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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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第1页)

“行了,都是当妈的人了,大事小事不会分啊,以后可别拿孩子开玩笑。我去给你们做饭。”陈母装腔作势在许巧儿肩膀上拍了两下,拿着司露放在大堂的东西就往厨房走。司露看她们婆媳做戏,并没有搭话。是啊,陈母现在是不会同意,但是等以后,她最疼爱的小儿子和你许巧儿一起跪在她面前求她的时候,她还会不同意吗?对一个人偏爱习惯了,沉没成本就会越来越高,高到你明知那是错的,还是成全他。“丹凤,婶婶坐车有点累,可以带婶婶去你房间休息一会吗?”司露看希希已经睡着了,问丹凤道。怎么能说不偏爱呢?陈家这栋新盖的房子,大部分都是陈有为出的钱,然而房子盖好后,原本说留给他们的房间,现在也堆满了杂物。“好的,婶婶,我帮你拿包。”刚喝完奶粉的丹凤,积极地拿着婶婶放桌上的藤编小包往自己房间走。七十年代的小孩子思想上可能没有现代孩子那么成熟,但论干活这件事,七十年代的小朋友显然要强上很多。司露想着,让丹凤住到家里帮忙看孩子是否可行,自己家是纺织厂的家属院,就在纺织厂附近,早餐和晚餐她可以回家做饭,午餐她可以从厂里的食堂打包回去。她是朝九晚五固定上班时间,陈有为的上班时间相对自由,只要没出车安排,就可以待在家里。家属院隔壁两家也都是好相处的人家,其中一家还有一位老婆婆常年在家,有事也可以帮个忙,这或许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陈丹凤在原故事里过的并不是很好。她爹陈有粮是早产儿,出生的时候赶上了饥荒,陈父陈母靠着番薯糊糊把他给养大,从小营养不良的他,长成大人后也是一副矮矮瘦瘦的样子。叫着有粮的名字,却没有享受过有粮富足的日子,一辈子都在土里刨食,村里人笑他精瘦矮小,戏称他“番薯精”。有粮也算得上干农活的一把好手,只是姑娘都爱俏,谁看得上这个即木讷又每日低着头跟着老头子一样的陈有粮呢?别的小伙子十七八便定下了终身大事,陈有粮到了二十五还没有娶上媳妇。陈父陈母托人找了一个山里头人家的一个女孩子,也就是陈丹凤的母亲林花。林花出生在山里头,家里条件不好,嫁给陈有粮也是要给家里的哥哥换点彩礼钱娶媳妇。她和陈有粮都是苦命人,也都算是有了只冷暖的枕边人了。好景不长在,林花生下陈丹凤不久,村里晒稻子赶上大暴雨,她一个还没出月子的女人也跟着去抢收,自此落下了病根,没有熬过那个冬天就走了。陈丹凤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慢慢摸索着长大,每天的日子就是围着灶台和地头,从没有上过学,成年之后就嫁给了隔壁村一个庄稼汉,过着她父母辈的生活。原身在陈丹凤嫁人的时候私下送了她一个金戒指,算是给这个可怜的女孩子一点点安慰。也是因为这个金戒指的情分,陈丹凤在原身夫妇年老的时候,逢年过节也都上门拜访,给他们送一些农产品。司露看着眼前这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认真思考着如果把她带去云水县,算不算是雇佣童工。被偷换了人生的儿子4【主人,你就带她走吧,跟你在一起,说不定她也能有不同的命运。】阿喵也从原身的记忆中读到了这个女孩子的故事。司露扶额【如果我插手了她的人生,那我就要对她负责,不能利用完人家,完事又把她送回来吧。】【其实你只要让她有机会读书,她就有机会去见识更大的世界。就比如你今天给她喝的奶粉,如果是原故事,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尝到奶粉的味道。】阿喵显然是对这个女孩子动了恻隐之心。司露想到原身记忆中,那个背着一麻袋农产品站在她家门口的干瘦妇人,点头【你说的也没有错,不过这事还得经过陈有粮的同意,等明天陈有为来接我,我安排他处理。】“这有什么,我就怕凤儿做不好事情,还给你们添麻烦。”次日,当陈有粮听到陈有为问他愿不愿意让丹凤去他们家帮忙时,如是回道。“大哥,我不会白让丹凤帮忙的,再过半年希希就满一周岁,我就可以送他去托儿所,到时候我就安排丹凤在县里念小学。你放心,学费什么的我和有为来付,不用你掏钱。”司露把自己的计划说给两兄弟。陈有粮听到司露的话,站着手足无措,半晌,抹了一把脸:“二弟,二弟媳,你们带丹凤走吧。我是个没用的人,丹凤又是个女孩子,跟着我这个爹,一辈子没有出息,你们带她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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