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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问问兰兰,晚点给你回电话。”丁齐应下后怪了电话,看着马学兰笑嘻嘻的显摆道,“我就跟你说吧,现在工作还不好找。我妈给你找了个工作。”“阿姨怎么知道我失业了?”马学兰以为是丁齐把自己的事情告诉司露,有些生气。“我妈不知道,她以为你还在饭店上班呢”丁齐立马老老实实把和司露的对话跟马学兰一字不落的重复了一遍。“哦,那你说我要去吗?”马学兰有些犹豫,如此一来住在男朋友家里就顺理成章了,但她怕到时候阿姨不给工资她怎么办,又不是陌生的老板,自己还能豁出脸皮去要钱。“去呗。正好住我家还省钱了呢。”丁齐是个大直男,完全没有意识到女朋友的担心。马学兰想着去就去把,大不了白干两个月,起码有地方包吃包住:“那你怎么办?你上班的地方离家远,你继续租这里吗?还是回去住。”丁齐一脸不可置信:“你都不在这里了,我还待着干嘛?当然回去啊。上班远点有什么关系,我开摩托车,就是上班开车十分钟和三十分钟的区别,影响不大。”话说回来,马学兰这种自带扭捏的性子,可能还真的需要丁齐这样大大咧咧的人做一些互补。两人商量一通后,收拾收拾就把房子退了,还拿回了之前交的押金和预交的下个月租金。手里又有了一些余钱,马学兰的心里也不慌了,甚至想着就算阿姨不给工资,现在这点钱也够自己生活几个月了。马学兰是个能干的,原来在家里就一直帮着母亲做活,因此做凉粉凉面也都会。现在有了司露的指导,做出来的食物在味道上有了更好的提升。经过一家人的评鉴通过后,凉粉摊子也开始营业了。家里的小吃街摊子就自然分成了司露和马学兰的凉粉组,丁才富和丁香的凉菜组。在司露的规划里,摆摊的目的是让丁香从家庭里走出来,让马学兰去学着去独当一面。等时机成熟了,她们还要再进一步。我的准儿媳被自杀了7司露没有想到她的计划会因为某个人的出现而发生变化。“hi,everyone,我是山姆。”山姆冲着小助理手中的手机摄像头打招呼,作为一个风趣幽默号称中国通的老外,他在网上有不少粉丝。也是深市一个比较有名气的网红。看着直播间不断弹出的评论,山姆打开自己手机的零钱,指着里面的余额道:“是的,很多粉丝都猜到了,我们今天的挑战的内容就是一百块钱在夜市可以吃到什么!!!”山姆一边往前走一边和直播间的粉丝聊着天:“我现在所在的这条小吃街,是深市比较著名的一条小吃街,来深市旅游的朋友有时间一定要过来打卡哦。”从羊肉串到烧饼,手机余额里的数字越来越少,山姆也走到了小吃街尾端的位置:“朋友们,这个透明的果冻好像很不错,我刚才吃了很多油腻腻的东西,现在看到这个透明的果冻实在忍不住想要来一份。”“你好,请问这个东西叫什么?”山姆站在丁丁凉粉摊前,用标准的普通话问道。深市的老外不可谓不多,马学兰这段时间也见得多了,因此也没表现出多大的惊奇,和面对大多数客户一样热情地招呼道:“这个是冰粉,是我们家的新品。里面加了花生米、葡萄干、山楂碎和我们家自制的薄荷水。您要不要来一碗?”“那旁边那个白色的呢?”山姆凑近之后发现在摊子的另一侧放着一个脸盆般大小的白色物品,像是一块上好的汉白玉。“这个是凉粉,我们家凉粉是现刮的,可以加蒜末、香菜和辣椒之类的调料。”山姆来的时间比较早,顾客还不是很多,马学兰也有时间可以给他介绍。“原来凉粉是长这样的,朋友们,我原来只在店里吃过拌好了的。这个样子的还是第一次见。我要凉粉和冰粉各一份。”山姆来了兴致,想要两种都尝一尝。马学兰手脚利落的拿出工具刮起了凉粉,小助理也把镜头转向她手里工具,那是一个类似于碾土豆泥的工具。随着她手中的动作,一碗凉粉很快就刮好了。“要不要辣?香菜呢?”马学兰根据山姆的回答,很快就把两样东西做好了递给他。山姆拿到东西后,走到摊位后面的小桌前吃了起来。凉粉爽滑鲜辣,可以说是重口味人群的夏日最爱单品了。吃完凉粉后,山姆马上端起冰粉尝了起来,冰粉透明无瑕,薄荷红糖水的颜色从表面丝丝渗透到碗里,自然纹理的走向,一碗冰粉美的像是冰玉手镯带着琥珀色飘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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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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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