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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骁哼一声,看着他紫涨的脸,一手扶着他,到底还是半转了身。沈商凌赶紧解决。由于屋里太安静,解决的声音就特别让人尴尬,沈商凌好不容易解决了,只觉得自己脸都快烧起来了。“好了没?”陆骁大约是觉得他好了,直接问了一句就转过了身。沈商凌手一抖,一下子没捏好那亵裤的带子,登时裤子就从手里滑了下去。古人没有小内内,他登时光了半截身子。好在里衣的上衣略长,遮住了大半个臀,也遮住了该打马赛克的地方。沈商凌:“……”他又急又慌,弯腰就去拎裤子。他决定了,零用钱一到手,立刻就去找人做条短裤穿。由于太过情急,越急越错。本来扭伤的脚虚提着,这时一墩身去拎裤子,立刻就稳不住身形了。沈商凌只觉得脚腕一阵刺痛,整个人就往一边歪去。陆骁一把将他拎起来,双手托在他腋下,就那么跟托个布娃娃似的,将他硬生生拎了回去。沈商凌:“……多、多谢王爷。”尴尬到麻木。好在陆骁也没再多说,将他丢回榻上后冷哼了一声,转身便回了他那边。沈商凌缓缓吐出一口浊气,默默将堆在脚腕处的亵裤一点点拉上来弄好。陆骁躺回去后也有点失眠:一闭眼就是沈商凌露出来的那一双又白又光的长腿。明明他一向对男人的身材从不留意的……这沈商凌只怕真是个妖精。但无所谓,到了他的手心,是虎就给他趴着,是龙就给他盘着。大约晚上吃的东西燥性大……陆骁皱皱眉,以往他心里除了复仇,从未这般觉得心头燥热过。大约是才重生回来,很多东西需要纾解?陆骁翻了翻身,皱眉将手伸到了身下。良久才舒了一口气。……次日一大早,天才蒙蒙亮,沈商凌就醒了过来。在陆骁书房,他自然睡得不踏实,但最重要的是,他心里有事。昨天在西阁给众人讲那些公式,中间休息时,他听到闻青檀和那两人闲谈时说了罘州一些事。罘州不仅是缺钱,还缺粮。这种缺粮不是短时间的缺,而是罘州毗邻北境,之前由于连年战乱,那边人口消减特别严重。后来陆骁封地换到那边后,虽然安定了不少,但人口流失不是一时半会能缓过来的。缺劳动力,耕牛又少,老弱妇孺的种田垦荒就极为艰难。他也听出来,罘州原本并不是定北王的封地,后来老皇帝耍了手腕,将定北王原本还算富饶的封地换到了穷荒的罘州。而且老皇帝还不知道给了个什么旨意,意思是这回定北王的封地,无论如何不能换了,定死在了罘州。也就是说,眼下罘州确实就算陆骁的根基所在。一念至此,沈商凌搓了一把脸。但想着陆骁可能还没醒,他不敢出声,只悄悄挪到了一边桌旁,拿过来纸笔做了准备:他打算试着找一找“曲辕犁”的图纸。昨天说话的时候,听闻青檀他们谈起罘州缺粮的时候,他试探问了耕种的事,大致了解到,这大殷,民间竟然还用的类似直辕犁的东西。他曾参加过一个冷门综艺,毕竟他糊。当时就接触了一些这方面的历史,也瞥过一眼那曲辕犁的图纸……不然,他还真不懂曲辕犁的做法。沈商凌闭上眼,凝神回忆。不得不说,灵化后的超忆症状态在这方面还是很有用处。一阵头痛中,他很快在庞杂的海量记忆中,找到了清楚的曲辕犁图纸。忍痛拿起笔来,他飞快在纸上按图画了下来。等停了笔,沈商凌捏捏眉心,头痛,且头晕。一疼又有点眼酸。“你在干什么?”这时,陆骁的声音突然在门口处响起。沈商凌吓了一跳,转脸一看,才发现陆骁是从外面进来的……这人起的比他还早?什么时候起的,他竟然一点都没听见。不过他很快留意到,陆骁身上的衣裳都汗湿了,额头上也有汗,整个人身上都冒着腾腾热气……很明显,一大早,这位战神王爷应该是去王府的小校场晨练了。活力真强。沈商凌这么一愣神的功夫,陆骁已经走到了他身边,跟他身边多了个火炉一样。“这是……”陆骁声音中透着讶异,“耕犁?”“王爷可以叫它曲辕犁,”沈商凌回过神,连忙解释道,“昨日听闻大人他们说起耕犁,我记得以前在哪本杂书上见过一种新式的耕犁。不过我也是照葫芦画瓢,并不深懂这些,也不知这东西是不是真的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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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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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