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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老公,陶寄雨更喜欢叫他宝宝,这个爱称让梁修驰觉得特别肉麻。但就是这么简单的两个字,经过陶寄雨的嘴说出来,难得的有一种迷人的韵味在,听得他脸热,连后背都发麻。梁修驰亲亲他的脸,一下,又一下,闹着玩儿似的磨蹭,弄得陶寄雨好痒。他闷笑出声,温柔娇气,两条白手臂依赖地勾着梁修驰的颈,陶醉地承受。在性上,他们是天生的盟友,默契合拍,过程做得再激烈,依然尽情享受。下了床也合该是一对,你克制我,我制服你,两个人相爱,谁都不祸害。夜幕来临时分,他们同时要出门。梁修驰仗着外形条件好,根本懒得折腾,一身美式休闲穿搭,酷帅高大,野性潇洒,“去哪?”他先盘问起男友。陶寄雨闻言眨眨眼,想了一会,选择美化一部分事实再交代:“朋友约我,庆祝他工作转正,我就过去露个面。”他稍微打扮过,黑发微卷,挑了一套秀场上展出过的混搭,白衬衣配黑色中裤,小细节处的设计熨贴出彩,底下露出一截纤白细长的小腿来,线条美丽。陶寄雨身姿高挑,站在那里,动或不动,都是金玉一样的漂亮人物。“你呢,”陶寄雨立刻反问,假装不放心的样子,“不是去外面乱来吧?”梁修驰无语冷笑,“蒋树铭叫我出去喝酒,要么你跟我过去,”他摆着一张臭脸道,“要么等老子回来干死你。”陶寄雨有恃无恐地笑,腻着声发嗲:“说什么呢老公,我当然相信你呀。”梁修驰哼了下,换鞋,没理他。陶寄雨知道自己惹梁修驰生气了,于是凑近抱住他,小声认错:“以后不会再开这种玩笑了,宝宝原谅我好吗。”陶寄雨实在太狡猾。梁修驰捏了把他的屁股肉,“你也给我管好你自己。”陶寄雨抬起头看他,大眼睛忽闪,认真地点点头。梁修驰和他对视,半晌,两人不约而同地,主动亲了对方一口,彼此道声:“回见。”何闻轩是陶寄雨入行时认识的前辈,工作经验丰富的男公关,人不错,在一众眼红他的同行里,给过他许多照拂。前段时间和一个挺有钱的小明星领证了,私发过邀请函给陶寄雨,但他那时还在美国,因此没去参加他的结婚宴。答应今晚的邀约,也有赔罪的意思。何闻轩请来的客人,陶寄雨一个都不认识,但他八面玲珑,很快就接过热场子的责任,在人群中打成一片。何闻轩最欣赏他这个时候的样子,爽朗地笑道:“寄雨,我见过那么多人,也只有你,称得上是社交的天才。”陶寄雨背对吧台,半侧身倚在上面,不时动动手指招手,和舞池中新结交的朋友打招呼,举止中有种天然的率真,“哥,你这么夸我,我可要骄傲了。”何闻轩生得儒雅,为他点了杯牛奶,轻轻推过来:“你再骄傲都不为过。”陶寄雨心情挺好的,正准备说什么,就瞥见门口的情况,是新来了一拨人,他疑惑地说道:“嫂子那边的朋友?”今夜是何闻轩夫妻俩组的局,包下了会所的一层楼,两边的好友都有出席。陶寄雨跟着何闻轩过去寒暄,一眼就看见了那伙人中最高、最帅的那一个。呃,怎么在哪儿都逃不过社交圈这该死的六人定律。何闻轩的妻子柳萍向陶寄雨依次介绍她的妹妹,她妹妹的男朋友蒋树铭,还有——“小蒋啊,”柳萍客气地笑,礼貌询问,“你这位朋友怎么称呼呢?”蒋树铭完全大傻眼,支支吾吾。“您好,”长相英俊的男生伸出右手,十分绅士道,“我叫梁修驰。”“哦哦……”柳萍愣了一会神,匆匆和他握手,“你好小梁。”“这是我先生的好朋友,”柳萍转头继续介绍,“寄雨,来,认识一下。”四目相对,暗流涌动。他们心照不宣地装成陌生人。陶寄雨上前握梁修驰的手,做了个小动作,食指风骚地刮着对方的掌心,脸上笑靥如花,说:“你好啊小帅哥。”梁修驰面不改色,冲他笑笑。旁观者如蒋树铭,已经瞠目结舌。“这就是你说的,庆祝朋友工作转正?”梁修驰不露声色地问道。陶寄雨善意的谎言被恋人戳穿,不由叹口气,“你知道的,”他卖惨,语气怪可怜的,“做我们这一行不容易。”沙发上休息着三四人。梁修驰在他旁边,喝了一口威士忌,不知在想什么,半天才回道:“你嘴里没一句实话。”这话可真的冤枉死陶寄雨了,他急于解释,但碍于旁人在,又不能表露得太明显,“你怎么这样啊,”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倒打一耙再说,“我……我对你的时候,那还是挺老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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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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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