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