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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去了安州才知,安王叫人寻来了散落在民间的沈家的人,”陆骁静静道,“说起来,是原本沈商凌的血亲,是一位亲叔父和他的女儿。”顿一顿,又接着解释了一些。这些话他本不想跟沈商凌说,但此时,也顾不得恶心,只能一一跟沈商凌解释清楚。不然,今晚他别想上床了。沈商凌惊讶地听完,顿时越发无语:沈家在几十年前还算大族,但后来老皇帝当时争夺皇位时,沈家站错了队,几乎承受了没顶之灾。族人漂泊零落,偶有一两支的后人因才华出众渐渐有了点名声,比如原主。原主成名后,其实一直依附西陵大族,这也是,在当初王太妃寿宴上,西陵大族的何金业等人敢对沈商凌呼来喝去的缘故。安王叫人寻来原主的血亲,并找了术士,言之凿凿,可以滴血验亲等一系列神鬼手段,证实此沈商凌,已非原主,是个妖孽。如果陆骁肯击杀妖孽,他安州便誓死追随陆骁。并蛊惑陆骁,暗中将王妃接到安州,他们当众一验,一旦证实,他们有手段会令妖孽伏法,叫他神魂俱灭。并且还说了,陆骁没了王妃,安王愿将一国色天香的外甥女,嫁与陆骁为妃。另还赠陆骁几个美貌无双的美妾娈童。在安王他们看来,陆骁如果能得安州助力,那便是如虎添翼。为了大业,陆骁必定不会手软,杀了一介男妃,还能得到一众美人……天下美人都将在手,哪个男人不心动?弄了半天,安王原来是打的这个主意,不完全是鸿门宴。安王原来狡诈如此,人家也做了两手准备呢:一个是和陆骁联手。有安王财力,加上陆骁武力,在这乱世中胜算一下子就十分突出了。但安王肯定不会白牺牲自己,势必要分一杯羹。那用姻亲的方式,除去自己这个男妃,等陆骁娶了他外甥女后,那就是之后的皇后。安王这一派,有了姻亲关系,加上从龙之功……那在之后的新朝廷中,话语权就极高了。另一个,陆骁不同意,那就是个鸿门宴。毒杀陆骁,投靠朝廷。真是不能小看随便一个古人。“那你的意思是,”沈商凌回过神后,有点迟疑道,“你杀了……”“凡是和此事有关,”陆骁声音像沁了雪水般寒凉,“本王都宰了。”沈商凌心里一突。“云水或者觉得我杀戮太重,”陆骁看着他,“但我行事,向来斩草除根。”说着一顿,“这也是我不想跟你透露此事的缘故。”一旦被沈商凌知晓此事,这人心软,可能会觉得沈家人无辜……但这回能被安王利用,下回便能被他人利用。但凡任何对沈商凌不利的事,他下手绝不留一丝后患。沈商凌:“……”他沉默了好一会。“他们将你的生辰八字合盘托出,并自愿点巫血灯,服下巫蛊,”陆骁就怕他心软,立刻又补充道,“想看看他们给你扎的小人鬼么?”那已经不是一般的恶意了。换成任何一个当权者,事涉巫蛊之祸时,无不都是斩尽杀绝。眼前这人,怕是难以想到人心险恶。“你觉得本王错了?”陆骁沉沉看着沈商凌,手却不由攥成拳,心里绷得很紧。“我看看你的伤,”沈商凌却换了话题,神色倒是十分平静,“快点。”陆骁:“……”他一下子像是松快了不少,利落将外裳脱了下来。云水司花木基地沈商凌这屋子,并不大,由于也有火炕,屋里很暖和。那边一个小泥炉上烧了水,旁边还烤了些栗子之类的小果子,屋里味道都透着一丝香甜。陆骁只穿了里衣。沈商凌一边去招呼宋酒去弄了热水过来,一边又拿起这边一个小药箱,皱眉来看陆骁的伤口。他小心解开包扎的绷带后,皱眉道:“这是擦破皮?”明明很深一个伤口,皮肉都绽开了。“给你的那种小米粒呢?”沈商凌道,“为什么不吃一粒?”那可是整颗的蜜晶,陆骁再重一些的伤,吃了只怕也会飞速愈合好。“这点伤浪费那个?”陆骁一挑眉,“你舍得我可舍不得——留着吧!”他知道那个得来不易,且用处极大。这点伤他敷了江元麟的药,很快也会好,哪里用得着一粒那个?沈商凌也没强求。这小药箱里,也有创伤药,他这边给花木用的也有稀释的蜜晶水,加在创伤药里,药效也极好。他催着陆骁去擦洗了一下,不敢洗浴,但小心擦擦身上也舒服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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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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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