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北风卷着细雪在窗棂上拍打,林二牛粗糙的手指无意识摩挲着炕沿。
破旧的蓝布门帘忽然掀起,裹着棉袄的福宝像雪球似的滚进来,小脸冻得通红。
刘氏正蹲在灶前添柴,火星子噼啪炸响,在昏暗的土坯房里明明灭灭。
"可冻坏了吧?"林二牛趿拉着草鞋就要下炕,眼睛却直勾勾盯着女儿手里的粗瓷碗。
福宝跺着脚抖落身上的寒意,急急灌下半碗凉水才开口:"五姐烧得说胡话呢,六哥咳得要把肺管子呕出来,郎中爷爷说两人都得了风寒,而且五姐约摸是磕碰着哪了,亲娘都不认识了…..."
刘氏搅动灶堂的手顿了顿,柴火混杂着暖意在屋里飘散略微驱散了林福宝的寒意。
她瞥见丈夫嘴角压不住的喜色,低头往灶膛又塞了把麦秸。
火苗蹿起来,映得林二牛眼里的精光更盛。
——那日天还没亮透,他刚采完野菜下山,看见林长宁那丫头在河岸边上采野菜。
他灵机一动就让闺女拿着他从山下采的新鲜灰灰采去框那丫头,那丫头果真中了计,一脚踩上了冰面陷了进去。
而且碰巧撞上林家那小子回家,简直是天助他也。
这一下病了俩,林大牛的尸身还未发回家,两个小病秧子拖累着,林家肯定缺银钱,到时候他让长青跑跑路子,把价钱压下来,林大牛那几十亩上田就落他口袋了!
最妙的是,五娘那丫头磕碰着了,忘了人,亲娘都不认识了,想必也记不得那日是福宝撺掇的她。
想到这里林二牛止不住的乐呵。
油灯芯爆出个灯花,林长青蓝灰色夹袄下摆还沾着黄泥。
他身后杵着的林长孝像半截铁塔,粗布短打裹着结实的膀子,把本就不宽敞的土坯房衬得更逼仄了。
林长青眉目清正,头发梳的一丝不苟,双目清明,行动间自有一番书生意气,听见屋里动静眉头直接蹙了起来:“爹,我已经去过里正家了,大伯娘若卖田会第一时间告知。”
似乎想到什么,林长青颇为不赞同的看着父亲:“莫要太过分了爹,儿子是读书人,读书人重风评,算计寡嫂田产这事终归不太光明……”
"混账东西!"林二牛抄起炕桌上的陶碗砸在夯土地面,碎瓷片擦着林长孝的裤脚飞过。
刘氏慌忙把福宝往灶间拽,小姑娘手里的糖疙瘩啪嗒掉在灰堆里。
林长青清瘦的面庞被跳跃的灯火分割成明暗两半:"爹,里正今日问起大伯家的变故,那眼神..."
大伯一家顶了他们的兵役,终究是传到了学堂之上,不少人看他的眼光都变了。
这事他们不占理,现如今他爹又去算计大伯一家的田产……
他拢在袖中的手指微微发抖,白日里赵中人摸着山羊须说的那句"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突然在耳畔炸响。
"读书读迂了!"林二牛额角青筋直跳,枯树枝似的手指几乎戳到长子鼻尖。
"当年你爷咽气前夜,你大伯多分了十亩上田!!!那时候怎么没人说厚道??若不是面前你爹我使了银钱让你大伯家顶了你们俩的兵役,我看你还读什么书!"
灶膛里爆出颗火星,映得他眼白泛着血丝,"你当束修银子是天上掉的?你弟娶亲的聘礼是土里长的?这几年年景本就不好,我若不打算,一家人都喝西北风去吧!!"
林长孝突然闷声道:"前日我去镇上送柴,听粮铺伙计嚼舌根,说北边闹马匪..."
壮硕青年搓着冻裂的手掌,结痂的虎口在油灯下泛着暗红,"大伯家当真回不..."
"闭嘴!"林二牛抄起炕帚劈头盖脸打过去,林长孝不躲不闪任枯枝抽在肩头。
刘氏突然掀帘进来,手里端着的陶碗腾起热气:"他爹,喝口姜汤顺顺气。"
颤抖的碗沿泼出褐黄汤汁,在炕席上洇开深色痕迹。
林长青盯着那片水渍,恍惚看见冰面下泛起的涟漪。
那日他抱着书箱从私塾回来,正撞见福宝攥着把灰灰菜往河岸跑。
枯苇丛里闪过的靛蓝衣角,此刻突然在记忆里清晰起来——分明是爹常穿的那件旧袄。
"爹,"他喉结滚动,书生特有的清润嗓音掺了砂砾。
"县学王教谕最重孝悌,若这些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