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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之漾说着,将染血的弯刀递给了南宫毓晨。南宫毓晨:“?”肖之漾怒其不争,将刀往她手中一塞:“你觉得他好看,不过是没见过世面而已!眼界要宽广一些,这世界上多的是比他好看的人。”苟延残喘的司尚擎:“?”南宫毓晨握着染血的弯刀,手有些发抖。她对这个突然冒出来自称母亲的女人有些畏惧,但她却更害怕杀人,而且还是杀那个只看一眼就有着特殊情绪的男人。最终,南宫毓晨还是丢下了手中的弯刀,崩溃地大哭起来:“不,我不要杀人!”【不行,我做不到,哥哥又好看又可怜,我怎么能杀了他!】肖之漾:“……”听到哥哥就想吐。于是,她再次毫不留情地给了南宫毓晨一个耳光,识破了她的谎言:“你不是不敢杀,而是舍不得而已,好看又不能当饭吃!他可怜?死在他手下了不计其数的修灵者更可怜!”南宫毓晨没想到肖之漾居然真的敢像长辈一样教训自己,简直就惊呆了。而且,这个人怎么知道自己心里在想什么的?“你你你……你根本就不是我的母亲,你凭什么打我!”双目含泪,楚楚可怜,好一朵迎风飘扬的小白花。不过她可没有丝毫怜香惜玉。她抓起南宫毓晨的手,再一次将她丢到了那个无辜惨死的男人身旁。“你给我好好看看,他被抽掉了灵丝,并不是你所脑补的美少年受欺负反杀对方!”肖之漾冷着脸,居高临下地看着一幅惨状的俊美少年,“像这样被抽取灵丝死在你手下的人,至少有几十个上百个了吧?否则你也不可凭一个普通人之躯,有这样的灵力。”最大的秘密居然被人瞬间揭穿,司尚擎的脸色就更加惨白了。他的脑海中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所有的记忆,甚至无数次重生之前的记忆,想知道到底是哪里出错了,这个女人是哪里来的?怎么可能现在就知道自己的秘密?他做的事情一向都是隐秘,而且小心翼翼的。这一次要不是为了钓南宫毓晨上钩,他也不会在大白天如此冒险。可是这个女人……南宫毓晨看着死去男人的尸体,更加瑟瑟发抖。她偷偷地瞄着脸上露出惊讶之色的美少年,见到对方没有反驳,心中有些瑟瑟发抖。【不,简直不敢相信,这么好看的哥哥居然是杀人魔吗?抽取修灵者的灵丝是什么可怕的手段?】【他不会原本也想抽掉我的灵丝吧?】瞧见南宫毓晨终于露出了害怕的神色,肖之漾松了一口气。还知道害怕就好。这一次肖之漾没有叫南宫毓晨报警,而是让南宫毓晨叫来了南宫家族的救护队和卫队。本来就在学校不远处跟着南宫毓晨的卫队急忙赶来。他们瞧见了南宫毓晨,又瞧见和自家大小姐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顿时愣住了。肖之漾却是直接吩咐:“将这个人带去南宫家族的医院,把伤口缝好。派十二级以上的灵者守着,绝对不能让他逃跑!”肖之漾气势极其威严,那个卫队队长甚至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照着她的话做了,这让南宫毓晨也难以置信。肖之漾那熟悉而且理所当然的模样让她心中产生了浓郁的不祥感。姐姐帅则帅,可是太凶残了,而且有着一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不会是真的吧?她的母亲不是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吗?难道自己无拘无束了那么多年,还会突然出现一个母亲来管自己吗?南宫毓晨被突如其来的“母亲”扰乱了心神,这会儿也没空再去管那个据说是杀人魔的美少年的事情了。那个被杀死的男人,以及现场的所有证据都被南宫家族的人带走。而肖之漾则是带着南宫毓晨直接赶回了南宫家族的主宅。那自信而从容的模样,让南宫毓晨甚至怀疑,难道她真的是自己的母亲?很快,南宫毓晨的父亲南宫宵就见到了肖之漾和自己那个蔫了一样的女儿。他还没来得及说话,肖之漾就拿出了身上的一块令牌在他眼前轻轻地晃了一下。“南宫家主,好久不见,我们聊聊吧。”瞧见那只有家主才有的家主令,南宫宵十分惊奇,疑惑之下,答应了肖之漾的要求。密室里,气势磅礴的南宫家主气场全开。“你到底是何人?怎么会有我的家主令?你不知道伪造我南宫家族的家主令是要大祸临头吗?”“父亲。”肖之漾朝着他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礼,在南宫宵惊讶的神色中,将手中的家主令递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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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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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