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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长霞放下手里舀着松茸菊花瑶柱汤的白瓷汤匙。“你很聪明。”亲眼见到游鸣之前,夏长霞曾经设想过能把自己儿子迷得五迷三道的男人到底会是什么样子。在她挤进上流社会,把控家族跟董事会的过程中,夏长霞斗过无数想来分一杯羹的男男女女,也亲眼见到过一些跟她一样不择手段出卖肉体乃至灵魂的女人甚至男人。她故作纯善,靠美色体贴智慧以及若即若离的反差,把那些男人耍得团团转,并且也正因如此,她早已练就了三言两语话就能知道这个人值不值得利用、能不能利用、又能从哪里利用的本领,哪怕对方伪装得再好,她同样能一眼看穿所有人的本质跟软肋。看见游鸣的第一眼,夏长霞以为他会像自己曾见过的一些小三小四小五,满嘴的“真爱无敌”,天真愚傻到近乎可怜,赔上一切最后一无所有。可她现在却发现,游鸣确实是个聪明到极点的人,有一颗洞悉人心的玲珑心窍,甚至会让她去怀疑他跟自己是不是一样为操纵人心而扮猪吃虎。更令夏长霞感到震惊的是,他明明看着如此坦诚,近乎掏心剖腹,却教人在他身上看不出任何阴暗跟软肋,如果非要说的话,那就是她的亲生儿子。“阿姨您过奖了。”游鸣真诚,“比起您这样的前辈,我还有太多不足。”没有理会游鸣的谦逊,夏长霞放下茶盏。“你既然这么聪明,就应该知道小野他绝非世俗意义上的良配。”游鸣却摇头:“阿姨,您别的教导我都认同并且记在心上,但这一点我不认同。”“迟野他是很好很优秀也很温柔的人,照顾指引过我很多。您作为长辈肯定也知道,跟伴侣相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鞋夹不夹脚只有自己才知道。您放心,他对我很好,所以我也一定会同样尽我所能不惜一切地对他好。”“把资产毫无保留地挂到他的名下……你就不怕他骗你?”夏长霞加重了语气。微微垂下眼睑顿了顿,就在夏长霞以为自己说中了关节,游鸣却再次抬眸,眼底春暖冰消般地带了笑。“阿姨,我不知道您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游鸣缓缓。“——有些人你着他的眼睛,感受着胸腔里心脏猛烈的跳动的时候,就知道这辈子就是他了。”“辛辣的爱情犹如醉酒,让人头脑发聩。我本身就不是多么聪明的人,爱上一个人后就更不剩什么智商了。”游鸣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都说智者不入爱河,所以阿姨您才会不理解我这样的傻瓜吧。”一个能从零甚至从受父牵连的负数白手起家,避开过供应链欺诈、投资骗局和知识产权侵权等危机,屡次中标政府项目,在商场上混得如鱼得水盆满钵满的生意人说出这种话,在夏长霞眼里看来未免有些可笑。可似乎除了爱情这个虚无缥缈的理由外,又确实很难找到第二个原因。……爱情?为爱意俯首称臣,主动交出自己费尽心机得来的主导权,这在夏长霞眼里可笑至极。在从那个穷乡僻壤的山村里,同班的男生嘲笑她是没有父亲的野孩子,是大狐狸精生下的小狐狸精时,她愤怒地把对方压在地上,用石头砸破了他的脑袋。而平日里会为了一颗菜多收了一两分钱破口大骂的母亲,却领着自己给人家卑躬屈膝的道歉,忍受对方指着鼻子的羞辱时,她就感到了深深的厌恶。“一个小姑娘这么有反骨,这么恶毒的一颗心……真是白瞎了这么漂亮的一张脸!”恶毒?为什么男人跟上位者的狠毒被说成杀伐果断,她却被骂恶毒……凭什么!?在思考了这个问题一整晚后,夏长霞得出了结论——因为她还不够强,只有弱者才会被人随意欺凌宰割,话语权永远只会掌控在强者手中。于是在班里的其他小孩每天还在为了少写作业编出各种蹩脚理由的时候,她却开始拼命地学习,即便农忙时也从未放下过手里的书本。依旧有好事者嘲讽她故作清高,可她却从未拿正眼瞧过这些蝼蚁。成为村里第一个考上江城大学的985高材生后,夏长霞仍在疯狂地读书,为了洞悉人性,她阅读了大量关于心理学的书籍,从马斯洛、弗洛伊德到勒庞、弗洛姆、欧文亚龙……其中当然不乏剖析爱情,她嗤之以鼻。在大学里谈了三年的男友兼合伙人,卷走了他们工作室的所有资金,甚至还拿裸照得意洋洋地威胁她想要继续行骗时,她直接扇了那个男人两个耳光,俩人当场扭打进警局,她没有被骗,可倾注在工作室上的心血却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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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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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