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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那阵子节奏被带得太厉害,舆论全是朝不利他的方向发展的,所以这歌的评论区、相关的宣发微博,甚至是带歌名的话题下面?,都充斥着黑子的骂声。叶奈选择在这次的节目上唱,也是为了向所有人亮明?态度,就像歌里唱的一样,他不会在意?旁人对他的恶意?揣测,只会用自己的方式肆意地活着。现场观众都?被带入了他的情绪中,随着他的节奏用力摇动着手中的荧光棒,热切地呼喊着。易行知站在候场区,虽然看不见舞台的全貌,但并不影响他感受到台上人那份迅猛的攻击力,拳拳到肉,刀刀见血,仿佛没有任何事物?能压制和禁锢他。“他怎么还敢唱这首?”不远处一个正在收拾服装道具的工作?人员嗤道,“还嫌被骂得不够惨么?”“谁知道呢?”他旁边的同伴附和,“可能现实不得志,就只能在歌里发泄一下吧。”两?人一起笑?了起来,颇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大概就是唱给你们这样的人听的。”易行知侧过脸,却连看都?没往他们那边看,只是用对方能听清的音量,不冷不热地说。两?人都?是一愣。他们对易行知虽然谈不上了解,但也看得出?他平日有多冷淡。哪怕是听到与自?己有关的讨论,他似乎都?不会开口说什么,谁知道这次会掺和其他人的话题,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起初的惊讶和被点破的尴尬过去之后,俩人只剩下恼羞成怒。“什么叫我们这样的人?我们哪样了?”“对啊,你这话什么意?思??”“你们的行为和言论已经替你们做过自?我介绍了。”易行知说完就面?无表情地转回了头,明?显不屑于再做纠缠。两?人被噎得说不出?话,等缓过劲,还想再做理论,易行知已经径自?背着吉他往台上走去。说起来,他要唱的这首歌跟叶奈那首的主题还有点相似。当时飞渡解散,他有一阵子没写歌,后来独立发布的第一首还是选择了摇滚。很快就有人抨击,说法跟现在差不多,质疑他故意?唱跟以前一样的风格,是早就筹划好要单飞,蹭乐队流量独自?捞钱。就连身边一些朋友都?不理解他,说他嗓音条件那么好,明?明?可以有更多选择,撕掉原来的标签,却偏要走这条容易被人误解的老路。然后他就又写了一首摇滚,仍然保持着同样的风格,就是这首《迷途不返》。“认定了方向就不后退,就算被狂风暴雨包围,下坠也要再次展翅高飞,你不知我沉醉就别谈论我的伤悲,哪怕是迷途也不会返回,不必多说就当我执迷不悔。”易行知虽然每种声线都?各有特?色,但唱摇滚时的音色无疑是最特?别的。透彻中夹杂着颗粒感,像是飞沙走石,仿佛正如歌中唱的,穿过重重风雨,在风暴中上下翻飞。一段激烈的鼓点和喧腾的贝斯之后,是易行知的吉他lo。他的手指如疾风骤雨般落在琴弦上,快速地按拨着,密集的音流如大雨般倾泻而下。他不断变换着和弦与音阶,不时加入一段流畅的滑音,似乎都?是随情绪临场发挥的,旋律却格外生动,像是被赋予了生命。他手上的戒指在灯光的辉映下闪烁着,衬得指节的轮廓更显分明?,手背清晰的青筋彰显着力量感。因为卖力投入的演唱,易行知的皮肤上覆起一层细密的薄汗。仰头时,聚光灯照在他的面?部?和颈间,为挺立的鼻梁和突起的喉结染上一抹白?光,让人挪不开视线。这场视听盛宴令观众应接不暇,不知该把注意?力放在易行知那张惊为天人的脸,还是修长骨感的手,还是激情飞扬的吉他。每一个瞬间都?精彩得不愿错过。叶奈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听易行知唱摇滚,但还是会被他身上强烈的反差感震撼。就像冰山爆发喷涌而出?,流动着的是融化的雪水,也是滚烫的岩浆,带着一种冲破冰冷的炽烈。如此矛盾的特?质,却在他身上集成得如此完美。这场一看完,叶奈就猜到后劲肯定很足。当天录制结束,他眼前还在反复播放易行知吉他lo的场景,而且自?带音效。他觉得是正常现象。洗完澡睡觉前,他在听歌软件里搜了“易行知”,戴上耳机一首首挨着听了过去。他觉得单纯就是欣赏。次日一睁眼,他去找了些易行知以前的live视频,一看就看了半天。他觉得那是因为片尾总有相关推荐自?动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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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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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