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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王子公主的宴会,与相亲无本质区别。“羡慕,”陶寄雨背对着吧台,斜身靠在桌侧,此时仰起头望向天花板,漫无边际地喃喃道,“我都没亲过洋嘴呢。”梁修驰无语地偏过脸,注视他半会儿,却探过手来,说:“你脸怎么这么红。”陶寄雨乖乖地由着梁修驰抚摸他的面颊,轻声细语地问他:“什么时候出发?”梁修驰抬手瞥了眼腕表,淡声道:“马上。”陶寄雨闻言,眼尾耷拉下去,嘴巴一瘪,眼神幽怨,再次重复:“唉,羡慕……”梁修驰啧了声,没用什么力掐住陶寄雨的下巴,捏了捏他白软的脸颊肉,要笑不笑道:“发烧就别想着亲嘴了,会传染给别人。”陶寄雨生了一双水润润的狐狸眼,看着他的时候就像是在撒娇:“那我亲亲你可以吧?”梁修驰给陶寄雨一个转瞬即逝的假笑,坏心眼地揉弄着他的脸蛋,仿佛觉得很好玩一样,反问:“你亲我就不会传染?”陶寄雨识时务,会见风使舵,已悄悄投入梁修驰怀中,试探性地启唇吻他的嘴角,小声说道:“那我传染给你,你就不要传给别人了。”梁修驰低着眼,凝视着陶寄雨。——“唔。”法式热吻持续的时间太过绵长,陶寄雨气喘吁吁,双颊呈现出粉红色。梁修驰再一次深入,嗓音含糊地对他道:“别动,舌头伸过来。”陶寄雨抖着腰肢,本就发烫的体温,此刻升得更高了。浓情蜜意地接完吻,陶寄雨还是不肯放人,他此刻以一副弱柳姿态攀勾着梁修驰的肩,同时弯起腰向后仰,身子跟着往下溜,整个人软绵绵地挂在梁修驰身上顽劣地晃悠。梁修驰不费力地捞住陶寄雨,大掌落下,无礼地掐着他,轻轻一托将人勒在怀里,垂下眼睨视,慢条斯理地说:“亲也亲了,你还在闹什么。”陶寄雨冲他眨下眼,笑容灿烂,样子特乖,“嗯……”他倒在梁修驰结实的臂膀内,左右微微摇晃,用上一身的嗲劲道,“你就不想带我一起去吗,我可以答应给你做舞伴。”陶寄雨选择直奔正题。情场如战场,梁修驰英俊如斯,正当二十岁的黄金年龄,钞票多玩心重,青春和财富够他挥霍无度,这样好条件的小少爷,从舞会万花丛中过,鬼知道他会不会和其中的谁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陶寄雨不给潜在的竞争对手可乘之机,也从来不做疑神疑鬼的深闺怨夫,凡事都能拎得清,他明白目前攥稳这张不可多得的短期饭票才最重要,一点点低烧又算什么,没有受到邀请他就自己主动倒贴,拜金精神可嘉。陶寄雨继续揣着明白装糊涂,以带图谋的天真目光仰望梁修驰,语气真挚地自荐道:“我会跳的舞可多了,华尔兹、恰恰、探戈……不然我现在就跳给你看一看?”他们搂抱在一块,说话姿势亲密,梁修驰盯着他,很满不在乎的,直接对陶寄雨说:“没必要,我不会带男伴出席。”他的私生活用不着摆到明面上引争议,梁修驰嫌麻烦。可是陶寄雨压根不觉得这算什么问题——“等会,你先别急着拒绝,”他以柔克刚,立刻俯身靠近梁修驰,脸上的神态清纯自如,祸水似的给他吹起耳边风,“我有办法呀。”陶寄雨的职业准则第一条:豁得出去。诚然,梁修驰家世显赫,身居高位的父亲,顶尖的富豪母亲,堪称强强结合生下的小孩,自幼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性情高傲,难以驯服,这也正常。但陶寄雨不信命,他自恃漂亮,能言善道,凭自己的本事闯出一片天地,新花样也是层出不穷,三言两语的挑逗,足以蛊惑人心。梁修驰眼睫动了下,发出嗤笑,用一贯漫不经心的口吻说:“陶寄雨,你比我会玩。”四目相对时,有片刻的无言,“……”陶寄雨很快回过神,依旧从容自信,厚起脸皮地跟梁修驰嬉笑,“太过奖啦,我们彼此彼此。”整个下午,曼哈顿阳光明媚,天气绝佳,举办校庆舞会的场所也空前热闹,别具一格。高楼层的半幢舞厅已被欢声笑语填满,四面凌空,一眼望不到尽头,在此穿梭的男和女,形形色色,种族、肤色不同,穿西装或着晚礼服,风格迥异又和谐融洽,充满无限活力,强烈的自由氛围感染着所有人。梁修驰熟门熟路,无需侍者引道,但这会却将速度放慢,配合着身边提裙裾走路的高挑舞伴,哼笑一声,道:“你不像来跳舞的。”“啊?藏这么深都被你发现了,”对方接上话,先佯装出懊恼,随即又笑得坦然,说,“没错,其实我是来走红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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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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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