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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商凌再一次报以沉默。会弹吉他和钢琴,但你们古人有吗?还会画q版小人,你们古人能欣赏得了吗?闻青檀和陆骁飞快交换了一个眼神:原本的沈商凌,不说诗词歌赋,单一手书法很是绮丽可观,也很擅琴,丹青也是有名的好……这雪妖,一样竟然都不成?闻青檀沉默地下了车,想到几日后的寿宴,名士云集……遇上这么一位沈商凌。不能想。“马镫的事再跟本王说说,”等闻青檀出去,陆骁看向沈商凌,“闻大人是文臣,于兵马上的事不太在行,他听不听不碍事。”刚才车马一颠簸,他看到沈商凌整个人都贴到了闻青檀身上。挤在一起……太热。沈商凌:“……”他顿了顿,只能将那马镫以及高桥鞍等,大致说了说。陆骁听得很是认真。这一路,他竟没有再出去骑马。这回坐在马车上,回到京城里时,沈商凌就有了闲心逸致去留意一下这大殷京都的热闹。此时已近傍晚,街上还是很热闹。街旁铺子一个接一个,酒旗店匾各色鲜亮,又有各式楼馆错落有致,再远望可见各府各家的青瓦灰墙层层幢幢……果然算是京都繁华地。街道上时不时传来各种吃食的香气,以及隐隐的乐曲声,人间烟火气也不过如此。但谁能想到,整个大殷,已经腐败黑暗到了颓势难返的地步。“好香。”沈商凌闻到了一种好闻的肉香。“等着。”陆骁一勾唇,飞快出了马车。沈商凌:“……”很快。陆骁拎着一大纸包东西进来。“拿回去吃。”陆骁往他跟前一递,“这家的酱鸭子在京城很有名气,府里的厨子试着做过,做不出这个味来。你若喜欢,便叫人出来买便是。”“多谢王爷。”沈商凌莫名觉得这鸭子有点烫手。回到王府后,王府掌事早带人候在了侧门门口。“有事?”陆骁将马鞭丢给他,一皱眉道。一般都是府卫候着,掌事突然自己等在门口,必定是府里有什么事。“王爷……”掌事有些欲言又止,视线又不由自主看向才下马车的沈商凌,“雪妖住的小院——”“如何?”陆骁一拧眉。“那小院里本来有一丛蔷薇花,”掌事忙解释道,“只今日,府里下人洒扫时,觉得那花开的有些古怪,是留是除,便等着王爷回来吩咐——”花开异常,兆头不好说。沈商凌走过来正好听到这一句,不由心里一跳。昨日那茶……被王太妃喝了一口后,由于落了碎叶,他直接将冷了的残茶泼在了蔷薇花根处。一想到那茶对疾病的疗效……沈商凌心里又是狂跳起来。莫非,那茶对花木还有什么古怪效用?“王爷,我去看看。”沈商凌说着,便几乎是一溜小跑往府内跑了去。陆骁略一怔后,立刻也大步追了上去。掌事:“……”不是,有这么急么?沈商凌直奔自己住的小院。这一溜跑,等到了小院时,他已经呼哧呼哧了。但没来及调匀呼吸,就被小院中那一丛蔷薇给惊到了:这还是昨日的蔷薇么?原本王府中的花木,就算是那园子的,修葺的也都平常,可见并没太好的花匠伺候这些花木。大多都是栽种了基本自然生长。这丛蔷薇也是,平常的品种,花是浅淡的红色,花数也不太多,总体就普普通通的一丛。此时,蔷薇叶子像是抹了油,一片片油亮油亮的绿润,夕阳下像是流闪着碧色的波光。那花……一夜之间像是多开了两倍,满丛蔷薇密密麻麻都是盛开的花朵。每一朵蔷薇,花瓣层叠舒展,花香四溢,那颜色也是浓淡不一,一朵上甚至叠出好几个不同深浅的红色来……看一眼都叫人惊艳万分。尤其是一靠近这丛蔷薇,像是空气都清新了许多似的。沈商凌没忍住深深深深呼吸了一口:好舒服!“王爷,这花开的盛的过了些,”掌事也紧跟着过来,指着这丛花道,“府里别处的花木,都没有这般茂盛的。”陆骁却没多说,摆手示意掌事退下。等小院内,只余下他和沈商凌的时候,他才过去细细察看了一番这丛蔷薇。“雪妖?”陆骁眼底倒没多少惊疑,反而有些笃定地看向沈商凌,“你做的?”“王爷,”沈商凌心里这时定了定神,略一迟疑后,抬眼正面对上了陆骁的视线,“我跟一位隐士高人学过一点花木养植的法子——但这法子,不能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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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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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