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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他生气时,刚巧蒋诺打来电话,“今晚‘戒欲’有场演出,两小时一万五,去不去。”他们现在的乐队名叫“妄”,小有名气,很多人都是冲着乐队主唱沈确行来的。所以蒋诺听到报价立马联系沈确行,这可比他们以往演出拿到的都要高。沈确行想了下,反正自己现在没什么事,直接答应下来,“行,一会儿到,你让阿龙他们在等我。”“行,那你快点来,我们几个先过去。”“嗯。”沈确行从角落打开行李箱,里面有几套演出服,看上去摇滚风十足。电话蒋诺还没挂断,“这边经理说九点开始,现在七点多还有时间,到时候还是那几首?”他们乐队演出有固定歌曲,有时主办方也会指定,但决定权都在沈确行手里,他不想唱十头牛都拉不回来。沈确行将到时要换的衣服装进包里,“嗯,还是老样子。”蒋诺正觉得和他想的一样,沈确行顿了一下,“等一下,最后一首换《独妄》。”“《独妄》!”蒋诺声调升高,听起来能听出几丝兴奋,“我没听错吧,时隔三年,《独妄》这首要重出江湖了?你的粉丝要是知道肯定高兴疯了。”这首是沈确行的成名作,当年在b站点击量破千万,虽然是一段偷拍下来模糊到不行的视频,但是众人还是被视频中少年充满哀伤嗓音征服。“别担心,我不会去。”这只是一个契机。沈确行公开唱过一次,后面不管粉丝怎么要求,他都没有再开口唱过。很多老粉知道,《独·妄》是沈确行一人的妄想。能在今晚再次听到,蒋诺不知道到时该有多精彩,光是想想就已经让他热血沸腾。“行了,先不说了,我现在出门一会儿到。”沈确行从卧室出来迎面撞上宋姨,见到他出来忙不迭询问:“怎么了这是,你要出去啊。”背着包,很明显。“嗯,突然有点事,我先走了。”宋姨紧跟在后,一时手也不知道该怎么摆放,搓了搓,整个人显示出慌张模样,更是不确定沈确行这句话的真假。“对了。”,沈确行弯腰穿好鞋转身,虽然今天是有点不开心,但他并没有将事情牵扯到他人身上得习惯。习惯找一个地方独自舔舐伤口。再者说,他在房间时早就想开,这事怪不得任何人。要怪只能说是——贪念。“今晚我可能会回来得很晚,宋姨您忙完就回去吧。”他刚在房间看了,这边到那里需要坐11路公交再转地铁7号线,尽管开上去不远,但全程下来也要将近一个多小时。再不走恐怕真来不及。距离演出开始半小时。乐队成员除了沈确行外其他人都已经到达,几人换好衣服,坐在沙发上等待。蒋诺将今晚演出得歌曲发到四人群中,左凯乐擦拭贝斯的手停了下来,“蒋诺哥,你确定要唱这首?”“嗯,我和阿行确认过了,咱们到时配合就行。”左凯乐是今年才加入进来的,上一任贝斯手不知什么原因离开,当时只是抱着试一试得心思面试,没想到还真让他选上了。蒋诺正要叮嘱大家注意事项,房间门打开,经理环视一圈没有看到要找的人,“你们乐队主唱还没来吗?”在别人的场子,自然是要学会看眼色的,现在人家就是他们的金主爸爸,蒋诺上前:“再来的路上了,有什么事要说吗?”经理梳得油光锃亮的头发在灯光下格外瞩目,惹得其他人的视线老是停留在他的头上。他摸索了下下巴,眼睛一转,悄悄将蒋诺叫到一旁没人的地方,“今晚你们可要走运了,刘少的朋友听说你们今晚表演,特意叫我让你们结束表演请你们去喝酒。”这个经理长得就一副贼眉鼠眼样,现在看更像了。谁知道是真喝还是假喝酒。蒋诺小声嘀咕。留了一个心眼,佯装为难:“这个我做不了决定,还得等我们主唱来。”能拖延一会儿就一会儿。果然经理听到他的推脱后不是很满意,“这么好的机会还需要想?刘少有几个朋友正好是做唱片的,你看这个机会多难得,你们的实力不用我说了吧,就是缺少一个机会,现在这个机会不正好在你们面前”“可是”蒋诺被说动,但还是面露难色,“你也知道,我们乐队做决定的都是主唱。”他这句正好说到经理心坎上,脸上喜悦表情不带半分减少,音量再度降低,“结束后你把他骗过来,到时候不就不得不留下来吗,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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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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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